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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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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91
這種社會環境到底要持續到何時.......

現在的台灣小市民還真的是要亦步亦趨,步步為營囉
畢竟受害者算是"小眾",自掃門前雪為常態的現在,所謂的伸張正義根本是笑話
不過普羅大眾對於"管理眾人之事"倒是挺熱衷的

絕望啊....我對妖魔橫行的台灣感到絕望啦.....
     
      
舊 2007-09-03, 12:54 AM #2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我是G離線中  
skydiv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03
引用:
作者neoroentgen
2007/05/19 11:35
記者:記者陳國元、游凱迪/台北報導
台北縣有名女子在大陸買一套盜版的韓劇光碟,後來因為看膩,決定用3百元上網拍賣,卻被合法的代理商發現告上法院,請求高達20萬的賠償金額,不過法官認定,雖然賣盜版有錯,但賠償的金額必須符合比例原則,判決被告只要賠一套原版光碟的價格即可。

販賣盜版光碟不但會被警察抓,小心還會被正牌代理商求償巨額的賠償金。台北縣一名黃姓女子,在大陸用250元買一套知名韓國的連續劇,回國後重複看了好幾遍,雖然劇情吸引人,但終究還是會看膩,所以她決定上網把這套盜版韓劇用3百元賣出,卻被正牌代理商發現,不但報警處理,還告上法院求償20萬元。

對於賣3百要賠20萬,被告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定應採比例原則,判決只賠一套光碟價錢,也就是1680元。民眾犯法應該要處罰,但賠償金額應該要符合比例原則,所以法官判決代理商頂多是損失一套正版光...

話說回來這裡臥虎藏龍會不會法官也是鄉民之一?
在判決以前上來看看大眾反應和想法
畢竟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運用裁量權讓釣魚廠商踢鐵板
讓真正不小心的無心民眾免於被剝皮的恐懼
讓盜版商才會被依法律最高刑度重罰
這樣就大快人心真是現代包青天
希望這種明察秋毫的法官多一點台灣就有希望了
 
舊 2007-09-03, 01:01 PM #2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kydiver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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