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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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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經過這次事故 應該就有檢討系統設計改善的理由(跟動力)了 為何ATP會頻繁介入->感測裝置出問題?->停車檢修讓旅客換車? ->前方路段是否適合關閉ATP行駛? 甚麼情況下可以關閉ATP? 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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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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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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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審理107年度聲羈字第124號被告尤OO業務過失致死案件新聞稿
本院裁定認定之事實及理由摘要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被告尤O O於駕駛普悠瑪號,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utomatic Train Protec-tion以下簡稱ATP)時,因列車已無ATP接收感應器監控車速,司機員更應注意其車速度不得超速,並隨時為煞車準備以避免危險。詎其於途經宜蘭境內大溪站附近時,因感覺列車加速時動力異常,經關閉ATP後,係以手動、目測方式駕駛列車,復未注意列車進站及過彎時應符合速限規定,竟將列車加速至約時速一百四十公里之高速,而導致列車於同日下午四時四十八分許,在新馬站附近無法過彎而出軌,全車翻覆,造成乘客十八人死亡,另致使一百八十人以上分別受有輕重傷,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六第二項之業務過死罪嫌(本人注解-漏字),被告避重就輕,有勾串相關證人之虞,有事實足認其有逃避刑事追訴、躲避民事求償而逃亡事實之虞,本件非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顯難進行追訴審判,爰提出聲請羈押被告。 二、本件合議庭訊問被告後,認相關證人之證詞及被告自承其因列車動力問題,於行至大溪附近,本應即將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關閉,亦明知依規定關閉ATP須於下一停靠站再行打開,惟其因一直與調度員通話而未再將ATP打開確有業務過失。且查被告於本院供承列車自瑞芳始,列車動力異常,車上之刻度與儀表及實際車速均不符,故其即未再查看車速儀表,逕拉刻度控制車速,惟以刻度仍生降速及提速之情狀,顯已無從逕以刻度為車速之依據,況其自承平時即有觀速之訓練,而新馬站月台為一大彎道,且速限為八十公里,其縱拉八十二∼八十三公里,依卷附車速表可知於事故前之十六時四十五分,該列車車速直線爬升,於四十六分達一百二十公里,四十七分時達一百四十公里,至四十八分仍為一百四十公里,旋即肇事,是自羅東站離站在二分鐘內之時速不斷提升,應顯而易見,被告自應能注意,況其既已關閉APT,失自動偵測、煞車之輔助,並知前有月台大彎道,更應早為因應舉措,詎至近月台彎道方為急煞,致列車翻覆,死傷慘重,其有過失嫌疑重大應堪採認。 (本人注解:真的開到140km/hr) 三、檢察官以被告辯稱曾要求暫避停頭城站檢查一節,核與證人即頭堿站站長林OO及列車長謝O O證述:被告係以列車上有人誤乘為由要求臨停頭城站一情不符,因認被告避重就輕,而有勾串證人之虞。經查,證人頭城站站長林O O係證稱因無線電不清楚,請問是否乘客誤乘要求停車,而非被告主動以乘客誤乘要求停車。且證人即列車長謝O O亦證稱:「司機其實不知道到底有無人誤乘,有無人誤乘這件事,只有我知道,且我沒有跟司機說,所以不清楚他為何要這樣說,值班站長就跟他說調度員不准臨停頭城站,所以列車動力還是時有時無的前進。」核與列車司機不會與乘客接觸之理相符。是檢察官以前情認被告有勾串之虞,容有違誤,亦無足採。 四、末查,本案被告業已自承業務過失,且與本案相關之列車長、站長、服務員、巡視員、列檢員、調度員等均經檢察官調查結證在卷,且相關車速表、行控對話錄音檔亦均扣案,其餘行車之通聯證人亦均有紀錄可供查證,至本件事故之詳細肇因,亦可由專業鑑識人員為專業之鑑定解說,乃被告應無串證之虞。至檢察官所指逾二百名乘客尚待接受調查,既非被告友性證人,更要無與被告串證之可能。另被告為鐵路局運轉副主任,有固定住居所,本件業務過失造成重大死傷憾事,尚有鐵路局及其他保險公司可擔負賠償,檢察官僅以被告將來可能面臨高額民事追償,即認有逃亡之虞,容屬臆測,亦無足採。是本案被告雖涉過失重嫌,惟檢察官以串證及逃亡之虞聲請羈押、禁見通信,乃無理由,不應准許。惟被告既有過失重嫌,惟尚無羈押必要,爰命以新台幣五十萬元具保及限制其住居及出境、出海。 (本人注:檢察官認為司機會與乘客串證) 此文章於 2018-10-23 11:21 AM 被 aeroc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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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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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據報導關了ATP,有配套 SOP (例如: 增一副駕駛) .... 這次事故後可能會通盤檢討!!! 11年前「5條人命是否白花」專家:ATP關閉後SOP在哪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436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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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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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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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我覺得當檢察官問話還蠻難的,那算是他們的專業吧 引用:
此文章於 2018-10-23 11:35 AM 被 Melia18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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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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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火車煞車系統故障, 是會導致闸瓦鎖緊煞車, 要讓闸瓦放開煞車, 就要打氣 (空氣煞車) 以提升氣壓推開, 所以其作用方式與一般汽機車相反; 若要在無氣壓情況下釋放煞車, 就要以人工轉盤推開; 因此煞車系統若有問題, 就會因為存在煞車力道而致使驅動力減弱; 這也是為何新聞報導有提到前期故障出現動力不足, 而有幾次緊急煞停的問題.. 說到這兒, 讓我想起約十多年前, 也曾碰到火車煞車系統故障, 導致火車斷節的事情, 還斷兩次; 那幾年因故我常坐東線某班次莒光號, 因為上下車站相對小站且超過區段 (同班列車到花蓮後更換班次號碼並留後一半車廂在花蓮, 前面一半車廂續行往台東), 所以是人工劃位, 幾乎每趟我都坐同一節車廂同一座位; 某天我乘坐該班次, 火車開始運行後就感覺火車怪怪的, 好似硬拖著重物般, 在途經松山南港那一段時 (就是一整排公寓那邊), 轟然一聲, 我那節之前的車廂, 被車頭拖著跑得不見影, 從我那節車廂 (含) 之後的, 因氣壓洩光緊急煞停; 過一會兒車頭倒退推著前面幾節車廂回來接上; 接下來大致平順, 在途經和平溪要進入和平站前, 又發生一次, 這次就慘了, 電纜氣壓管線啥的都斷掉導致沒空調, 車長遂要求全部乘客儘可能往前面車廂移, 然後就看他與另名台鐵人員往後面以人工逐節放煞車.. 喔! 對了, 補充一下, 前面無聊計算車速啥的基本上不精準, 只是概估以凸顯問題所在, 對於各站間距離只是在 google map 以 mouse 畫畫大略量一下, 所以會出現宜蘭到新馬距離, 比宜蘭到羅東 (這一段我用手指大略比一下而已) 加上羅東到新馬這兩段距離還短的現象, 有意精算的網友, 請自己詳細測量距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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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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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發生事故,檢查官就開始追究責任,如果你是駕駛你會選擇
A.隱瞞部份事實保護自已。 B.實話實說,勇於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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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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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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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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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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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每次出事後
每個人都變成專家了 法律專家 財經專家 機械專家 物理專家 XX專家 台灣菁英好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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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老的屁股...被砍了又回來 不想說我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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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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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安全防護真的好脆弱
竟沒有使用任何一種技術能偵測彎道並強制限速的嗎? 讓司機隨時想在哪裡甩尾就甩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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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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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該名司機說因動力問題去關 ATP ? 感覺怪怪的; 他不是知道煞車有問題嗎? 難不成他認為煞車異常是因為 ATP 引起的? 那為何又知道要去搞打氣啥東東? 還是說之前動力不順, 他一直認為是 ATP 搞的鬼所以關掉它, 但是狀況沒變直到宜蘭站另有人員上來搞定, 但該名司機卻忘記將 ATP 回復啟用, 以為 ATP 還在運作中, 加上有時間壓力, 鬼使神差地從羅東站開始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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