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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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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比較安全倒是其次,至少有警察武力可制衡。 難道你認為,老師也該帶武器到校制衡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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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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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怎麼檢 我記得是專櫃小姐在上下班時候自行打開包包........ 給警衛檢查喔..... 而不是在專櫃小姐不在且不知情的情況下.... 而警衛帶領其他專櫃小姐私自檢查所有人的物品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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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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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社會"和"學校"是某仁兄先提的,你笑錯人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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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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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你不反對安檢,只反對安檢方式? 你的立場似乎前後矛盾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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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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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要不要仔細看看我之前所寫的文...... 我是怎麼說的....... 執法者臨檢都一堆規定要遵守了...... 而老師的私自搜查全部學生的私人物品 這權力好像超越了執法者 難道老師有這樣大的權力 自己去看看我之前是怎麼說的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8&page=14&pp=10 ![]() 此文章於 2007-12-19 03:21 PM 被 Mi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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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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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簡言之,程序沒問題,你就贊成安檢,是吧? 其次,檢查個書包就算權力很大? 又不是叫學生脫內褲檢查肛門,有那麼了不起嗎? 書包不是裝書本文具的嗎? 舉個例子: 老師上課時,一名學生要跳樓自殺,老師不管他,老師要負責嗎? 靠!只有責任,沒有權力。。。。。。。這老師還真不是人幹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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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回歸三民主義
文章: 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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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按照我的建議啦
先簽生死狀 買保險 然後過金屬探測器 X光 緝毒犬 這樣再出事 家長可以得到理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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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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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你先回答一下......... 我之前的疑問??? 書包就不是私人財產??? 為何執法者都不能做的事情 老師都可以沒有規範的做? 難道你覺得任何一位老師...... 可以任意搜查全校學生的私人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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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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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與義務是相對的,
只講人權不談義務只有亂而已… 要學生有完整的人權,要家長、學生先了解自己有什麼責任、義務, 不要平時要人權,出包時就說小孩子沒有行為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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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文章: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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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任意搜查嗎? 不就依學校規定來做嗎?這算任意? 依目前進度,你現在又認為書包是私人財產,不該安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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