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
引用:
叫雞的該死,外遇的要原諒?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99
|
引用:
老婆小孩都在美國,不過他們大概是住在王建民在曼哈頓(?)買的房子 而王建民那時候復健是在佛羅里達 不過我覺得老婆在不在身邊都不該是外遇的藉口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
引用:
這是sop嗎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
我個人覺得,最糟糕的情況--聲名如日中天的時候搞外遇,甚至還打算拋棄糟糠妻離婚(無論有沒離成)--這種情形沒有發生,都還有值得原諒的餘地。
雖然我對成某人講的那句話還是嗤之以鼻…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
引用:
不在身邊就忘記自己是結了婚的人?那糟糕了他都不能去打客場也不能去春訓了...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
引用:
我沒有搞錯你的重點. 你原本可不是這麼說的: 引用:
和王建民相同身分地位的,最沒有爭議的,就是大聯盟的投手,當然和這些人比. 其他領域的人,你認為相同身分地位,別人可不一定認為是相同身分地位. 就算你改口為[聲望跟收入],也沒有數據可以證明婚外情的人會是多數. 所以,你所謂的[很虛偽+假道學],還是想清楚再來批評比較好.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508
|
重點不是他對不對,因為外遇很明顯就是不對
重點在輪不到你我來原諒.....他沒對不起你我,那是他老婆岳父岳母的事情 然後他家的事情我一點興趣都沒有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
引用:
批評的人,應該不是想要來[原諒]他吧. 看到不平之事,批評幾句罵幾句,這很合理啊! 以前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很正常,現在只是出張嘴唸他幾句而已,算是便宜他了. |
|
|
|
|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0
|
引用:
我沒有要原諒他耶~ 如你所說我無從說什麼原諒不原諒 只是感覺很差醬子而已 連感覺都不能說阿? 老蔣總統你要快點出土 土城救援王已經擋不住了 你已經躺了那麼多年了 出來做點事情吧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