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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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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地方政府竄改中央法令、不甩中央法令也是很合理的對吧! 前面的問題,應該說罰單有異見,是找誰申訴?不是地方政府對吧!所以是以誰的法為準,要你吃下罰單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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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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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覺得,阿魯米網友至少願意出來承認,但點出現實的無奈。 這在我看來好過 “自己高調呼籲不應該兩段式左轉,然後檢舉別人停止越線來的好吧。” 雖然是不是要兩段式左轉或許有爭議,但目前的規定是如此,地上標線也是這樣畫,自然是要遵守。 交通亂象那麼多,希望有多一點的檢舉達人出沒,一方面可以處罰那些不把遵守規則放在心上的人,另一方面也可以點出交通標線或是路線上設置的不當,然後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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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碎石堆緩衝區
文章: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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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若內線沒有禁行機車 ,且未設置兩段式左轉標誌的話 即使路口有設待轉區域依然是可以直接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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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雅ズ舞よ」∼ロ③ДワКиャ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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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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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定要這麼鄉愿嗎?....... 這個容積率,住商混合是政府搞的大雜燴,原罪也不是他門。 整個城市砍掉重練、才能府合正義魔人的標準 此文章於 2013-05-02 05:09 PM 被 marinese six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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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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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理他們? 砲完你後 他們還不是去有劃紅/黃線的便利商店停車消費 違規買瓶飲料,繼續回來敲鍵盤 呼籲大家100%守法 ![]() 然後又發現他們自己電腦的win7 金鑰過期 google找破解....... ![]() 認真就輸了,但我欣賞你的風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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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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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以為一定不是地方政府吧?你沒跟上進度喔~ ![]() 去問問你的戰友跳針哥,我早就教過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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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廢鐵鎮
文章: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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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問這兩個段落的"他們"是否有包含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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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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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桃園縣 .
喔 , 桃園縣的收入不算是中華民國的 . 桃園縣不是中華民國的 .. 好啦 , 我收在西裝口袋的現金因為沒放在皮夾中 , 所以不算是我的 .. 打嘴砲打到這種地步 , 我還能說什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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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廢鐵鎮
文章: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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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又在凹了,[該"死"]這詞可是很嚴重的。 我的敘述重來"沒有認為"並"描述"那臨停的駕駛[該"死"]。 你就這樣開始腦補。 我前文寫過""或許"會視當下的情境", 我也沒寫"拾荒老人的小車擋道"就完全是對的, 又在腦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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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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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鄉愿你個 XX 毛啦 我炮他哪裡啦?指出來! 他說他要出來讓人家炮 ![]() 所以反問他一句也不行 你跟我歷來的過節才叫 " 鄉愿 " 而且還是單方面的......真可悲 看到我回人家文不捅一刀都忍不住 沒見我跟人家炒起來你顯得很失望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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