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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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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事啊,本人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我從那篇扛大旗自爽取暖文PO出來開始, 每篇幾乎都有參與到,都幾年了, 該酸的我應該也沒MISS過,挖苦他也是有根據 請問我有什麼事? 訴訟是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有人提告自然就會有被告阿 ![]() 濫用?也不是不行,就賭一下自己會不會玩火上身... ![]() 反黃那句倒是喚起了我的回憶,所以說現在這個角色是MLB強打? ![]() 此文章於 2011-11-08 12:01 A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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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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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糗喔
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的影印本不知道印不印的出我用橘色的針對 準備搶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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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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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來晚了....
好像被停權了... 不管,先訂閱再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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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西螺大橋畔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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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雞排要切嗎? 加大辣,要加蒜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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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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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怕,在這個論壇留言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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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強盜城"
文章: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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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真的很可怕! 推一下,看誰得200~
__________________
我希望太平洋就像我夢中所見,一樣的蔚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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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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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我在別篇看到的 . 還有第三波啊 ![]() ![]() 另外 , 偵查中的東西 , 建議你先別說太多 此文章於 2011-11-08 08:08 AM 被 法客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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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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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你前面那一篇認錯人了吧 . 為什麼你不會被告 ? 我猜是因為你的專業 . 不會有人想去踢鐵板 . 再者 , 這是你的專業 , 你每天生活所面對的事情 , 所以你不覺得怎麼樣 . 但別人呢 ? 跑法院很好玩嗎 ? 第一次被告不會緊張嗎 ? 如果以你的專業 , 在原先那篇能事先提出忠告的話 , 是不是 會減少這樣的事情發生 !? 但你卻選擇現在這種 . 這件事情過後 , 你現在還是選擇在這邊告訴人家沒事 ? 明知道會有人被告 , 你這麼堅持再送幾個去當人家的被告 ? 或許人家不會告你 , 但是會告其他人 , 不是已經很明顯了 ? 學法的人 , 真的不應該如此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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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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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偵查中的東西,有些能講 有些我也不會跟你講的 等結果出來,你會知道到底是什麼事情的 別緊張 大家等著看好戲 雞排 珍奶大杯的喔 有人當庭暴衝罵我只會說謊,跟黃棋一樣 我希望有人記住這句話喔 ![]() ![]() ![]() 對了 有什麼證據快去跟事務官講喔 我都覺得那天開庭,事務官都看傻眼了 在來一次也無妨 此文章於 2011-11-08 08:36 AM 被 amd214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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