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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 引用: 
 我甚至認為以他的性格,應該不會成為該黨總統候選人 (不能在談下去了) | ||||||||
|  2012-04-03, 11:24 AM
			
			
	#201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09
					
				 | 引用: 
 不錯, 王組長也眉頭一皺, 認為很不簡單, 明顯背後有CIA, KGB, MI6, MOSSAD等人在下指導棋的, 大家要小心提防。  | |||
|  2012-04-03, 11:32 AM
			
			
	#202 |   |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262
					
				 | 引用: 
 不過照我前面貼的影片來看,除了法條上的問題外,一開始審核單位就有問題了..., 才會讓有心人用假數據成功把一般建案包裝成都更案來走都更程序, 管委員看起來炮火猛烈但感覺上也有些避重就輕沒針對這點繼續打下去, 不知道這能不能算是監督單位瀆職...也沒看到監委有動作...。 引用: 
 關於這一點來說應該只有王家清楚, 不過拆除時那天的談話節目裡有王家的朋友提到, 王家蠢到第一次上法庭時連律師都沒請...,然後就敗訴了..., 敗訴後才發現事情大條了也挽回不了了,後續就一路輸到底...。 此文章於 2012-04-03 12:32 PM 被 uyfduyjhy 編輯. | ||
|  2012-04-03, 12:28 PM
			
			
	#20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 01這邊已解釋很清楚 http://5i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664187&p=1 大家都不用在吵了 不要說王家就是我家的話 我不才又不長進 不像人家有兩棟透天 我真該檢討 | 
|  2012-04-03, 12:46 PM
			
			
	#204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6
					
				 | 可以說明一下實質利益在哪裡嗎 大家都在講利益 郝龍斌也講要維護多數人的利益 但是利益到底在哪裡 現在看來看去除了建商有五億以外 還有甚麼利益       還請知道的大大明示 謝謝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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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4-03, 12:50 PM
			
			
	#205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 引用: 
 經你這麼一說 間接證實了李組長已經退休的傳聞 閃靈已在現場等候多時 而警方也不是省油的燈,雙方都有備而來. 只有王家,什麼都不知道 王組長眉頭一皺 公文寄到王家戶籍地,若有管委會本來就會代收 有家人住在那裡 "拒收"與"不知道",是不一樣的 表態拒收,表示知道有公文.....硬著對幹 不知道,是毫不知情....無辜 | |
|  2012-04-03, 12:51 PM
			
			
	#206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 引用: 
 花少一點錢,換個新居住環境,人家住的爽,就是實質利益 跟舊車換新車,差不多 不然,你可以去問問車主, 舊車還可以開, 換新車,錢都被車商賺走了,實質利益是什麼? | |
|  2012-04-03, 12:58 PM
			
			
	#207 |   |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262
					
				 | 引用: 
 說到這我一直覺得頗奇怪,01那的人一直緊咬王家是袋地依法原本就一定得劃入都更範圍, 不過這幾天的官方說法來看,中央直接說"王家可以劃出都更外", 市政府說"是考量到王家日後自行重建很困難才將它劃入", 房地產專家田大權是說"因為缺了那一塊做起來不好看", 更別提那些原本就站在王家那邊的建築學者們認為王家原本是不用劃入的, 沒有一個是用跟01那邊的人的說法來解釋為何這次都更會一定要劃入王家。 結果市政府說了那麼多次"依法行政"卻自己也搞不清楚法令? 原來都更專家都在01!市政府養那群都更處的飯袋真是白養的,真該趕快開除他們 把01那群人聘入做都更顧問才對! | |
|  2012-04-03, 01:17 PM
			
			
	#208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23
					
				 | 引用: 
 你們才是鬼打牆 明明事情真相及相關法條自己完全不清楚 新聞剛播出、或單憑某些網友偏頗的說法 就先入為主地選邊站、或單向地聲援或批評某一方 這樣的言論及行為 與電視上的名嘴和記者有什麼不一樣? 回到頭來,依法行政又有什麼問題呢? 喜歡、符合自己個人利益的就是好法 不喜歡、不符合個人利益的就是惡法 殊不知自己正是在「選擇性遵守法律」? 要不要先看一下 國中二年級的考券 ? 為什麼寫題目作答時都知道答案 換個方式問,答案就不一樣了呢? 至於懂法律的網友的回文更無多大意義 成千上萬的法律人,人人的見解都不同 這已是基本常識了 而唯一文章有意義的人,叫做承審法官 表達意見、發發牢騷是每個人的權利 更是民主社會中的基本價值 只不過就類似五音不全的人 有勇氣去參加歌唱比賽一般... 專業的問題,還是留給專業的去解決吧 最後忠告一句 事情的真相,往往與電視、報紙說的非常不一樣 請參考一下、再想一想吧 此文章於 2012-04-03 01:31 PM 被 dodomo 編輯. | |
|  2012-04-03, 01:28 PM
			
			
	#209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 假設這次都更失敗 過了N年王家想改建 須向鄰居買地 鄰居開個10億1口價 請問王家還改建的下去嗎?王家的地還有這麼高的價格嗎? 凡事都是相對的 要看遠一點 不要被有心人所誤導 建商與王家都是為自己當前利益在計算著(含政客與記者) 結果一個依法的市長跳下去捅馬蜂窩 可以說是負責也可以說不夠聰明 要罵就去罵當初立此法的委員吧 http://5i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664187&p=1 文章推薦 | 
|  2012-04-03, 01:37 PM
			
			
	#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