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budgi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73
引用:
作者Z68
如果是小孩自己撞上一般自助餐店裡一定會擺放的熱湯,那就很明顯是小孩的錯。


小孩有什麼錯?
不要說那些擺放熱湯的桌子旁沒有放置警告牌子, 而且就算有我的五歲孩子也不懂得看, 加上又沒有圍欄包圍著桌子四週以防止兒童攀爬上去, 店子方面又沒有派專人照看著熱湯, 如果我的孩子不小心爬上去將它們撞倒或踢翻, 那又何錯之有呢?
     
      
舊 2012-10-11, 03:49 PM #19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udgie離線中  
boyli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Kaohsiung
文章: 267
引用:
作者Z68
如果是小孩自己撞上一般自助餐店裡一定會擺放的熱湯,那就很明顯是小孩的錯。


錯!!
為什麼..湯鍋會放在小朋友可以撞上的地方??
不要說小朋友 ..連大人撞上...商家都要肯定付賠償責任!!
這是可想而知的法律判決!!
但~
這些小店家...公共安全..根本是跟不上的!!!
跟的上的話! 就叫做餐廳了!


然而~ 放眼望去...社會上大多數的人卻是生活在這些小店家的環境中
要他們因此就不做生意嗎??
不可能~~

所以我才說..."我很想~說是100%大人的責任"
小朋友是你養的..是你帶的..是你要看他一輩子長大的

受傷害了!!
店家了不起賠錢關門~ 算是一個事件終了!! 老死不往來~

而這小朋友呢? 這父母呢??
拿了錢代表幫小朋友...出了氣? 討回公道? 算是盡責任了嗎?
比不過吧~
 
舊 2012-10-11, 03:56 PM #19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oylin離線中  
lievil
Major Member
 
liev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引用:
作者boylin
這些小店家...公共安全..根本是跟不上的!!!
跟的上的話! 就叫做餐廳了!

然而~ 放眼望去...社會上大多數的人卻是生活在這些小店家的環境中
要他們因此就不做生意嗎??
不可能~~

所以我才說..."我很想~說是100%大人的責任"
小朋友是你養的..是你帶的..是你要看他一輩子長大的

受傷害了!!
店家了不起賠錢關門~ 算是一個事件終了!! 老死不往來~

而這小朋友呢? 這父母呢??
拿了錢代表幫小朋友...出了氣? 討回公道? 算是盡責任了嗎?
比不過吧~


我能理解你說的,
但[資源是有限]的,
父母不可能24小時百分百注意著小孩,這是先天限制。

所以我們需要來自外界的幫助,
用babytalk監聽聲響
餐具選摔不破的
廚具加以固定,讓小孩打不開
公園遊樂場裝設軟地墊
不要把滾燙液體放在客人空間

基於安全,
不能說小吃店資本少跟不上就不做,
那機車比汽車小,就可以闖紅燈?
大包商的工人有防墬落裝置保護,
小包商的工人就要命夠大?


許多人都執著著[小屁孩嬉戲]這點,
那來假設一下,同樣的場景、同樣的燙傷,
唯一不同的,就是[小孩是規規矩矩]的,
七歲的他,向父母拿了錢,走到自動販賣機買汽水,蹲下拿飲料,
起身時,因為重心不穩,跌進燙茶桶裡,
大家會如何看待呢?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此文章於 2012-10-11 04:43 PM 被 lievil 編輯.
舊 2012-10-11, 04:38 PM #19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evil離線中  
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 andy1106 >>.
無窮迴圈的老問題

簡單說一句

靠別人不如靠自己

因為世界還不是那麼美好

以後也不會

別以為輕輕鬆鬆孩子會平平安安自己長大

就算在遊樂場所父母也是得看緊點

因為就是會有比較大的孩子嗨過頭不小心傷害到比較小的

何況餐廳有熱的是常識,拿路邊自助餐店來說

湯鍋頂多擺架上靠個牆,但你要自個往上撞,哪有不危險?

店員端熱湯自己要撞個滿懷哪會不燙傷?

所以在餐廳不要跑步、嬉鬧玩耍也是常識

怪在廚房裡頭忙的店員不制止,也很搞笑 ∼ 那要老爸老媽在幹嘛?

連新聞都說是在玩耍,就你一個講在行走

讓人感覺是為了吵架而吵架不是為了用餐安全在討論




有沒有玩耍?
家長不會說. 那應該只剩店家會說
這分兩個狀況
1.店家猜測 <-- 有作偽證之嫌疑
2.店家親眼目睹 <-- 刑責更大


不是你說了算.也不是憑猜測可以決定的
為何不說:小朋友看完販賣機回頭不小心跌倒.剛好倒在桶子裡?

此文章於 2012-10-11 05:14 PM 被 albert@46 編輯.
舊 2012-10-11, 05:11 PM #19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lbert@46離線中  
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EAC212
有爭議的部份跳過,因為無法還原了,只有各說各話。
我反問你,
你若是家長,
當你看到店家已經在整理該處,
並且已經把椅子倒放在桌上,而且在該處有放鐵鍋,
椅子倒立放置上桌上時,身為家長的你看不到嗎?
你會放任你的小朋友自行跑到該處?不管他是在玩還是要研究自動販賣機?
你不會擔心小朋友碰撞到桌椅或鐵桶,或因碰撞導致椅子掉落砸到你的小朋友嗎?
沒關係,反正目前法律會幫你向店家爭取賠償,所以你盡量野放你的小朋友。
當你的視野只剩下檢討別人的過失時,
不會自我檢討也是很合理的,我理解。


照你這樣說
可能是你到18歲"成年"後
貴家長才停止牽你的手過馬路或放你一個人開始自由行動??
如果是這樣. 我能理解你的言論
所以你才認為.家長要無時無刻的看著小朋友. 是這樣嗎?
舊 2012-10-11, 05:21 PM #19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lbert@46離線中  
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boylin
錯!!
為什麼..湯鍋會放在小朋友可以撞上的地方??
不要說小朋友 ..連大人撞上...商家都要肯定付賠償責任!!
這是可想而知的法律判決!!
但~
這些小店家...公共安全..根本是跟不上的!!!
跟的上的話! 就叫做餐廳了!


然而~ 放眼望去...社會上大多數的人卻是生活在這些小店家的環境中
要他們因此就不做生意嗎??
不可能~~

所以我才說..."我很想~說是100%大人的責任"
小朋友是你養的..是你帶的..是你要看他一輩子長大的

受傷害了!!
店家了不起賠錢關門~ 算是一個事件終了!! 老死不往來~

而這小朋友呢? 這父母呢??
拿了錢代表幫小朋友...出了氣? 討回公道? 算是盡責任了嗎?
比不過吧~


這案子來說. 我想"命中注定"可作為註解吧

依發生的時間地點等巧合.要去責怪家長沒顧好小朋友
也太傷害家長了
舊 2012-10-11, 05:23 PM #19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lbert@46離線中  
阿魯米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27
引用:
作者lievil

許多人都執著著[小屁孩嬉戲]這點,
那來假設一下,同樣的場景、同樣的燙傷,
唯一不同的,就是[小孩是規規矩矩]的,
七歲的他,向父母拿了錢,走到自動販賣機買汽水,蹲下拿飲料,
起身時,因為重心不穩,跌進燙茶桶裡,
大家會如何看待呢?

用這個角度凸顯店家的責任,個人認同
但也不表示父母完全無責
以下借大大的假設,也假設一下,別介意

七歲的他,走到家中冰箱前要拿汽水,蹲下拿飲料
起身時,因為重心不穩,撞倒廚房熱湯遭燙傷
家長可以無責?

此文章於 2012-10-11 05:28 PM 被 阿魯米 編輯.
舊 2012-10-11, 05:25 PM #19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阿魯米離線中  
lievil
Major Member
 
liev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引用:
作者阿魯米
用這個角度凸顯店家的責任,個人認同
但也不表示父母完全無責
以下借大大的假設,也假設一下,別介意

七歲的他,走到家中冰箱前要拿汽水,蹲下拿飲料
起身時,因為重心不穩,撞倒廚房熱湯遭燙傷
家長可以無責?


不好意思,我編刪了,剛我以為前提一樣,沒注意改成[自家]了
因為變數多,我不知道該麼回應

比方冰箱的位置與熱湯的位置(火爐上或地上)
有人正在加熱還是無人看管放涼中等等

但身為監護人,責任應該是難免的,無論是法律或道德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此文章於 2012-10-11 05:43 PM 被 lievil 編輯.
舊 2012-10-11, 05:35 PM #19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evil離線中  
boyli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Kaohsiung
文章: 267
引用:
作者albert@46
這案子來說. 我想"命中注定"可作為註解吧

依發生的時間地點等巧合.要去責怪家長沒顧好小朋友
也太傷害家長了


小時候..相信大家都聽膩了
大人常撈叨唸著..別去玩水..別去爬高..別去馬路..別去草叢...

在很小時候呢..也被管得很兇
有次...跟我哥在門口小水溝趴在地上探頭~看著水排溝蓋深處...(約3米寬. 3米深的水排)
被我老爸發現

氣沖沖的回家裡..拿著濕毛巾.....狠狠抽了一頓
再罰著我們跪著地上、頂著臉盆、不准吃飯!!
那時候哭著、想著~ 又不是甚麼大事..有必要打這麼狠嗎?? (我爸很少動手的人)

長大後~ 回想著這些事
其實這些大人~ 就是怕今天不打..給個教訓!!
哪天沒看到人....掉下去了..被水沖走了...
造成回補不了的遺憾!! 我想最痛的..還是這些大人吧!!!
舊 2012-10-11, 05:43 PM #19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oylin離線中  
boyli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Kaohsiung
文章: 267
引用:
作者lievil
我能理解你說的,
但[資源是有限]的,


基於安全,
不能說小吃店資本少跟不上就不做,
那機車比汽車小,就可以闖紅燈?
大包商的工人有防墬落裝置保護,
小包商的工人就要命夠大?


許多人都執著著[小屁孩嬉戲]這點,
那來假設一下,同樣的場景、同樣的燙傷,
唯一不同的,就是[小孩是規規矩矩]的,
七歲的他,向父母拿了錢,走到自動販賣機買汽水,蹲下拿飲料,
起身時,因為重心不穩,跌進燙茶桶裡,
大家會如何看待呢?


其實你說的這些...
闖紅燈是被規範禁止的
大包也好. 小包也好..都有規範

就是這些小吃店根本沒人管~~ 更別說公共安全!!
許多根本是連登記行號都沒有...
然而人們就是生在這環境中..食衣住行
看起來是很惡劣不堪..卻是真實!!


肯定是沒資金..沒更大的空間..沒更好的規劃
僅能做個小生意..以求生存餬口!

就算怪他們~ 整個攤子賠給父母...我想都是不夠的!! 沒什麼用..
監護人..這名詞取的真好!! 小孩真的是要靠父母好好的,,,監看保護著!! 求平安長大!
舊 2012-10-11, 05:51 PM #20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oylin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04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