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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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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吃過幾次悶虧
現在我騎車或開車時 只要看到有像樓主這樣意圖的 一律刻意先減速讓他過 如果確定他不過時再回覆原來的速度 因為在台灣像樓主這樣不管如何 以為是別人「撞」到他的人實在太多了 希望下回如果樓主遇到他人不管三七廿一切到他的車道上 導致他撞上去時 千萬要記住「這是樓主撞上去的」 不要到時又來要求路權觀念 此文章於 2006-08-30 08:20 PM 被 kenny_che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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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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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先聲明,我不是樓主的打手,只是覺得這案例有趣,討論討論而已,絕無惡意,並非故意找碴...........請大家不要誤會..... ![]() 如果依你所言,只要前車被撞在車屁股,肇事責任就比較偏向後車,那我們來討論看看.... 其實,如果快一點,完整的變換車道,前後時間應該不到一秒,所以只要後車距離5公尺,假設相對速度5公尺/秒(即速率相差18km/hr,例如:後車70km/hr,前車52km/hr),即使後車不煞車,前車亦可在後車撞上前完全進入後車之車道,接下來,撞擊點就一定在車屁股了...... 此例子相信大家都知道是前車變換車道的問題導致車禍,但依你所言,可就不是這麼一回事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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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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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樓主是”沒有事先注意後方來車狀況”,又是被撞到”車頭保險桿”,因此從事故現場的鑑定,是可以判斷出樓出沒有盡到”切換車道前注意後方來車的義務”,所以上法院,只要無法舉證證明他有先注意後方來車,再行千換車道的任務,那麼上法院一定輸,除非事故現場鑑定的工作沒做好。 只要原車道直行車要先行,那麼樓主就有義務讓原車道後方來車先行。 重點還是在事故現場的鑑定與證詞,所有的假設必須將事故現場的鑑定方法詳細考慮,才有辦法列出所有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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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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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意思就是說,只要樓主辯稱,本來後車已減速,因此他本有足夠的時間和空間變換車道,但是,後車又突然加速不讓他切入,才會撞到他的車.......... 如果上述無法成立後車過失,那就表示我前面講的沒錯........後車要坑人十分容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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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市士林區好人路九段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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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上述要成立是可以的.."但是"必須提出有利的證據來證明.. 因為你說後車"突然加速"不讓前車切入,所以你必須證明後車有"突然加速" 如果地上有剎車痕..那就表示後車有剎車,所以你的論點自然就無效了 另外你說後車要坑人十分容易.. 但我想這不是坑人.. 變換車道本來就必需要判斷絕對安全時,才能變換車道。 而且變換者本來就該禮讓直行車 直行車有決對優先行駛的權力 直行車讓不讓是直行車的權力.. 你前面說"只要樓主辯稱,本來後車已減速,因此他本有足夠的時間和空間變換車道,但是,後車又突然加速不讓他切入,才會撞到他的車" 那既然有足夠時間和空間變換車道,那為何是撞到前保險桿而不是撞到車門或車尾?? 另外說一點,法官怎麼判,都是依照車禍現場所繪的肇事圖加上車禍鑑定分析等證據,另外當然也包含法官本身的自由心證 只要你能唬x到法官相信你的說詞並推翻"所有"不利的證據 確實法官是會判變換車道者勝訴 不然99.99%會判直行車勝訴 ps:所謂勝訴只是肇事責任小於50%,例如直行車勝訴,直行車應負擔20%肇事責任,而變換車道者應負擔80%的肇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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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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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第一這樣會撞到車屁, (換車到本來就以應該是在有空間的情況下, 慢慢的從一個車道移動到另一個車道, 而不是快速的車頭插進去) 第二他沒打閃燈, 怎麼看都是他要硬切, 你的上述說法根本不符合此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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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森林裡
文章: 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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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想你是沒看清楚吧?樓主被撞的是"車頭保險桿"!!車頭喔..責任歸屬問題已經很清楚就不用再說了 再討論"前車被撞在車屁股,肇事責任就比較偏向後車".按你的案例.前面有車轉進你的車道 你明明踩下煞車就可以避免掉事故卻連踩煞車都沒踩就給他撞上去.請問這樣要扯是前車的錯合理嗎? 或許我之前沒說清楚撞擊點鑑定...(以下的"前車"是被撞者."後車"是撞人者) 首先找出兩台跟車禍事件中的同型車將他們後車頭貼後前車屁股放好.畫一條水平線做基準線 再來把後車的同型車加到一定速度後用慢速攝影機拍攝緊急煞車.記錄煞車時基準線下頃的角度 在出事的兩台車分別比對兩者前述的同型車畫上基準線.接著比對後車被撞位置 如果前車被撞在基準線以上表示後車在加速導致車頭上浮的情況下撞上前車.這樣很清楚的 後車是故意加速撞上前車.這樣你身為法官還會判被撞是前車的錯嗎? 如果前車被撞在基準線上表示是後車沒煞車撞上了前車.如同你所說前車插入車道有一秒的時間 後車卻連煞都沒煞就撞上去.這樣要判前車的錯實在很難.要是我是法官我會判出事責任屬後車 如果前車被撞在基準線以下一點點.地上煞車痕離碰撞地點很近.表示是後車發現太晚 有煞車卻煞車不及撞上了前車.可以根據煞車痕長度前車損傷度大致判定後車車速 車速太快的話是後車超速肇事.車速慢是後車駕駛不注意一直到要撞上了才踩煞車或是沒用力踩煞車 如此看來還是後車責任重 如果後車撞擊角度與之前攝影機拍攝的煞車角度差不多表示後車是全力煞車.這樣還撞上去也不用看煞車痕了 肯定是後車車速過快.後車的肇事責任 如果後車撞擊角度比之前攝影機拍攝煞車的俯角還要大上許多.那有趣了.會造成這樣是.. 後車看前車要插進來踩了油門加速.發現超不過去才踩死煞車結果撞上去 責任歸屬的問題還用問嗎? 前車變換車道的問題導致車禍責任在前車是前車被撞在車頭/車子前段的前題之下 如果前車被撞在車子後段就要考慮後車有沒有煞車.如果後車有煞車責任還是在前車 如果撞車屁股照我之前所說的.問題應該就是出在撞人的後車身上了 那麼大一串...清楚了嗎? 此文章於 2006-08-31 04:29 AM 被 silly_rabbi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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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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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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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人會故意去出車禍來坑人嗎? ![]() 拿命去拚的哩∼ ![]() 一個不小心沒坑到,就損失慘重了... ![]() 回到主題∼就樓主的說法,個人認為他是車禍發生的主因 一直幫他找各種可能的理由,樓主會不會拿去法院上使用呀∼ ![]() 那沒來PCDVD的受害方不就很可憐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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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日向家地下K隆星地球侵略前線基地
文章: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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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這樣硬凹的話法官會要你先舉證... 舉證不是用嘴巴來舉喔... 您硬該懂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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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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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舉證要有科學證據,而不是想當然爾,當年DNA要上法庭,檢察官所花的心力不下於整案重審,否則很容易誤判,這也是現在PGM抗原型幾乎不上法庭的原因 要舉證後方超速未煞車,必須有具公正力或公信力的儀器測試結果,甚至連路口監視器拍到的畫面如果沒有時間碼(早期VHS帶),都不一定能站的住腳 樓主您已經違規在前,一旦上法院要是對方火大告到底,您要有傾家蕩產的心理準備,上上策還是和解了事,花錢消災 [ 例如:前方隔壁車道的車,欲變換到我的車道,我不動聲色,等到他切換到一半,我加速撞上去.........那他就要"LP捏著"認賠........是吧~~ (假設沒有目擊者及攝影機等證據) ] 如果在歐美地區,不幸真的是如此,所以常常為了切入車道等老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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