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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斯圖亞特
well.. 我去樓主爬的那串文看到的資訊是
王家只有其中一塊地得靠別人的土地上通過..
另外有人解釋該土地有異主過..在之前的地主時如果有超過20年就可以聲請
沒有主張的話,換個地主時請重新計算...

以上資訊來自樓主給的幾個連結..
事實是不是如此就多爬文吧..

『王家只有其中一塊地得靠別人的土地上通過..』
那條巷道應該不是單行道吧?
『便道所有權人雖保有所有權,依法即不得訴請收回土地,亦不得違反供公眾通行的目的而為使用。以目前國内多達1.6萬公頃的公設用地(含道路用地),政府根本無財源徵收,因此既成道路原則上是不徵收的。既成道路已供公眾使用數十年,所以土地所有權人雖擁有土地所有權,但不能把土地圍起來不讓公眾通行。』
我沒看到有『換個地主時請重新計算』的類似相關法令,
你有查到嗎?
如果有請分享給眾網友,幫助大家提升法律知識,也在這感謝你。
如果換個地主就可以重新計算,
那就不應該會有『政府根本無財源徵收,因此既成道路原則上是不徵收的。』這個問題了是吧。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2-04-03 02:50 AM 被 EAC212 編輯.
舊 2012-04-03, 02:48 AM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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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birdandbe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引用:
作者bar0402
王家光裸地就市值1.5億, 拿7000萬來塞嘴跟強盜有何兩樣?

再者, 不要再跟那些無知者或工讀生一樣, 一直在強調王家怎樣?
講白點, 王家不爽, 因為你沒給他一百億, 貪到這種程度...
也不能把這件事簡化成建商跟王家的私下角力..
其實王家跟建商怎角力, 跟我們大家關係並不大, 怎樣叫價更是沒啥意義..
一個恐龍妹要價十億一晚, 你就說她得寸近尺, 丟個兩千塊就強拉她上陣?
你說錯的是誰?

這事件最不應該的是:台北市政府...

這件事會激起廣大的抗議主因是: 政府不可強行以公權力強奪百姓財產...
而且還是跟建商配合圖利建商....
依法行政, 惡法亦法只是市政府沒擔當兼卸責的工具!
講白點, 今天別說王家, 就是一般百姓, 只要說出"我不要"三字..
政府就該幫他們出頭...

其實建商也不過是鑽洞來謀奪王家土地, 沒有市府配合 建商鳥事都辦不成...
王家已經表明"不願意&qu...


如果從新規劃(苦了其他),王家排除在外
應該不會有那個價.(可能建商早也幫他們算好了)

我是從立法目的去看這件事
看起來三贏變三輸

王家表明不願意
但立法就是你不願意也不行
市政府又不是立法機關,再從一些說法來看
王家找市政府算帳,途徑是沒錯
但其他人把氣都出在市政府,其實才有政治色彩問題

我想強制執行,就是這樣
若不會違反到意願,就不叫強制了
強制,法律好像處處可見
 

此文章於 2012-04-03 03:28 AM 被 birdandbee 編輯.
舊 2012-04-03, 03:21 AM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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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rdandbee離線中  
Mi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引用:
作者CLK-240
其實事後想想政府也沒錯,只要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就是對的.

對王家最感冒的就是要價2億,這擺明就是釘子戶的行為.

因為有開價這就表示並不反對都更,只要價錢給的OK一切都好說.

可以動員數百人為他請命,可見王家也不是個省油的燈.

.

不要看到2億就覺得很多.........

兩億只是剛剛好而已....土地價值就1.2億了
加上後續建商賺的容積率算一算2億還只是剛剛好而已

但建商只給7000萬.........這樣你怎麼說
舊 2012-04-03, 09:41 AM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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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離線中  
blair
Elite Member
 
blai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引用:
作者birdandbee
如果從新規劃(苦了其他),王家排除在外
應該不會有那個價.(可能建商早也幫他們算好了)

我是從立法目的去看這件事
看起來三贏變三輸

王家表明不願意
但立法就是你不願意也不行
市政府又不是立法機關,再從一些說法來看
王家找市政府算帳,途徑是沒錯
但其他人把氣都出在市政府,其實才有政治色彩問題

我想強制執行,就是這樣
若不會違反到意願,就不叫強制了
強制,法律好像處處可見

建商大概壓根沒料到王家的事情可以鬧到這麼大,
結果就是董事長把持股信託,公司準備改名,
X的要跑路比誰都快
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舊 2012-04-03, 09:44 AM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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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離線中  
Mi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引用:
作者EAC212
沒看到這影片,
這影片的時機慢了,現在來看它,,充其量就是反對本都更案的其中一個助力而已,
(雖然也是看的很爽啦)
但是..如同我之前講的另一篇,房子都拆了,才一一冒出來..
拆之前為什麼不出聲了?拆了後才隨著民氣出聲?

去google看看吧

其實在去年就有立委要求修法了


http://www.nownews.com/2011/07/18/91-2728507.htm
舊 2012-04-03, 09:49 AM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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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離線中  
bar04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birdandbee
如果從新規劃(苦了其他),王家排除在外
應該不會有那個價.(可能建商早也幫他們算好了)

我是從立法目的去看這件事
看起來三贏變三輸

王家表明不願意
但立法就是你不願意也不行
市政府又不是立法機關,再從一些說法來看
王家找市政府算帳,途徑是沒錯
但其他人把氣都出在市政府,其實才有政治色彩問題

我想強制執行,就是這樣
若不會違反到意願,就不叫強制了
強制,法律好像處處可見


我早說過, 台北市政府一向以跟中央對幹為能事..
沒有什麼雙手一攤沒辦法的... 只要它想做...
基本上除了派警察把總統府攻下沒去做之外, 好像沒它做不到的...

你說沒辦法, 那現在事情鬧大後, 怎可以全面緩拆?
你告訴我, 強制拆遷違法, 還是現在全面暫緩違法?

事在人為, 其實以市府的"光輝歷史", 只要找個理由, 就可以鬧上好幾年..
法院判北市府敗訴又如何? 幾百億健保費我就是可以不還... 或至少給你拖下去...
中央下令又如何? 我要把中正廟改成古蹟你拿我何?

我說市政府有問題, 是因為它沒站在老百姓意願這邊...
你說法律再大, 可以高過憲法位階嗎?
今天這塊土地是拿去給建商營利, 又不是蓋馬路, 捷運這類公共利益..
王家產權也是完全獨立的, 沒有分割處分的問題...
王家有沒有表達不願都更的意見, 也有吧... 打了幾年官司了?
請問政府憑什麼主導硬幹這件事?

所以最糟的不是建商或王家, 他們只是針對自己的利益及權利對幹而已..

而是市府跟法院...
不錯, 他們完全"依法行事", 但是這種"惡法", 卻是抵觸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
在那裡講什麼"惡法亦法"的人, 不是既得利益者, 就是沒被政府欺壓過的幸運?百姓..
不知道政府的權利, 可以惡劣, 無恥到什麼程度?

事實上, 沒有市府跟法院的幫助, 建商再怎惡劣, 要對付還有點底子的王家..
把他們土地"合法"奪過來, 沒那麼容易...

我們今天假設市政府堅決站老百姓這邊, 審查就把建商打槍, 不讓建商惡搞圈地都更..
事情不就沒了, 退一萬步講, 建商很猛很牛, 直接跟中央掛勾, 讓都更案"一切依法"過關.
你市政府卻認為:這種作法是殘害人民財產權, 有違憲之虞拒絕執行..
或拖延暫緩執行.... (這不是市府的專門招????)
中央大怒:你市府違法亂紀, 派憲兵來支援強制拆遷.. 市府派警察負責保護...
最後還是被中央強X了, 若郝市長做到這樣, 夠了! 今天誰會把砲火對著他開?

現在的事實是: 從圈地到都更審議等, 全部都在市府眼皮下進行....
沒有市府主導, 建商是做不來的, 再者, 這中間王家也已經表達不願之意...
市府一樣也沒予以支持 ...

法院也一樣, 當然法官可以認定"市府. 建商都依法行政"..
問題是: 這個法顯然侵害老百姓財產權, 高中生都看得出來...
還真的跟那種"沒表達不願意, 就表示願意被性侵"的恐龍級判決一樣?
什麼樣的鳥法官, 就幹什麼樣的事...

搞到現在這樣, 還要裝無辜? 以前"很無奈沒辦法"的強制拆遷..
事情鬧大後就可以一切暫緩? 你當大家都是白癡, 看不懂這齣戲嗎?
舊 2012-04-03, 10:25 AM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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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0402離線中  
birdandbe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引用:
作者blair
建商大概壓根沒料到王家的事情可以鬧到這麼大,
結果就是董事長把持股信託,公司準備改名,
X的要跑路比誰都快


改名,是沒聽說
持股信託,61%,這位董事長好像還有40%股權在手上

大家也沒料到事情可以鬧到這麼大,這麼火熱


雙方最早有談過,雙方沒共識
保祖厝,消極不參與,都是在沒共識之後

另外那個公文送達
好像跟網友講的有出入

昨日某節目,王廣義有call in
他幾乎什麼都不知道
主持人問題,最早是議價8000萬
他說的是"不知道",而非"沒這回事".
我認為他是在初步沒共識之後,很消極的不參與

敗訴,最差,還是有五戶等等

不好意思
我愈來愈懷疑,這早有人在下指導棋

這麼重要的事,不去參與.注意建商.政府的進度.動作
(積極參與也沒用吧的意思)
卻知道且選擇走司法途徑(雖然敗訴)
有些反常.

不過,媒體講得很委婉,沒人敢開槍

此文章於 2012-04-03 10:44 AM 被 birdandbee 編輯.
舊 2012-04-03, 10:36 AM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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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rdandbee離線中  
bar04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blair
建商大概壓根沒料到王家的事情可以鬧到這麼大,
結果就是董事長把持股信託,公司準備改名,
X的要跑路比誰都快


其實大家要想想, 也許王家真是"別有心機"...
也是屬於"有辦法"的一群, 才能有這種能力把事情鬧大..

換做是一般百姓哪玩得了這麼大?
除非像大埔阿嬤那樣直接自殺搏版面幾天.. 否則誰理你..
再者, 以建商的關係及辦法, 要玩掉一戶釘子戶就像吃飯喝水一樣...
黑道恐嚇, 白道讓你法院跑不完, 陷阱掉不完, 一不小心你就變成"不表示不參加都更"
的一群.... 最後能不乖乖就範者, 幾希矣....

基本上, 不管是王家還是諸位又窮又沒辦法的鄉民...
只要你不願意, 甚至就你就是擺明要獅子大開口.. 這些都是政府該保障你的...
政府除了公共利益外, 無權任意把私有財產隨意轉換到建商手上!

這件事老百姓該抗議的, 本來就不是建商, 因為哪個建商不這樣幹?
就算你我當上建商, 幹這種事也不足為奇.. 建商一切作為都還算合法...
除非有搞什麼黑道恐嚇之類....
圈地沒有違法問題, 但市府可以斷定它適不適當..
調解爭議, 為人民權利把關不就是政府該做的?

不是專顧建商利益而已, 更不是用95%的"民意"去侵害個人
財產權... 本來它就該站出來捍衛人民財產權的... 卻去跟建商結合..
一點也沒有幫忙被侵害百姓之意! 這是老百姓該站出來抗議的...
舊 2012-04-03, 10:38 AM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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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
Elite Member
 
blai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引用:
作者birdandbee
改名,是沒聽說
持股信託,61%,這位董事長好像還有40%股權在手上

大家也沒料到事情可以鬧到這麼大,這麼火熱


雙方最早有談過,雙方沒共識
保祖厝,消極不參與,都是在沒共識之後

另外那個公文送達
好像跟網友講的有出入

昨日某節目,王廣義有call in
他幾乎什麼都不知道
主持人問題,最早是議價8000萬
他說的是"不知道",而非"沒這回事".
我認為他是在初步沒共識之後,很消極的不參與

敗訴,最差,還是有五戶

不好意思
我愈來愈懷疑,這早有人在下指導棋

這麼重要的事,不去注意建商.政府的進度.動作
有些反常.

不過,媒體講得很委婉,沒人敢開槍

有的媒體老闆自己就是大型建商,
建商在台灣可說勢力龐大,
媒體怎敢惹建商。
連談話節目都少有現任立委敢上去講這件事了
王家說真的也真是個勢力,樂揚建設完全沒料到王家有這能力

好市長我只能說,他還是趕快去跟建商橋個方案吧,
他就到此為止了,也不用想選總統了(雖然我從不認為他選得上總統)
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舊 2012-04-03, 10:44 AM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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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離線中  
yaohoung2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6
引用:
作者blair
好市長我只能說,他還是趕快去跟建商橋個方案吧,
他就到此為止了,也不用想選總統了(雖然我從不認為他選得上總統)

好市長就算不選總統
最起碼也是好院長
只能說 夜路走多了 踢到鐵板

此文章於 2012-04-03 11:14 AM 被 yaohoung2 編輯.
舊 2012-04-03, 11:13 AM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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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houng2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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