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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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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快速切入被撞到車屁股的責任歸屬,以目前的發言來看,silly_rabbit網友的看法和Cudacke、changold2網友的看法不同........誰是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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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要拗也是有可能,因為切入車頭進入後車車道時看到後車加速,因此前車不敢繼續前進,所以踩煞車,後車撞擊點就有可能是車頭了....... 引用:
有人被超車不爽,所以坑回來,也是有可能的.....還有,製造假車禍恐嚇取財的例子,也不是新聞了........ ![]() 引用:
你的意思就是,只要沒辦法舉證是後車故意加速,就算撞到車屁股,前車還是一定輸? 那....我前面舉的例子...... 其實,如果快一點,完整的變換車道,前後時間應該不到一秒,所以只要後車距離5公尺,假設相對速度5公尺/秒(即速率相差18km/hr,例如:後車70km/hr,前車52km/hr),即使後車不煞車,前車亦可在後車撞上前完全進入後車之車道,接下來,撞擊點就一定在車屁股了...... 同樣的,依你所言,後車駕駛也不能只用嘴巴來舉證,那麼如果前車駕駛堅稱是後車追撞,而後車沒辦法舉證前車是變換車道,那不就是後車賠定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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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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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車要往外直走時,後方來車撞上我前桿座時車身與前桿座分離
很明顯就是隨意變換車道 被直行車撞 總有人認為 強切車道就有人讓 被撞了 才雞雞歪歪 理直氣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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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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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光是 "快速" 切入這點就已經是切入車開車方式不對了. 引用:
車頭切入? 光這點就已經證明切入車的切入方式錯誤, 根本是在硬切. 引用:
太快了, 在美國你考駕照的時候這樣來一次, 偶保證你過不了. 最重要的是樓主還沒打燈! 當然他沒打燈又快速切入可以合理推論出他八成也沒回頭看, 這幾點基本上在美國考駕照都是一次死. 偶的天阿... 你問這些低能問題.. 表示你的行車方式也是很危險! 這是美國加州的交通規則說明書的 pdf 檔, http://www.dmv.ca.gov/pubs/dl600.pdf 32 頁好好看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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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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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太多不合常理的地方 1. 後車看到有車切入, 大都是放慢 2. 前車應該要有一定的安全距離才做換線的動作 3. 前車發現空間不夠, 不應該就停止前進, 而是拉回原本的線 感覺根本就是為了你自己的"結論"而硬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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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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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買車,一定要記得裝車頭監視器、車尾監視器,這樣出狀況時才拿的出證據...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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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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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我的問題是低能問題?!
那我也不用客氣了........ ![]() 引用:
不管變換車道方式對不對,前面網友說了,重點是有沒有辦法舉證而已....... ![]() 引用:
考照當然不會這樣考,我在台灣考照也不會這樣考.....誰考照會這樣考..... ![]() 如果路上開車的人都像考照那樣開車,車禍會這麼多嗎? 你講這句話才真是低能話........ ![]() 引用:
我的問題跟樓主事件無關,僅針對可能的情況討論,扯美國幹嘛,台灣考照難道就可以這樣? 引用:
低能問題?我看是你智障看不懂意思吧~~就說只是討論而已,跟我的開車方式有什麼關係.... 我開車開了大約二十年了,只被一台闖紅燈的機車撞過,我的開車方式應該不算危險吧.... ![]() 引用:
我住台灣,美國規定並不完全適用台灣,你可以省下力氣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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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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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也不是為了"結論"而硬辯......只是提供幾個可能性來討論而已,這不是討論區嗎? 1. 後車看到有車切入, 大都是放慢 我就看過不少人,只要別人打燈要切入,他就閃燈加喇叭加速前進,不讓切....... 2. 前車應該要有一定的安全距離才做換線的動作 我提的問題就是到底"安全距離"是多少?若正常情形是安全的,但遇到上述的人,可就不一定安全了...... 3. 前車發現空間不夠, 不應該就停止前進, 而是拉回原本的線 正常人不會踩煞車,某些性別族群的人就很難講了...... ![]() 好,就改一下,假設前車駕駛是正常人,要拉回來之前,後車已到,撞到車子的前保險桿側也不無可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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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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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樓主要舉證啥? 他燈都沒打, 車頭就先衝了, 那你找一個國家的的交通規則出來舉証好了! 偶找美國加州的交通規則手冊就是因為, 持有加州駕照的中華民國國民可以在加州的在台協會辦個證件, 不用考台灣駕照也可以在台灣合法開車, 舉證? 你舉的什麼証? 引用:
既然如此一個聯考駕照都無法過關的開車方式, 你拿來舉證什麼? 你下面三點是要舉證啥? 舉證你當初連交通規則手冊都沒看過嗎? 引用:
引用:
引用:
引用:
二十年喔! 哇! 好了不起阿, 偶一個姨丈就在台灣開了超過二十年, 沒也被撞死阿! 來美國以後考了七次路試都不過, 還被考關罵到底會不會開車. 你這樣講只證明了你開了二十年都是危險駕駛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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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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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樣都是切車道的要賠
台灣或美國的法規都差不多啦 雖然日常生活上我們照規矩來會比較花時間 但是一但出事一定是沒照規則的賠錢 什麼"我覺得""你認為""他感覺"怎樣怎麼的通通比不上白紙黑字的法規 這樣也好啦...總比要比拳頭比背景比財力來判誰有罪文明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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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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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直行車沒義務讓 引用:
直行車沒義務讓 引用:
直行車沒義務讓 你的二十年到底是在開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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