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
引用:
![]() ![]() ![]() ![]()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
引用:
這篇我頂,可受公評之事不在此限。但是,很多人都忘了,前面一句是[他人私德及及與公共利益無關者]。 話說,味全一案,雖不是他人私德亦不是與公眾利益無關。 別忘了,公司是一個私有法人,這間公司的似乎沒有私德的問題,因為公司雖不是一個自然人,但是這間公司是個私有法人,所以妨礙名譽等罪,可以再加重!因為每一個網友都不是法官、檢察官。你提出的任何言論,都要有證據,而且可被檢驗!而他的私德問題,你不滿,請你到法院與或警察局舉發吧,你要上網路戰,除非你是受害者亦或是你有明確事證。不然你這樣只是破壞味全的商譽跟股價。[不過,我們的法院不值得信任是真的,效率低下也是真的]unbelief: 民粹誤人誤己! 雖然有涉及公共利益,但是所謂的公共利益是指已購買的受害者!不是未購買或秒退的第三者,因為這件事情在你們身上完全不構成傷害,就因為你已經秒退了,也因為你沒有買! 說穿了,我若進口石油,預期將來經過再加工,會產生燃料油,我報關燃料油,我就要加稅的,然後我經過加工製造,成為燃料油,所有的工序都符合規範。名目相符。你可以說我騙你嗎?還是你希望加石油到你的油箱?而不是95無鉛? 話說,大家都感覺得到非直營的加油站的油,出力是有問題的。請問到底哪裡有問題,你能舉證嗎? 再舉個例子,魔術師用魔術手法,拿到你的錢包,算偷嗎?是你笨還是他聰明?你預期是變魔術,所以不是詐術,所以你能接受。但是如果不是魔術師呢?也不預期讓你知道是變魔術呢?就算讓你告進去,你也無法舉證! 頂新案,業主是有罰則的,罰在哪裡?政府對頂新的懲罰而不是你對他的懲罰。 我從來不信聰明人,也不信商人,因為,商人通常是這社會中,最邪惡的人。聰明人則是這社會中最懂得鑽研的人,兩者結合的結果就是,你善良,你花錢,你笨蛋,你受害。 你善良,所以你花錢請律師,你受害,所以你被告。 公共利益要公共利益來定奪,不是民粹! 因為有那麼一天,你也有可能大富大貴,你的工法也很可能不知不覺中,把原料油精煉成食用油。再者,公共利益不是你一個人說了算吧?請問你代表誰? 版上有很多人很莫名其妙,叫別人私最快,別人死了,自己躲最快。別人還沒釐清事情之前,不代表別人是錯的。 算了,多說無益! 此文章於 2015-12-26 04:54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
引用:
![]() 因為是個渣,我連引言都不屑引 ![]()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17
|
引用:
應該沒那樣多 看好市多和家樂福其實都技術性搞限量 有人來退也就說賣完或不再上架 另外這個還不到需要捐錢地步 也可能搞出糾紛 一個留長髮都上百個義務律師 這時怎麼沒半個說要幫忙? ptt那邊鄉民不是臥虎藏龍∼也沒看到要幫忙打官司的 此文章於 2015-12-26 05:27 PM 被 cys070 編輯.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
引用:
PCDVD這邊倒是還不少義和團繼續在比嘴邱, 真那麼邱,趕快把理直氣壯的主張寫出來讓那九個人去打官司必勝啊, 不然就是具名把那些尖酸謾罵,投書去媒體或寄去頂新總公司啊, 在站上嗆別人、說別人喝毒油毒奶、說別人是頂新工讀生,這就是滅頂的大絕喔?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123.A.517.html 此文章於 2015-12-26 05:37 PM 被 d61s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
引用:
聽說有人要捐五萬打官司,把那些錢捐給弱勢團體不更好,倒底知不知道那些人幹了什麼蠢事 ![]() 此文章於 2015-12-26 06:25 PM 被 LDSKING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2
|
你都知道被告的只有那九個人了,還能嘴炮那麼多
![]() 相信腦袋正常,懂邏輯的人應該分得清楚九個人並不代表其它人 大多數的人抵制頂新與味全,是因為他們是頂新和味全 至於林鳳營有沒有毒,一點兒也不重要 大多數的人會因為那九個人被告而生氣 不是因為他們認同那九個人亂轉貼文章 而是不爽味全 味全若真的那麼重視商譽 該告的不只是那九個人,更該對頂新魏家提告 然而大多數的人看不到他們這樣做 大多數的人只看到味全只敢對那九個人提告 這種行根本是在宣告味全與頂新魏家蛇鼠一窩 否則怎麼不敢對頂新魏家提告呢? 此文章於 2015-12-26 06:32 PM 被 沙發椅 編輯.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17
|
這個還不需要捐錢先去看情況
真需要請律師是發那篇文章的原作者..... 而且收捐助後萬一不想跟偽全還有發文那個玩下去 還要硬著頭皮跑完全程不是自找麻煩...... 真的被找到,收到通知 就先去偵查庭看看是不是被發文者婊(拿不出證據或是根本找不到那位) 還有看看偽全態度 另外和解不一定是不好..... 在旁邊喊跟偽全拼到底∼聽聽就好 又不是他們被人告.....還是要自己面對.... 自己評估吧 . 此文章於 2015-12-26 06:39 PM 被 cys070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您的住址: 関内
文章: 246
|
引用:
妳想太多了 萬一受害還要先自己提出證明 就算提出證明,法官只要說沒有關聯性就把你打槍了 ![]() ![]() ![]() |
|
![]() |
![]() |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
引用:
你想太多了,你還真的以為玩樂器的真的在擔心家人健康狀況喔?藉題發揮而已啦... 現在似乎「秒退派」已經在跟「毒奶派」切割了,你還建議人家去玩奶?人家可不傻啊...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