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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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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該問他一句話,那請問 那些人在屠殺被害人時,是用殺豬 還是殺狗的心情去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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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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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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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站長? ![]() ![]() 尊重生命,反對PCDVD有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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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TNN, TW
文章: 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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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撐不到一天.....王部長阿...您是國際第一人阿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5470133.shtml 「下台會變笑柄」 王清峰撐不到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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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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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然後如果被害者家屬殺錯人, 新的被害者家屬就也可以合法報仇嗎? 這樣也算是一種公平, 至少比現在的制度好一點, 雖然還是沒有辦法解決誤殺跟生命無法逆轉的問題. 那些頭腦簡單的鄉民最好想想, 如果是你被錯殺怎麼辦? 總是會有這麼衰小的可能性. 尤其如果你具體的想想, 現在的警察, 檢察官, 法官, 部長是什麼德性? 你敢擔保現在的審判品質? (當然也是有人認真在工作啦, 但想想自己的上班情況吧, 再怎麼英明神武, 也是有犯錯的時候) 頭腦簡單的鄉民可能會說, 照你這種說法豈不是什麼都不用判了, 養這些執法人員幹什麼. 雖然我們不敢擔保審判品質, 但如果因此直接廢掉法治系統的話, 可想而知社會馬上無法運作, 後果更糟糕. 所以在更好的選擇出現之前, 只好暫時將就用用. 這是爛跟更爛之間的無奈選擇. 但被誤判的人也可以"暫時"將就殺死嗎? 這想法本身明顯不妥. 但以整個社會成本的角度來算, 讓這些人將就一下犧牲小我完成大我, 也許是划得來. 只要能把壞蛋全部幹掉, 錯殺幾個無辜鄉民也無所謂. 前題是要有配套措施, 不可以錯殺到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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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TNN, TW
文章: 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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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團體又來了....搞不好還會上街遊行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5470332.shtml 人權團體挺王:法律尊嚴 不應建立在斷頭台 【聯合報╱記者林河名、蘇位榮/台北報導】 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多個人權團體代表昨天下午力挺法務部長王清峰,強調「法律尊嚴不應建立在斷頭台上」。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並引用日、韓經驗,強調沒有法務部長因為拒絕簽署死刑執行令被追究違法、瀆職。 廢死聯盟副召集人高涌誠昨天深夜得知王清峰辭職,直說這是替馬英九總統「擋子彈」,並說昨天已第四度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台灣法學會理事長顧立雄表示,王清峰就任法務部長就說不執行死刑,馬英九總統及當時的行政院長都應該知道,「如果(王清峰)執行死刑,才是違背當初宣示,反而應該下台!」今天的爭議是懲罰應否包括剝奪個人生命,不是要不要懲罰罪犯。 廢死聯盟指出,日本曾於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底至一九九三年三月止,有近三年四個月,因為兩任法務大臣反對死刑而停止死刑執行;二○○五年十月至二○○六年九月,因法務大臣杉浦正建篤信佛教,拒簽死刑執行令達一年之久。 韓國則是從一九九八年金大中就任總統、二○○三年盧武鉉繼任總統都宣誓廢除死刑,並任命不執行死刑的法務部長,而從一九九八年到現在為止都沒有執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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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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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上那些廢死聯盟的聲音是怎麼開始出現的?真的是只因為人權嗎?實在很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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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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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的方法是,建立烏托邦的國家,讓人人有良好教化,從小就快樂、道德、正常的長大,人人有善念,不作惡,以致判不出死刑。
執政者沒這能耐之前,人權單位沒能接手之前,別妄談廢死刑。 此文章於 2010-03-12 07:04 AM 被 popo52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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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Burn Notice
文章: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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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眼中只有"44"
納稅人真倒楣 要出錢養這些人
(被判無期徒刑者 ![]() 被害人有可能遭到二次傷害/無辜之人遭到傷害 (被判無期徒刑者,有機會得到減刑/特赦,出來可重操舊業, 律師認錢不認事實 ![]() 她昨天應該要自己宣佈下台 不然就像那個金聯發紅利涉及自肥而被革職 而不是搞兩天新聞版面/傷害被還人家屬的情感/撕裂全民情感後就以"口頭請辭"獲准 這太無恥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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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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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細回想,原想上來道個歉的,畢竟我的語氣不是很好。
所幸目前大家的討論還算挺理性的,沒有流於低俗的謾罵。 廢死這個問題,我也贊同,牽涉的層面很廣。不過呢,有時本版的某些觀點,老實說跟廢死與否牽連不大,提出來徒然模糊焦點,對討論毫無進益。 舉個例子來說(不針對特定某個人)。刑罰是否過於嚴峻,以及司法是否公正,嚴格來說,這是兩回事。 畫個真值表,將可得到四種獨立不相關聯的情況。 1.刑罰過於嚴峻,但公正度令人滿意。 2.刑罰過於嚴峻,且公正度無法達到期望。 3.刑罰並不嚴峻,公正度滿意。 4.刑罰並不嚴峻,公正程度也令人不滿。 好啦,真值表畫出來,質疑審判公正的朋友們,應該可以看出,質疑司法是否具備令人滿意的公正程度,並無法令反對廢死的朋友心服口服的原因何在了吧? 司法不夠公正,誠然這是一個大問題,我們可以研究、改進,達到令人滿意的程度;但在這裡提出來,對說服人們接受廢除死刑,老實說不可能會有什麼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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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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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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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嬸終於下台了....
廢不廢死爭議太大,短期內也絕對無解,也絕對不可能被廢... 這種爭議太大又對大部分的人無關痛癢的事情, 要做就默默的做,不嚷嚷大家不會知道,也不會去關心, 等時機成熟了再來討論.... 不是好幾年沒執行死刑了,也沒有幾個人說話,這樣不是很好嗎... 這下王大嬸大嘴巴, 一來自己丟了官,留了個臭名, 二來那44個人要開始皮癢了, 三來廢死這件是短期內不會再有被討論的空間.... 真是大嘴巴害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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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個4....沒有比我更強的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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