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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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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會回下面這句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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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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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嫖妓與否交由輿論, 是一樣蠢, 是吧(韓語應該是唸成: 苦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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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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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起訴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有躁鬱症還開車 還會有駕照 真厲害 重點不是在擋住幾分鐘的救護車時間 而是擋救護車的這件事 蓄意殺人 還有牽拖一堆奇怪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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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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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知道你一直東拉西扯這邊講講那邊講講到底立場是甚麼 講不好聽,就是所謂的跳針吧,所以配合你跳針一下好了 突然想到之前看到某篇關於蘇花高的文章 有一位朋友也是東拉西扯,這邊講講火車,那邊講講海運,不肯面對東部就是交通不便的問題 基本上這心態跟廢死聯盟也都是一樣,老是扯假議題,卻不肯面對他們想要提出的東西 不好意思各位朋友,我稍微扯遠一點,我講到這就好 此文章於 2010-12-27 05:31 PM 被 tcr_adv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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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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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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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挺有怨念的, 能不能定中指男的罪, 看是你對還是我, 你千萬要保持熱度關心此事 別讓我失望 有空自己去看看救護車, 自己判斷里面有沒有病人, 是不是重症, 你看得穿那個黑玻璃, 我請你吃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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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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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有認真看我言論的朋友,大概也知道,我對於到底那個惡質駕駛人是不是姓蕭的博士生,不是很關切,基本上我的立場還跟你有點像,我也覺得到底是誰犯罪,應該交給檢警 只是我覺得你跟那些拼命人肉搜索,只靠著網路上查來的資訊,就想要揪人出來教訓一頓的沒啥兩樣 別人只是靠著關鍵字在那邊猜,你是在那邊猜到底救護車到底有沒有載到病患,或者其實沒有擋多久 說真的,你跟那些人沒有兩樣,都是一點點的證據就在那邊東拉西扯 此文章於 2010-12-27 05:40 PM 被 tcr_adv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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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嘉義
文章: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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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黑道,扯酒駕,都是辯解牽托,轉移焦點,
中指男擋救護車就是惡劣! 也不需要他負什麼法律責任, 或許法律上沒事, 但是態度上就是令人看不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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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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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跟你前世的帳號一樣啊 跳針的功力還是不減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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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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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中指男比中指, 所以故意擋車確認, 我希望刑法採最重處罰(目前很輕吧) 也希望立法加重處罰, 以減少台灣白目 前面有張老師電話,自己找管道疏解一下, 不送了 酒駕撞死人下次發生時, 請用10倍力道追查,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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