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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汴太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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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汴太d+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9
引用:
作者Kiki Yeh
你的說法我可以理解,但還是會覺得有點不公就是了....

我覺得很多事還是要講個理字,假設我是借箱子的人,一開始不知道,但後來被證實我借出去的東西是假的,我怎麼樣都不敢要求賠全額,因為我被騙是我自己的行為,與借的人無關,我若用駝鳥心態,一開始沒人跟我借,沒用壞,沒送原廠鑒定,我可能一輩子都不會知道,就一直把它當真品使用,但我不想這樣,我寧可在我使用前就發現,因為花這麼多錢買一個行李箱了,就是要用正品,別人幫我發現我會很感謝的,損失了當然心情肯定不好,畢竟是當時花3萬多買的,自己就當學個教訓



賣五千元的是從對岸過來的仿冒品,內容也提到非原廠正品



因為原本那個賣假箱的賣家已經被停權了,主要她根本不想告,只想我朋友賠她全額,這個處理方式對她才是最簡單的,畢竟她買了也快一年,現在才說要告賣家可能會很難告吧?我朋友是考慮她同事,好心幫她借東西卻...

話說原po友人的同事跟他的友人(物主)相處還ok嗎?
     
      
__________________
我以前也是個正人君子,直到我的膝蓋中了一箭!

與其看新聞擔心受怕,不如自行了解現況.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舊 2018-11-02, 04:20 PM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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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典汴太d+離線中  
Kiki Yeh
Major Member
 
Kiki Ye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71
引用:
作者florance
從你回覆的內容來看:
1. 你認為 借出者知道 這是仿品
2. 你不認為 你沒有善盡保護物品之責

從 "理" 來看:
1. 要賠償 32000 是合理的(理的部分),
2. 但是要不要折舊 或是 後來知道是仿品要不要退還你錢 這部分決定權決不是在你身上(且這部分是 "情的部分")


我沒說她知道呀,我認為她應該不知道自己被騙,因為她事後還有跟我朋友去Rimowa專賣店現場聽店經理說箱子非正品,我是意外她聽了後態度跟要求賠全額的想法絲毫沒有改變,因為我臉皮比較薄,要我的話肯定不會要求賠全額,我覺得也不是要指責是她要求太過份,應該是每個人對自我要求不同,跟晚上你走在路人沒半個人,遇到紅燈不會等是一樣的

引用:
作者尤典汴太d+
話說原po友人的同事跟他的友人(物主)相處還ok嗎?


聽說是已經鬧翻了,借行李箱的人覺得自己好心借東西給人,完全是看在是自己朋友要借,現在東西出問題了,明明她們才是朋友卻不幫她說話,非常生氣,但我朋友說她同事是覺得是她們雙方之間的問題,第三人應該是少說話比較好。
 

此文章於 2018-11-02 04:28 PM 被 Kiki Yeh 編輯.
舊 2018-11-02, 04:24 PM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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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 Yeh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早早鬧翻了也好..反正做人處事的觀點不同。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8-11-02, 04:47 PM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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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sn24576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4
總結本討論串三種解法

一~情
直接賠32k給對方
優:對雙方友情損傷最低
缺:借用人金錢付出最多

二~理
雙方各退一步
出借人自認偽物,不應以正品要求賠償
借用人付道義上的賠償
但以真品五折現金當作賠償金額
優:借用人金錢付出次之
缺:日後相處有芥蒂


三~法
偽物毀損負恢復原狀之責
無法恢復原狀則賠償偽物市價
優:借用人金錢付出最低
缺:雙方絕對撕破臉,老死不相往來
舊 2018-11-02, 04:50 PM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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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245763離線中  
goodpig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172
唯一感想:KiKi 真的是 PCDVD 的文章數拯救者

每次出手必屬熱門

如果說柯南是發生兇案之神

KiKi 就是友情殺手之神
__________________
「原本我以為從三島由紀夫以後,日本再也沒有天才,但這個叫YOSHIKI的男人和他的音樂打破了我原本所抱持的觀念。」
By XJAPAN YOSHIKI 時代
舊 2018-11-02, 05:01 PM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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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pig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Earstorm-5
我也是想到這個, 讓大家知道彼此出事情會怎麼處理, 攤牌, 日後自己選擇怎麼面對.

基本上, 我不會跟那種囉嗦凹的人多講什麼, 你借的時候我們彼此認定的價值就是約定!
做不到, 不要借, 你不配.

就算我們都認同iPhone是名牌,不代表我們心目中的價格是一樣的
你認為值5萬,我認為值1萬.....

引用:
作者EAC212
連出借方佔了便宜這種話都說的出來..........
出借方從頭到尾是佔了什麼便宜?
B兄就不要回應了..
看看有誰說個道理出來..
林北花了錢買個東西,沒使用自己看的爽...
誰知那一天. .雖小..有朋友來商借..
借沒關係,還把它用壞,用壞....有賠也不打緊..
結果還跑來跟我說那是假的..希望退錢..
我勒 是佔了什麼便宜..

被A騙的損失,從B手上討回來

此文章於 2018-11-02 05:44 PM 被 rainwens 編輯.
舊 2018-11-02, 05:41 PM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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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離線中  
a9607
Master Member
 
a960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272
引用:
作者Kiki Yeh
我沒說她知道呀,我認為她應該不知道自己被騙,因為她事後還有跟我朋友去Rimowa專賣店現場聽店經理說箱子非正品,我是意外她聽了後態度跟要求賠全額的想法絲毫沒有改變,因為我臉皮比較薄,要我的話肯定不會要求賠全額,我覺得也不是要指責是她要求太過份,應該是每個人對自我要求不同,跟晚上你走在路人沒半個人,遇到紅燈不會等是一樣的


引用:
現在到底是誰的名聲不值32000呢?



__________________
超準的星座分析!
舊 2018-11-02, 06:09 PM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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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07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讓我想到以往的經驗,朋友之間東西借來借去很常見,
然而有些人. 東西借他之後....經常就沒下文了.....
久而久之在內心就會把那種人歸類到,借東西給他要小心,小物ok. 貴重物品還是要三思的。
以及借車子用,有些人還車時會加滿油才還,更甚者洗過車才還。
也有人把油用到底才還,
這些事情慢慢都是幫自己給打分數。
就像常聽到的一句話"留一個名聲給別人探聽".....
本事件的結局..
"那個傢伙的保證不會用壞"的保證很脆弱,一但用壞了竟然還在跟我計算殘值...
所以我以為是沒有人得利..
1.物主東西借東西給別人,雖然在金錢上得到賠償,但是還增加了不必要的困擾以及...他可能不夠大方的名聲。
2.借東西的..保管&保證能力不佳,打破東西竟然還企圖計算殘值 ggyy的名聲。

引用:
作者rainwens
被A騙的損失,從B手上討回來

你這個邏輯有問題,
如果能證明,借東西出去..一定會損壞,進而就可以求償,那你的說法成立。
那東西借出去一定會損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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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8-11-02, 06:13 PM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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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ay1156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8
Red face 網拍最好自己搞定一切 否則...

網拍最好自己搞定一切 否則

屎尿一拖拉庫
舊 2018-11-02, 06:59 PM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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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1156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我經常出差然後到當地租車, 或是旅遊也是, 譬如法國跟北美, 假使大眾交通不方便.
簽合約的時候, 保險幾百萬, 人險多少包含在租金內, 出問題賠償幾萬以下自付.
不能用了殘值幾%要吸收, 營業損失最高上限幾天, 這一區就在簽名前的地方很好辨認.

這是純粹的交易.

但你去跟"朋友"借東西, 你抵押的是你們的交情以及你的人格/名聲.
如果願意付錢去租, 你根本不用想說還多少, 我保證商家一定都列很清楚如何賠償.

結果不但弄壞了(當初給人的保證沒做到), 還去計較只須要賠多少.

的確, 這串是看人格的地方.
舊 2018-11-03, 07:01 AM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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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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