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8
					
				 
				 | 
	
	
		
			
			 引用: 
	
 就是這類四行程引擎故障 不花錢修 噴藍煙 臭到汙染別人的肺         二行程煙很白 但味道不那麼臭 是真的!!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1
					
				 
				 | 
	
	
		
		
		
									  
		
		 引用: 
	
 開設工廠當年的空汙規範並沒有現今完備。而我們的機車已經進入世界最嚴格的五期標準。 問題的重點是法規,你無法要求原始設計上就不可能符合新法規的舊車,再怎麼改善到跟全新車一樣,排出的東西就是不可能符合新法規。浮動的新標準只要十年一到就得換,是完全不合理。 其實我在想,下一個十年,全換電車以後,會推電車節能法規,再次重演跳針王鬼打牆的戲碼!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40
					
				 
				 | 
	
	
		
		
		
									  
		
		 引用: 
	
 兩種車都有問題 但不會因為少部分四行程有問題,大部分二行程就沒問題了 希望二行程的烏賊車趕快消失吧!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 
	
	
		
		
		
									  
		
		 引用: 
	
 那就直接拿現在的六期當標準, 全部驗車都要過六期才能上路 這樣那些烏賊車全部都會消失了 政府圍魏救趙這招還真不錯, 大家重心全都來戰機車了 其他工廠電廠跟汽車的污染就變得不重要了  | 
|
| 
      
				 | 
|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0
					
				 
				 | 
	
	
		
		
		
									  
		
		 引用: 
	
 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立法這樣搞的 你什麼時候買的車 就是用當時的標準去驗 舊車就是停產 沒得修 或者修理不划算 自然汰換 台灣早就停產2行程車 現在還有掛牌的剩很少了 引用: 
	
 一般人買車叫做消費者 工廠那叫做營利機構 懂? 檢驗執行端要嚴查 很好啊 這次不就是要對民生用車動手? 阿那些烏賊工廠到底要認真抓了沒? 不要永遠碰到財團就裝死啊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40
					
				 
				 | 
	
	
		
		
		
									  
		
		 引用: 
	
 沒有人說工廠汽車不重要 而是部分愚民被操弄到整天戰機車,這種人不管政府怎麼做都會戰到底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 
	
	
		
		
		
									  
		
		        https://www.ptt.cc/bbs/biker/M.1225041220.A.74C.html 台灣的機車五期並非世界最嚴格的機車排放標準,光這點就知道大將軍又在異世界搞不清狀況了 然後開設工廠當年的空汙規範並沒有現今完備,難道推行機車排放標準一.二.三期的時候排放教準就跟今天的五期一樣完備嗎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 
	
	
		
		
		
									  
		
		 引用: 
	
 所以路上抓烏賊車也要分營業用車跟自用車嗎?自用車抓到要放寬標準嗎? 至於對民生用車下手?取締方式跟現在的做法沒啥不同,有比較加強的取締方式了嗎?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 
	
	
		
		
		
									  
		
		 引用: 
	
 就新聞看來,抵換有條件,而且只能付錢買不符合空污標準的車輛, 一旦車輛買完了,就沒了。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3220861 簡單來說就是,固定污染源若一時之前無法達標, 可以先用協助改善移動污染源的方式來彌補,但日後仍然要符合標準。 政策初步看起來我個人還能接受,主要疑慮還是在執行面。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54
					
				 
				 | 
	
	
		
		
		
									  
		
		 引用: 
	
 台灣向來都是 "制定從嚴,執行從寬"         而且制定時也常常漏洞百出,又得靠行政命令或是解釋文修補漏洞.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