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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4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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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這公文看起來市府沒有同意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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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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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高高在上,只說空話,脫離現實,好擺門面 也就是做事不切實際 不就是柯P處理大巨蛋最真實的官僚寫照 結果在在你眼中早就正確推斷事態發展的我變成官僚作風 一個小小的承辦人員如果再擺官僚 如柯P那種一副官大吃死人的態度,我手上的採購案要如何推動 我曾經遇過完全不懂電腦作業的承攬商 為了工作推行,我幾乎包辦了原本他該處理的文書作業 換作柯P,搞不好就一句你家的事,敢包就要有能力做(大巨蛋就是這樣搞) 於法也許能合情合理,於工作完成卻毫無助益 我這樣還叫官僚的話,柯P不知道該叫什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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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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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信你這種豬頭軍師,初估年都要過錯 聽得懂啥叫合意解約:你同意,我同意,條件談好才會解約 也就是政府停工理由的理由根本站不腳 要靠和遠雄談判想辦法停損(越拖停工索賠金額越高,真的施到柯P下台都不處理,破千億都可能) 要是真的站得住腳,對遠雄而言市府就是fucker,還用得著和你談判 你要不要查查當年北市在小巨蛋是怎麼操死東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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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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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巨蛋/遠雄接下哀的美敦書 密會細節曝光 聯合報的新聞 公務員去GOOGLE哀的美敦書吧 不要進了公務體系甚麼都沒學會,只會鬼打牆 明明大雄開會還想繼續蓋,市府提解約都能解讀成市府認輸 非常官僚,聯合報記者的腦袋都比你清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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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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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字裡行間 就是充滿官僚的寫照 因為一般非常年處理和接手就不知道 前朝歷任是如何放任如斯 你說 輿論掩飾非法 卻絕口不談過往如何[合法][知法][玩法] 諒必決策者的心態 下承上意故多做掩護 不著痕跡 是以大巨蛋事情,錯估情勢 我肯定北市府處理此事態度 你說道寫個快一億預算要[25大疊] 到底是怎麼寫法又執行如何? 台灣等等重大建設的不彰和錢坑 光是推到民代立委之害 橫空而入... 趙藤雄如何縱橫40餘年 部分皆拜你們這樣的人所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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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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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 被人賣了還幫人數鈔票,還渾然不知 我要是雄遠,就算我真意是不想蓋也會說願意續蓋 這樣在未來訴訟上才更能把解約的過失死命往市府身上推(市府責任比例上升中) 求償可以更多要一點錢 要不然我以前辦解約前為什麼相關部門都要拚命裝孫子 拚命求廠商一定要來做(有書面為證),也是同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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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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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業主的向包商「釋出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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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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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抱歉,我應該是屬於較不聽話、不怕麻煩的那種 同期敢頂撞主管的次數應該沒人比我多 有次還挑戰審計部門主管還戰贏 你以為知法玩法這麼簡單,你玩給我看好不好 看你和審計誰的智商比較高(審計只會比我狠n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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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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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公務體系的採購和私人公司情況是完全不同 私人公司間承攬是上下關係,契約愛怎麼訂就怎麼訂 你敢簽再不合理也得照做 公務體系採購是講對等關係,不能訂奇奇怪怪的契約條件 就像非巨額和特別採購不得以ISO認證限制投標資格 因為小公司不太可能有資源做ISO認證 對於爭議條事項就算簽約了,工程會也能認定違法無效 所以北市府才能強制接管小巨蛋,把東森趕走 政府採購業務大多數人不願意碰,也是此理 此文章於 2016-04-15 10:23 PM 被 adem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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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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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中央日報真的壞透了,照這報導大雄根本誠意十足 到時法官豈不判市府多賠十億八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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