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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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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孩有什麼錯? 不要說那些擺放熱湯的桌子旁沒有放置警告牌子, 而且就算有我的五歲孩子也不懂得看, 加上又沒有圍欄包圍著桌子四週以防止兒童攀爬上去, 店子方面又沒有派專人照看著熱湯, 如果我的孩子不小心爬上去將它們撞倒或踢翻, 那又何錯之有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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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Kaohsiung
文章: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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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錯!! 為什麼..湯鍋會放在小朋友可以撞上的地方?? 不要說小朋友 ..連大人撞上...商家都要肯定付賠償責任!! 這是可想而知的法律判決!! 但~ 這些小店家...公共安全..根本是跟不上的!!! 跟的上的話! 就叫做餐廳了! 然而~ 放眼望去...社會上大多數的人卻是生活在這些小店家的環境中 要他們因此就不做生意嗎?? 不可能~~ 所以我才說..."我很想~說是100%大人的責任" 小朋友是你養的..是你帶的..是你要看他一輩子長大的 受傷害了!! 店家了不起賠錢關門~ 算是一個事件終了!! 老死不往來~ 而這小朋友呢? 這父母呢?? 拿了錢代表幫小朋友...出了氣? 討回公道? 算是盡責任了嗎? 比不過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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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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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能理解你說的, 但[資源是有限]的, 父母不可能24小時百分百注意著小孩,這是先天限制。 所以我們需要來自外界的幫助, 用babytalk監聽聲響 餐具選摔不破的 廚具加以固定,讓小孩打不開 公園遊樂場裝設軟地墊 不要把滾燙液體放在客人空間 基於安全, 不能說小吃店資本少跟不上就不做, 那機車比汽車小,就可以闖紅燈? 大包商的工人有防墬落裝置保護, 小包商的工人就要命夠大? 許多人都執著著[小屁孩嬉戲]這點, 那來假設一下,同樣的場景、同樣的燙傷, 唯一不同的,就是[小孩是規規矩矩]的, 七歲的他,向父母拿了錢,走到自動販賣機買汽水,蹲下拿飲料, 起身時,因為重心不穩,跌進燙茶桶裡, 大家會如何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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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此文章於 2012-10-11 04:43 PM 被 lievil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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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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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玩耍? 家長不會說. 那應該只剩店家會說 這分兩個狀況 1.店家猜測 <-- 有作偽證之嫌疑 2.店家親眼目睹 <-- 刑責更大 不是你說了算.也不是憑猜測可以決定的 為何不說:小朋友看完販賣機回頭不小心跌倒.剛好倒在桶子裡? 此文章於 2012-10-11 05:14 PM 被 albert@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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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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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照你這樣說 可能是你到18歲"成年"後 貴家長才停止牽你的手過馬路或放你一個人開始自由行動?? 如果是這樣. 我能理解你的言論 所以你才認為.家長要無時無刻的看著小朋友. 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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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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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案子來說. 我想"命中注定"可作為註解吧 依發生的時間地點等巧合.要去責怪家長沒顧好小朋友 也太傷害家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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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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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用這個角度凸顯店家的責任,個人認同 但也不表示父母完全無責 以下借大大的假設,也假設一下,別介意 七歲的他,走到家中冰箱前要拿汽水,蹲下拿飲料 起身時,因為重心不穩,撞倒廚房熱湯遭燙傷 家長可以無責? 此文章於 2012-10-11 05:28 PM 被 阿魯米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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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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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好意思,我編刪了,剛我以為前提一樣,沒注意改成[自家]了 因為變數多,我不知道該麼回應 比方冰箱的位置與熱湯的位置(火爐上或地上) 有人正在加熱還是無人看管放涼中等等 但身為監護人,責任應該是難免的,無論是法律或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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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此文章於 2012-10-11 05:43 PM 被 lievil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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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Kaohsiung
文章: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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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時候..相信大家都聽膩了 大人常撈叨唸著..別去玩水..別去爬高..別去馬路..別去草叢... 在很小時候呢..也被管得很兇 有次...跟我哥在門口小水溝趴在地上探頭~看著水排溝蓋深處...(約3米寬. 3米深的水排) 被我老爸發現 氣沖沖的回家裡..拿著濕毛巾.....狠狠抽了一頓 再罰著我們跪著地上、頂著臉盆、不准吃飯!! 那時候哭著、想著~ 又不是甚麼大事..有必要打這麼狠嗎?? (我爸很少動手的人) 長大後~ 回想著這些事 其實這些大人~ 就是怕今天不打..給個教訓!! 哪天沒看到人....掉下去了..被水沖走了... 造成回補不了的遺憾!! 我想最痛的..還是這些大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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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Kaohsiung
文章: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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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你說的這些... 闖紅燈是被規範禁止的 大包也好. 小包也好..都有規範 就是這些小吃店根本沒人管~~ 更別說公共安全!! 許多根本是連登記行號都沒有... 然而人們就是生在這環境中..食衣住行 看起來是很惡劣不堪..卻是真實!! 肯定是沒資金..沒更大的空間..沒更好的規劃 僅能做個小生意..以求生存餬口! 就算怪他們~ 整個攤子賠給父母...我想都是不夠的!! 沒什麼用.. 監護人..這名詞取的真好!! 小孩真的是要靠父母好好的,,,監看保護著!! 求平安長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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