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79
|
引用:
真的遇到這種對象~你就會懷念從前那些沒氣質~不溫柔 完全沒神秘感的八婆們 何況真正讓人抖的是那些令人肅然起敬的長輩還有牽線人的情面......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93
|
引用:
何解? 以為有東西說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425
|
引用:
加一下標點符號 原文: 我是要成為海賊王的男人 原意是: 我是要 成為海賊王的 男人 結果變成: 我是要 成為海賊王 的男人 一個是說,這個男人要成為海賊王 另一個是說,這個人要成為海賊王的男人...
__________________
小薪的GMail: ![]() 小薪的LINE: ![]() 小薪是公的不是母的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93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9
文章: 10
|
經過前面大大的提省,我才想到可以傳簡訊給她,我真的是很笨
![]() 這兩天腦袋都是她的身影和笑容,我想我真的被她迷住了 ![]() 我就已經跟表哥說經過,然後表哥也贊成傳個簡訊,原本我打了一堆東西希望能約她出來,但表哥幫我改了變很短,我到現在還沒傳出去, 內容是這樣 "X小姐,我是上禮拜六和妳聊天而感到很開心的人,誠心想和你做個朋友,可以回個訊息給我嗎?" 但我覺得好像沒有講到重點不知道這樣好不好,還是直接說喜歡她? 表哥說如果人家沒回就忘掉這件事,但我實在好喜歡她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
引用:
你都已經陷入... 就把簡訊Send出去吧... 有沒有結果 , 至少你不會少塊肉吧... 為了下輩子 , 衝衝衝啦... ![]()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
![]() 有點問題..
"我是上禮拜六和妳聊天而感到很開心的人".. 你直接寫你名字就好啦. ![]() 我會這樣說是因為. 你這句寫這樣很彆扭. 1. 上星期六如果不止你一人跟她聊天勒.. 2. 你寫你名字, 如果她不記得的話你也不用約了. 如果記得的話那就是記得. 你說對巴. ![]() 下次別叫你表哥改了, 丟上來大家幫你改巴. ![]() P.S. 簡訊不是E-mail, 簡單就好, 不適合說太多, 字數不多的情況下很容易令人誤解某些意思. 引用: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9
文章: 10
|
"X小姐,我是X先生,上禮拜六和妳聊天很開心,誠心想和你做個朋友,可以回個訊息給我嗎?"
慕凡大大 這樣可以嗎?還要不要改?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9
文章: 10
|
還是直接約她
"X小姐,我是X先生,和妳聊天很開心,星期六想請妳吃個飯,不知道有沒有空,可以回個訊息給我嗎?"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一個不知名的小地方
文章: 156
|
引用:
看來你跟我一樣了 我也告訴我自己 那個女生喜歡的不是我 但是就是對那個女生就是念念不忘 但是至少我試過 去試吧 希望如果你失敗(沒有要看衰你) 要傳的出去 刪的掉阿 不要像我一樣 要不然只會讓你自己很累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