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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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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規禁止同車道超車? 依照規定,超車一定要切換車道? 站上不少人言之鑿鑿,這到底是哪裡得來的資訊? -------------------------------------------------------------- 第一百零一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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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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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機車黨是爭路權 你拿個捷運來對照 用不用捷運跟機車路權有甚麼關係 捷運對台北幾十萬,幾百萬人方便 所以其他機車用路人不能爭路權 其他沒捷運縣市機車用路人不能爭路權 好你個台北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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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子是拿來磨的,不是拿來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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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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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trong 機車減量政策叫做「智障」??? 馬英九指示交通局研擬機車減量政策 [1/6/2006] 我這是有所本 不是隨便亂說的 你呢? 更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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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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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規禁止的是併行競駛 也就是兩部車併排走同一個車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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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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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要噹人 也先亮一下自己門派人說的話 捷運是貴黨忠貞黨員提的 不是你也不是我 所以你再講什麼? 再說一次 你不能正面回答 就不要再引文 -> 機車對照汽車時就給我講耗油比環保,對照捷運時 就給我講困難 貴黨素質都這樣的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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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春日山城
文章: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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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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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自己都把重點字標出來了,你說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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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不知道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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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保障機車路權,機車量大增,何來達到"汽機車使用率減少的效果" ![]() 如果依照你說的,增加汽車路權,一樣可以達到機車使用率減少的效果,事情不是這樣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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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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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也就是說: [同車道規定不能超車]是錯的. [機車騎在車道中間,可以不讓超車,後車必須跟在後面,想超車一定要換車道]也是網友自行想像的. 請不要再以訛傳訛了. 依上述第四款: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前車在無障礙情形下,是有讓車之必要性,請別再當路隊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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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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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他的想法是建立在類似以下 上下班開車的一堆都是裡面只有一個駕駛 此前提下,那些人如果也願意用機車或其他做為上下班交通工具 對於交通是有正面幫助... 例如我家對面上班跟我同一棟大樓 他開車,我騎機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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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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