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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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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針對你的意思 不過...我是覺得寫wiki的人很可能是"唬爛" 1.通常器官來源只要是健康,通常會有保密條款,大概只有法官允許查閱 2.大體捐贈,也未必一定都用於器官移植上面...醫學研究也有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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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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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I like thi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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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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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我之前才提出活體摘除的方式..... 有需要的時候才摘除... (對了...摘除時用局部麻醉就好...要維持他的清醒阿) 就可以避免這問題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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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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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下也這麼覺得,有一年多的時間可以推動廢除死刑卻沒有什麼進展, 連明確的替代方案拋出來供社會討論甚至將法條送進立院審議都沒有, 只能消極用違背現有體制的不簽署死刑令來勉強撐著, 這應該算是廢除不力吧........ 廢除不是不可以,要想辦法創造這個環境氛圍啊~ 搞得整體社會輿論不支持,這哪叫"推動"?只能算是沽名釣譽炒議題而已。 就像支持廢除死刑的朋友們也是如此,要取得更多共識是要儘可能的"說服"他人, 而非"辯贏",辯贏只能自爽而已,無法真正的服人,我們想要的結果還是推不動。 在其他很多議題上也是這個道理.........不過很多人似乎只想辯贏,不太想說服人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把更多人拉進我們的圈子,聲勢才能壯大,情勢才能有利, 而不是把非我族類的人通通往圈子外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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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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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我來說下台原因只有一個字:「蠢」 明明目前沒人關心的事情 明明只要你靜靜的別亂嚷嚷、那些人在你任上就不會死 偏偏要自己主動捅這個馬蜂窩 偏偏還要把這件事往死裡推 最後…明明說連地獄都不怕,結果與論罵一天就頂不住壓力走人了 留下這44個被妳推到刀尖浪口上的人離開了 變成下一個法務部長第一件任務:簽這些文件 如果救這些人是王婆的目的、她很蠢、蠢到沒邊 如果殺這些人是王婆的目的、她實在很高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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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光之幻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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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用俚語來說,就是 「她不殺死刑犯,死刑犯卻因她而速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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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8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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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只會先抓幾個大家比較肚爛的出來殺讓輿論平息一點 例如 台中女保險員**殺分屍案 敢44個一次全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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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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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不知道政治最高水準的表演之一… 「說好話殺人,講壞話救人」 ![]() 此文章於 2010-03-12 03:15 PM 被 iDem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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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歡迎加入THK
文章: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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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 要瞄準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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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金100萬元。 科技不敵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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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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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是罪證確鑿的殺人魔,
執行死刑是替天行道,伸張正義, 還給被害者一個公道,讓她可以安心的上天堂去投胎,別死不瞑目, 跟殺不殺人有什麼關係? 難道無辜慘死的被害者被殺人魔殺死就可以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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