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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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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有人只會講幹話
卻無法反駁任何東西? 既然手上有東西就拿出來 讓外交部跟小夫一槍斃命 這不是你們想要的嗎? 你們應該也要強烈要求把遺書有關這部分的情節公布出來 以昭公信 這樣對家屬也是好事 不是嗎? 只會講幹話有何屁用 此文章於 2018-12-22 05:10 PM 被 a0903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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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5 您的住址: 靈堂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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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行為恨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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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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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東西出來反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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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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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司小夫講的時候,不用要求證據
妻子出面反駁的時候,就要求證據 這是一種上司如手足妻子如布衣的觀念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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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5 您的住址: 靈堂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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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拿什麼,你又是什麼東西 都等到百日家屬才出來很客氣了 看不通百日的用意你是打算讓謝長廷更難堪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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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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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們支持不用證據亂講話就對了
如果你們覺得小夫亂講話 那是不是更應該拿證據來堵他的嘴 否則就變成各說各話 讓社會更紛擾與對立 你們喜歡這樣子嗎? 這樣對這個社會跟國家是好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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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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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你又是什麼東西 謝長廷難不難看 我一點都不在意 我要的是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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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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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案件中(以下都是白話文非術語,且經過簡化,別挑毛病啦~)
有一種"傳聞證據",最簡略化的定義就是"看到某人說/寫過甚麼" 正常情況下傳聞證據是會被排除的 若要被採用則要滿足若干條件,用白話文來說其中至少包含: 證人的credibility(品格,有無可能看/聽到.......) 雙方律師的詰問(寫/說的時候的背景,是否有另一種解釋) 亡者妻子的credibility應該算是過關了 接下來僅就其敘述內容進行詰問/質疑即可 至於內容是否有證據力這由審判者自由心證 遺書是人家家裡的私事 即便上了法院,很可能也就只能有法官會看到,再將其判斷傳達給律師/檢察官(國外案例) 此文章於 2018-12-22 06:55 PM 被 lor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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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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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您點名了,我就直說.
不到半年的事,新聞一天天都搜尋的到.也不用憑記憶. 細節我不說了,我之前就點了題,從外交部相關人員出手開始才造成悲劇的. 現在有電話啦,LINE語音啦,種種浮出檯面... 因為越凹事實反而越清楚,傷害越大.早在渾沌不明時,就要止血. 看是犧牲外交部長還是老謝.如果通通都不要.就是把政權丟出去送人. 我再次重申,2014開始,民眾已經開始教訓政黨了,只是當初可能不明顯. (騙肖耶!民調都不能反映投票結果了,還不明顯???) (你怎麼罵我?我有被騙阿! ![]() ![]() 反正說實話,民進黨的錯可能不大,但是獨派吃相真的很難看. 還有一個管中閔,怎麼玩?好像不只,有幾個董座還有電力這些問題.... 功德賴要怎麼擺?韓國的魚看起來不會找母?菊的麻煩. 多頭馬車背後有多少未爆彈?只有純獨的人不懈怠搶位置. 他們不會愛民進黨的啦!別傻了!未來只有正當防衛可以玩(以獨派來說). 要跟老共搞溝通,就是串通國民黨,用地方城市的名義. 要獨派的票,就是堅持˙台灣價值,然後偷偷妥協. 民進黨想跟共產黨談,只有一句,兩岸和平互惠溝通.要共識? 就是要你被統,你吞得下?所以早就說了,先統才能獨. 沒事在國際上翻個兩下,搶個發言.都教不會.建島建國也教了.塑料生化也說了! 做得到做不到一回事,國際發聲要政府發聲才有用,一天到晚捧台灣之光只是噱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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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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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也許 也許 ...... 你用了很多也許 假設的語氣來強化求援者的需求 前陣子才有個要搭直昇機下山的人 如果用這樣多的也許。 那我們就不用討論任何資源被濫用的議題 不是嗎 很多事情都有客觀的事實與條件來辨別差異是否求援者有客觀上的必要條件 但這個案例沒有 當時大阪飯店不會只有台灣旅客遇到客滿。 客觀上這個旅客離日的前一晚是自助旅行住在日本應該無誤 所以合理求援的必要條件在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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