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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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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do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2
引用:
作者小建
又來了...
一個好好開車的駕駛, 好好停下等紅燈, 只因為後座沒綁安全帶... 結果被後方一輛酒駕的砂石車直接撞上, 造成後方乘客骨折住院半年. 這樣還不能就醫使用健保? 還不能享有一般正常民眾本有的醫療照護?

永遠都弄不清楚, 交通事故的源頭與肇事主因為何 -- 這才是真正該懲處&究責的.
竟然有人要無辜的乘客自行負擔所有醫療成本...

以宗教觀點來說, 當他選擇沒綁安全帶, 放棄部分被動保護措施時, 就已經受到骨折造成的身體疼痛與生活不便的報應了... 有何理由還要他再放棄他也有繳的健保費用及相關保險費用所應得的照料?

不要再倒果為因, 弄錯真正該防範與懲處的對象了... 加害者&主要過失者的行為才是該用心管制的! 而不是永遠只被動找受害者的安全防護開刀要求...


PS.政府這樣下去, 之後就跟美國城市沒兩樣... 只有高官跟有錢人才能使用道路, 一般中產階級跟老百姓... 全滾去...


我從十幾頁那邊開始看你講人權

我真的覺得之前為了所謂人權而奮鬥的人會哭的

你舉的這個例子也很好笑,也就是說如果後座乘客有繫安全帶,那麼他有一定的機率不需要遭受.骨折甚至更嚴重的傷害

更遑論在路上大部份的車禍並不都因酒駕產生

不論安全帽跟安全帶,都是目前來說最有效果的防護,其他安全氣囊之類的東西防護力反而不足,也許該條款制訂的理由很爛,但是不可否認這是一個對自己有保障的作法

更好笑的是,沒有人要無辜的乘客負擔所有的醫療成本.那我們這些有繳稅跟繳健保費的人卻因為乘客不繫安全帶而付出更多的成本那是他無辜還是我們比較無辜呢?因為他是有選擇的權力的,但是他這個選擇卻很可能侵犯到別人的權益,所以這根本就不叫人權!!

PS.我也認為滿街上的汽車專用道很白癡,但是這不代表政府的所有政策都很白癡
     
      
舊 2012-02-01, 02:19 AM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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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dog離線中  
AndyCand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引用:
作者小建
又來了...
一個好好開車的駕駛, 好好停下等紅燈, 只因為後座沒綁安全帶... 結果被後方一輛酒駕的砂石車直接撞上, 造成後方乘客骨折住院半年. 這樣還不能就醫使用健保? 還不能享有一般正常民眾本有的醫療照護?

永遠都弄不清楚, 交通事故的源頭與肇事主因為何 -- 這才是真正該懲處&究責的.
竟然有人要無辜的乘客自行負擔所有醫療成本...

以宗教觀點來說, 當他選擇沒綁安全帶, 放棄部分被動保護措施時, 就已經受到骨折造成的身體疼痛與生活不便的報應了... 有何理由還要他再放棄他也有繳的健保費用及相關保險費用所應得的照料?

不要再倒果為因, 弄錯真正該防範與懲處的對象了... 加害者&主要過失者的行為才是該用心管制的! 而不是永遠只被動找受害者的安全防護開刀要求...


PS.政府這樣下去, 之後就跟美國城市沒兩樣... 只有高官跟有錢人才能使用道路, 一般中產階級跟老百姓... 全滾去...

國外買車險是這樣的:

25歲以下?乳臭未乾,保費高標起跳。
未婚,無小孩?生活還沒定下來,加價。
雙門coupe?保費再往上加。
紅色?想把妹飆高速是吧?不用懷疑,天價。

負擔得起您就上路吧!這是保險公司合理的風險管理。

您不打算戴安全帽、繫安全帶,那就是惡意要社會分攤您的高風險,不要說健保,
連車險、強制險都應該要對您拒保、拒絕理賠才對。
除非您願意風險自負,我是堅決反對讓您上路的。
 

此文章於 2012-02-01 02:27 AM 被 AndyCandy 編輯.
舊 2012-02-01, 02:20 AM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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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離線中  
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stardog
不論安全帽跟安全帶,都是目前來說最有效果的防護,其他安全氣囊之類的東西防護力反而不足,也許該條款制訂的理由很爛,但是不可否認這是一個對自己有保障的作法

更好笑的是,沒有人要無辜的乘客負擔所有的醫療成本.那我們這些有繳稅跟繳健保費的人卻因為乘客不繫安全帶而付出更多的成本那是他無辜還是我們比較無辜呢?因為他是有選擇的權力的,但是他這個選擇卻很可能侵犯到別人的權益,所以這根本就不叫人權!!


額外負擔的醫療成本:
到底該轉嫁到不願意或沒有錢增加自身保護裝備的受害者身上?
還是該跟肇事主因者討這些額外醫療成本?

這才是重點!
舊 2012-02-01, 02:33 AM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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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幻影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91
這棟樓都沒歪.....奇蹟喔
看了這麼多
結論是............
有戴安全帽比較有保障
有繫安全帶也是
那當初應該立法開車應繫安全帶外加戴安全帽才對
其實最好再加上鋼鐵衣......這樣更安全
其實車禍發生腿部骨折.....很多
為了安全...其實應該再加上護膝
這樣更安全
奇怪那些立法委員是怎樣
為了人民安全立這種半套的法
簡直是不把人民的安全當一回事
拖出去重打50大板
公車阿公車原來搭乘的都是賤民.....你們的安全....自求多福吧
舊 2012-02-01, 07:06 AM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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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影離線中  
type100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63
引用:
作者capitalm
這是兩回事吧
沒有繫安全帶的話,一堆主被動安全裝置都沒有效


主動式安全在於減少碰撞機率並減低碰撞損害
簡單說,開車不發生碰撞才是最高原則
而且對於車輛行駛穩定的配備也不止所謂的安全配備
放任車商對販賣的車輛偷料可能增加碰撞機率
才要求民眾自己加、佩帶被動安全配備,這已本末倒置
然後民眾如果改裝安全配備又不過驗車,自己的工作都不做
該做的事情不做,本分沒做好
只會一天到晚限制人民、要求人民,對人民開罰收規費
舊 2012-02-01, 07:06 AM #19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ype100離線中  
carag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931
引用:
作者boylin
不知道在砲什麼??

德英法美.香港.新加坡..許多各國早就立法規定了!!
有空多走個幾國出去看看....

二十幾年前..要規定戴安全帽的時候..也是砲一堆口水!!
真不知道誰該笑誰呢~~


美國的規定也不是統一的,各州可以自行規定,有些城市鄉鎮也有自己的規定.
印象中最機車的是加州,啥座位都要安全帶.
佛羅里達好像後座就不用.
舊 2012-02-01, 07:24 AM #19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arage離線中  
E.A.G.Y.O.O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引用:
作者幻影
公車阿公車原來搭乘的都是賤民.....你們的安全....自求多福吧


公車時速才40公里限速,而且有規定第ㄧ排要綁安全帶就夠了,時速這麼慢,坐在座椅的根本撞到時不會有甚麼傷.

應該擔心的是站著的人要綁安全帶吧.
舊 2012-02-01, 07:38 AM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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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Y.O.O離線中  
strong
Elite Member
 
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幻影
這棟樓都沒歪.....奇蹟喔
看了這麼多
結論是............
有戴安全帽比較有保障
有繫安全帶也是
那當初應該立法開車應繫安全帶外加戴安全帽才對
其實最好再加上鋼鐵衣......這樣更安全
其實車禍發生腿部骨折.....很多
為了安全...其實應該再加上護膝
這樣更安全
奇怪那些立法委員是怎樣
為了人民安全立這種半套的法
簡直是不把人民的安全當一回事
拖出去重打50大板
公車阿公車原來搭乘的都是賤民.....你們的安全....自求多福吧


別急!!

這麼有心的話,也要一步一步來,按步就班,溫水煮青蛙,才不會吃緊弄破碗 ...
舊 2012-02-01, 08:40 AM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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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離線中  
strong
Elite Member
 
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小建
PS.政府這樣下去, 之後就跟美國城市沒兩樣... 只有高官跟有錢人才能使用道路, 一般中產階級跟老百姓... 全滾去搭公共運輸人擠人.
...


這回兒「公共運輸」被黨主席打成人擠人的中下階層交通工具囉!!

才剛過個農曆年,轉的還真快 ....

想當初我提出鼓勵大眾運輸取代機車族時,

黨主席才批大眾運輸是否有其必要,機車族是多麼弱勢 ...

長期觀察其思考邏輯嚴不嚴謹,立場是否游移,由此可見一般!!

此文章於 2012-02-01 08:58 AM 被 strong 編輯.
舊 2012-02-01, 08:57 AM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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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離線中  
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小建
額外負擔的醫療成本:
到底該轉嫁到不願意或沒有錢增加自身保護裝備的受害者身上?
還是該跟肇事主因者討這些額外醫療成本?

這才是重點!


如果沒有規定繫安全帶,車禍傷亡機率較高,不管是誰出醫療費用,社會成本也會增加,
勞動人口減少,更何況經濟弱勢家庭是節省了一點費用,不過萬一出車禍導致傷亡,那經
濟狀況豈不是雪上加霜,如果不幸出事情的人是家裡的經濟支柱,這個家就等於毀了。
舊 2012-02-01, 08:58 AM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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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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