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
1. M01我被停權很久了, 除非有人特別告知, 我很少特別跑去M01看東西. 抱歉!
2. 小弟個人特質問題, 屬於私人問題, 一年多前成立機車黨發動活動時一開始就說過, 原則上不做任何回應. 3. 小弟做的事情, 對或錯, 今天活動後暫告一段落, 歷史評斷, 毀謗由人了. 以上 100.12.21 |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
再提醒你一件事
竟然你說自己是代表廣大台灣騎車族群 是為他們謀福利 那被人檢視是應該的 那些推託責任之詞說了也是讓自己更難堪 不想被檢視 那就是脫下黨主席的名字或是 除非你去跟官員打嘴砲的時候 告訴官員 我只代表機車黨10多名幹部 要求修法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
引用:
黨主席根本不理所謂「代表性」的問題 ... 機車黨看起來就是「少數意見者舉大旗」的蠻頇行為!! ![]()
__________________
[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
此文章於 2011-12-21 12:30 PM 被 strong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1
|
自認代表1千多萬騎機車的人,當其中有人提出的話不被接受,馬上又說不是機車黨
那還說代表1千多萬機車族,那有沒有委託書拿出來看看阿,就這樣莫名其妙被人代表 就算是選總統也要最低聯署書,請問黨主席有聯署書拿出來聞香一下嗎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縣永和新店
文章: 375
|
所以 機車黨主席不認識
號稱 "M01機車黨召集人" "小海≧▽≦" 這位人士 還有其他以 "機車黨黨員" 自居的人士
__________________
Jason Chen @ Taiwan 嘟嘟....你慢走 2006/1/12 中午 此文章於 2011-12-21 12:47 PM 被 JasonCTW 編輯.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
老實說我也不認為黨主席有資格代表我發言
我騎車開車時間各半,甚至騎車頻率還高些 我就認為機車應該乖乖兩段轉彎 代表? 合理做法還是拿出連署書吧 等證明以機車作為移動工具的人中,認同黨主席者真有此數目 講話也才有份量 不然一切都是自我感覺跟自我放大,"訴求"也只是"氣球"罷了 惹人厭也沒啥好講的
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正確圖 ![]() 此文章於 2011-12-21 12:55 PM 被 42章經 編輯.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1,591
|
引用:
你們也是,你們死都不會想對汽車開刀 你支不支待汽車嚴管制!?當然不肯 汽車是至高無上之存在,怎麼可以管制 ![]() 你們到底在跳針什麼,不管大眾交通運輸如何 不代表機車就不能這走哪樣走 這是兩碼子的事,為什麼就不能分開來看呢 說穿這裡反對的人就是不爽摩拖車要跟大汽車平起平坐了 就怎麼簡單
__________________
So you walk eternally through the shadow realms, standing against evil where all others falter. May your thirst for retribution never quench, may the blood on your sword never dry, And may we never need you again.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
各位認為機車權益被壓縮也罷,或是汽車把持過多路權也好
在這裡爭論這些 都是無意義的假議題 因為提出包裝著公共政策的糖衣,事實上卻只是個人訴求~~~ 並引發這些爭論的主角 無法證實他之於一千多萬機車使用人的代表性 此文章於 2011-12-21 01:12 PM 被 42章經 編輯.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95
|
引用:
我覺得要分兩邊來看。一昧的只會把眼睛望向別人卻不會低頭看看自己,這不大對吧。 這種感覺就好像"辛辛苦苦的念到台大,卻得不到相對應的尊重"這樣。 辛辛苦苦的搞民運,卻得不到相對的尊重? 基本上做一件事情一定會有贊成與反對兩面。但是只看、只聽贊成的讚歌,卻視若無睹反對的意見,這樣就有點像是活在井底的青蛙一樣。 知道自己搞民運,那就要面對反對的說法,解釋之。 而且解釋不要拿那些國情不一樣的國家來比較,很難說服人。 光兩段式轉彎,我就不知道在反對什麼。 你把日本的人口密集度與機車量比一下,就會覺得舉日本非常可笑。 再者,把不需要實行兩段式左轉的實行情形想一下,你就會發現更可笑...你能想像一馱機車跟汽車擠在馬路中間? 如果加上騎車的素養高低落差,我可以合理懷疑那一馱車震中還有機車鑽來鑽去嗎?這樣會更安全? 那些論點我覺得有點太天馬行空,沒有把現實的因素考量進去。 理論與現實是有很大的差距的;計畫面跟執行面亦之。 |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7
|
引用:
那你要不要提幾個管制汽車的方案出來?? 有人說過"不爽摩拖車要跟大汽車平起平坐"了嗎?? 這是你自己推論的結果嗎?? 至少我沒說過,更何況我一個月開車最多開2-3次 大部分是騎機車或搭乘大眾運輸 因為我反對了小建的做法 那你是不是也要說我不爽摩托車跟汽車平起平坐?? 更何況你的平起平坐是甚麼?? 大家都走一樣的路(含高速公路)?? 大家都付一樣的稅?? 大家都付一樣的停車費?? 還是這時候又要把權力跟義務分開來看??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