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Stone Crab
*停權中*
 
Stone Cra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引用:
作者pc
>>......大陸公安方面提供被害人筆錄,便於我方後續追查.......

所以搞了半天,對岸不是作不到提供相關證據,而是看他們心情決定要不要幫........


可以參考惡蟲的發言...
     
      
舊 2016-04-20, 11:17 AM #20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tone Crab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212412
適用舊法~主嫌1年.其他人緩刑或6月可易科罰金
適用新法~一罪一法.10案的話.拚看看10年........
台灣法官很好的~只要哭一哭.寫悔過書.初犯都不會判太重

唯一會重的就是販毒~5年起跳.就是你只是把一顆搖頭丸轉讓給朋友
一樣視同販毒.沒有前科一樣判5年


哪國的法官這樣判的?

在司法界待了這麼久,沒看過法院的判決是這樣的,你火星來的嗎?
 
舊 2016-04-20, 01:32 PM #20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惡蟲現在在線上  
212412
*停權中*
 
21241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引用:
作者惡蟲
哪國的法官這樣判的?

在司法界待了這麼久,沒看過法院的判決是這樣的,你火星來的嗎?


你問哪段

刑法在民國103年修正後,電信詐欺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件判1年.10件判10年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B1%82%E5%88%91
邱太三說,電信詐欺是一罪一罰,一位嫌犯最高可判刑5年,還可累加刑期,最重可到20年;他上任後會要求檢察官從重求刑,如果刑期太低會傷害民眾對司法的信心。

所以你認為新任法務部長是騙民眾?

此文章於 2016-04-20 04:17 PM 被 212412 編輯.
舊 2016-04-20, 04:13 PM #20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212412離線中  
hippo998
Major Member
 
hippo99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觀光果園
文章: 291
插個話....

-- 要求檢察官從重求刑
-- 法院判決

這好像是兩回事



說真的
這個國家要腐爛到什麼程度,才要啟動"法官"改革啊?
__________________
『理解』——『分解』——『再構成』
舊 2016-04-20, 06:37 PM #20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ippo998離線中  
kp2015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505
引用:
作者hippo998
插個話....

-- 要求檢察官從重求刑
-- 法院判決

這好像是兩回事



說真的
這個國家要腐爛到什麼程度,才要啟動"法官"改革啊?


因為法務部長頂多也只能管到其下屬之檢察官,法官屬司法院.

所以司法官特考後之抽籤..........現在不知有變否

我是覺得國家公務人員考試應該改成全從基層一等考試起,只有經過固定年資工作歷練,才能考下一階段普考高考,不然恐龍級的公務人員只會越來越多.不過這也只是個人空談而已.

腐爛的民主政權,就跟腐爛專制政權一樣,不外是武力改變而已,不用想說會自主,和平或合法改變,我覺得那是不可能的.

此文章於 2016-04-20 08:25 PM 被 kp2015 編輯.
舊 2016-04-20, 08:24 PM #20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p2015離線中  
212412
*停權中*
 
21241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引用:
作者hippo998
插個話....

-- 要求檢察官從重求刑
-- 法院判決

這好像是兩回事



說真的
這個國家要腐爛到什麼程度,才要啟動"法官"改革啊?


我是認為
法官(跟一些首長部長之類的)應該定期做精神鑑定
舊 2016-04-21, 10:20 AM #20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212412離線中  
Stone Crab
*停權中*
 
Stone Cra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引用:
作者212412
我是認為
法官(跟一些首長部長之類的)應該定期做精神鑑定


謎之音:也許有人會說太過操勞,壓力大心理不正常是正常的.
舊 2016-04-21, 10:45 AM #20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tone Crab離線中  
supertai
Major Member
 
supertai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159
引用:
作者arzbond
行為地在肯亞,結果地在中國,行為人是台灣人,所以要回來台灣受審?

那麼,行為地在台灣(台韓操作面板價格),結果地在美國(面板價格壟斷),行為人是台灣人,

但是卻在美國受審坐牢? 本國政府也沒哀一聲,這種標準真的很難用法理判斷...

既然沒辦法判斷,全部都歸到政治事件好了,省的搬出一堆法條嘴砲,


這真的就是政治事件。

如果今天是這些臺灣人,在肯亞騙美國人的錢,強勢的美國政府,一定直接派人去肯亞辦案,證據收集完整,犯人抓回美國受審,坐個10年,20年的牢。

然後過程中,完全不理會臺灣政府或「鄉民」…

騙了我們美國人哪麼多錢,嚴重影響本國社會安定,還「有臉」要求犯人回台輕鬆地受審?

美式的正義,就是這樣,以牙還牙,「斬首示眾」,讓以後沒人敢犯同樣的案…

此文章於 2016-04-21 10:55 AM 被 supertai 編輯.
舊 2016-04-21, 10:52 AM #20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pertai離線中  
Stone Crab
*停權中*
 
Stone Crab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引用:
作者supertai
這真的就是政治事件。

如果今天是這些臺灣人,在肯亞騙美國人的錢,強勢的美國政府,一定直接派人去肯亞辦案,證據收集完整,犯人抓回美國受審,坐個10年,20年的牢。

然後過程中,完全不理會臺灣政府或「鄉民」…

騙了我們美國人哪麼多錢,嚴重影響本國社會安定,還「有臉」要求犯人回台輕鬆地受審?

美式的正義,就是這樣,以牙還牙,「斬首示眾」,讓以後沒人敢犯同樣的案…


如果是美國人來辦,肯亞那邊就不會出現藐視自己國家法院的鬧劇.
是驅逐出境就是驅逐出境,是遣返就是遣返,是引渡就是引渡,
不會出現什麼判決驅逐出境,名義上是移交遣返,實際上是引渡的怪事.
另外肯亞跟美國是有簽引渡協議的,這點很重要我就不打三次了.
舊 2016-04-21, 11:08 AM #20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tone Crab離線中  
凱旋新境
*停權中*
 
凱旋新境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2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8日表示,估算25年來台商向國台辦申訴案件多達7萬件,坑殺金額高達新台幣1兆元,且沒有案件能合理解決,甚至有案例是官司勝訴了也拿不到一毛錢。
舊 2016-04-21, 11:14 AM #2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凱旋新境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25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