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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市
文章: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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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 Long and Prosper.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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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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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樓主的例子而言....就算打招呼....應該也沒什好話....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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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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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過和你前公司聯絡的主管,和新公司HR面談的時候會問一些和前公司相連的事,我心裡想怎麼這個你也知道,
如果又是那種素質奇差無比的人當主管,公事私事都會說謊的經理副理,請問新公司HR會相信你說的 還是相信你之前的長官?不要以為當上經副理的人素質就好棒棒,公司有沒有上市櫃都一樣, 就跟新公司人資說你這個人工作態度不好會偷懶,之前該交接的也沒交接等等的,看你出去怎麼找工作, 自己說的不算要老闆說了才算,樓主這種情形我看也很難善了,得罪主管同事是必然的,履歷表上 只能老實說老實寫,這就是這塊土地上的悲哀也是你生長在這片土地上要付出的代價,特別是政府 還站在慣老闆那一方,Dark side的力量是很強大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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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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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資遣不一定是這個員工的問題,即便是引用勞基法第11條第五項 如果只是技術不符,或企業文化問題,照會時,人資的回應大都很隱喻 可是擺爛這種事,就牽涉到工作態度了 請神容易送神難,如果請到一尊不好送走的神,對企業來說這可不是一個月內看出來後就能簡單處理的事 如果人資的評語是-工作態度很差;新公司即便錄取了,也會多加注意和關照,何苦呢? 做人做事....做人在先做事在後,技術職出身的通常會先考量做事,但企業可不是如此 該做的事做好,該交接的事都安排好,即便是被分手,和平分手也是一門藝術,言盡於此 此文章於 2017-11-22 04:38 PM 被 跳海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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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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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知道公司的人事會不會去打探這種事!!
算我運氣差吧... 我待過的公司, 幾乎都會與我有過節, 就算人資去打探我的過去經歷 也不見得會得到真正的答案!! 因為家醜怎會拿出來檯面上講.... 如果真是如此,人資說我的壞話,那也不意外, 看來我以後要準備好錄音設備,去面對所有的工作了!! 因為人都是不可以相信的!! 就算你自認為自己對,人資可不認為..... 也罷!! 反正我沒差,我也說過,只要給我機會,我一定反擊回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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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新北市土城區
文章: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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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講些你會不喜歡聽的話 一間公司跟你有過節, 可能是你真的運氣差, 兩間公司都有過節 可能真的運氣太差, 三間以上....應該是你自己的處事態度有問題 但是從上面你教網友的方法來看....我相信問題在你這邊的成份比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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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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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希望能和平分手,依照早上跟主管的溝通,我幫忙做了C的部分內容,並及時回覆主管,並CC給資深同事,該同事馬上就回信問說為什麼要這樣做? 我就一整個火了,回說 本來就說依清單上做到B交接給你,後續你愛怎麼做就怎麼做,現在要我做C,我做了部分,你不滿意反問我為何要這樣做......... 這位同事居然說,他只是好奇我為何會這樣做.......再補一句原來你的做事方法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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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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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為什麼要做這事? 基本上交接是他自己要來問要來學不是透過信件來往 做給主管看?做給同事看?留給好名聲? 該你做的就做完放著就好,回報進度沒必要 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呸!做人留一線,日後滿身賤) 就剩幾天還要做賤自己?那些人會感激你? 再說一次 準備自己被資遺的日子規劃 放完屬於你的假,或者找尋下一個工作 離職後公司電話就不用接 家人是真的,同事是假的(這間公司同事值得交心嗎?)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那間公司沒有人會感激你的 種種的一些作為,只會落井下石,雪中送屎給你 做爛好人是沒好下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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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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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以前也是會盡量交接多幫忙,現在想想做得再好,揹的黑鍋會更多 ![]() 交接本來就是留在公司的人該來主動找你,就算你自己做得再多,離開後對方公司 要全賴在你頭上你又能如何 ![]() 不如好好把重心放在下一步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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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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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 真的如你說的公司沒一個朋友 祇是流程是交接完要交接人簽名,然後主管確認,再給大主管確認,這樣人資才會給離職證明(還是需要這張) 我當然知道,如果真的不給,用吵的也會拿得到,但是我不太想走到這步,想和平分手 就變成上述情況了 此文章於 2017-11-22 07:53 PM 被 acetyII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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