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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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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律方面的問題(違法的構成要件和事證)我已經說得很明白了, 違法的構成要件和事證都如我所說的擺在那,不是你要不要相信或你認為會不會贏的的問題, 更不是難不難聽的問題,而是構成要件中的針對性及事證的問題, 其他的案件有其他案件的事實,但那和此案無關, 其他案件告不成那也是其他案件的構成要件和事證不足,不過那也和此案無關, 你的邏輯還是很混亂,硬是要把其他案件和此案扯在一起, 然後認為其他案告不成,此案也告不成(當然如果碰到恐龍法官...), 當然我也沒強調一定要告,而是指出違法的構成要件和事證明確,若告的話贏面遠大於輸面, 都說了那麼多了,你要繼續如何去想,那就隨你吧! 引用:
對,這就是我們在這裡所強調的,樓主只憑一句話就論斷應徵者而且背地裡上網大肆批評, 而他批評的論點是來自於他個人對應徵者那一句話所延伸出的想像,而非依據事實 引用:
我這裡所謂的道德是指,樓主在此事件中所呈現出的道德水準,這也是他被痛批的原因, 你完全會錯意了 引用:
所以連寫了那麼多管理神作的企管大師波特的公司都倒閉了, 那你就可以知道樓主僅憑一句話就看透一個人(且暗地裡上網大肆批評)是有多麼可笑了! 人是很複雜的,不是某個情境下的某句話就可以完全看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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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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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看到你這句"以偏概全"突然有個想法: 年輕人可塑性大. 年輕氣盛衝動難免. 看待年輕人不宜以偏概全 中老年人已經定性. 幾經事故懂得掩飾缺點. 我們宜從小地方看清這個人 我覺得可能是這樣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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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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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d the evidence to support your opinion.
開主題的一開始的立論並不精確,只有理所當然,問題是在其他人看來又雲霧繚繞,並不必然。理由只有煮完湯圓,吃完再寫。因為立論跟證據並不充分,因此許多人提出不同看法。
第二次說明的時候,又用偏見來佐證他的立論,說到47歲才出來找工作,因為年齡又不見得跟能力有關係,所以更多人用更多故事或經驗提出不同看法。 第三次出來解釋時,有好了些,「只知道用績效考核讓屬下自相殘殺 他再坐享其成」,可惜又繼續咬著年齡歧視別人,別人已經沒有耐性了。接下來爛貨、找小姐、洗腦什麼的回應就是乏善可陳,只表達出自己的水準,無關問題了。 其實如果換個場景,換個立場,變成這些回答的人跟開主題的人都到另外一家公司去應徵,我認為許多人會有進一步機會,而開主題的很可能不會上。 開題者或許在同一家公司待久了,別人知道你說這句話的意思,知道你是習慣這樣表達一件事情的看法,別人分得清楚你何時只是輕鬆的閒聊罷了,何時是嚴肅的說明。但是你要知道在別家公司,別的文化出來,跟你不認識的人並不是這麼認為。你跳TONE的方式可能引發完全不同的結果。你想表達你的幽默,你的創意,但是結果卻是引發爭議。 這裡的網友已經很好了,第三次之後才開始攻擊你,一般的公司裡面,哪裡會給你三次的機會?第一次你沒接好球,第二次又漏了球馬上就一擁而上分而食之了,你的簡報、你的準備就一切付諸流水了。 Find the evidence to support your opinion。即使只是opinion。 此文章於 2014-02-17 02:14 PM 被 吉他之繩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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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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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跟樓主的老闆說:樓主應該被打槍。
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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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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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所謂的層次,不是在指職位,而是指一個人的內在,能力,潛力...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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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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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尤其是那種有權力決定讓誰走路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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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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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手法很高明
如果第一帖把狀況描述得太清楚 這樓可能不會蓋得這麼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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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屏東東港
文章: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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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了解你的意思~ 所以我回文的意義~主要是有潛力有內在的人在正確體制的環境下是可以從基層躍上大舞台的。 制度健全&有前瞻性的公司,就是可以發掘並發揮有能力以及有潛力的人。 大概是這樣 ![]() 不過目前我層次也頗低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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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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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是一種行為學,術科
而不是學科 這包含了 企業組織文化的組織行為學 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心理學... 台灣的主管特別是高科技產業, 對於這類新的管理學會比較偏向如何照本就章的導入 而不是如何理解內容 套入本身的企業組織內, 失敗是正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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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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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皇極大 照本就章是台灣主管的特徵阿 看蔡力行就好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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