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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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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數學式子部是餒種條件都能<=>喔 ![]() 前提:速限極速時 可沒像你說的會要求其他人守法(速限)喔.... 要超速是你家的事情^^ 只要不要被照了才上來罵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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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電腦: (更新於2011.8月) CPU: C2D E8400 RAM: 創見DDR2-800 4G MB: 華碩P5Q-E HD: intel 310系列SSD 120G + 三顆日立 2TB POWER: 保銳自由500W模組化 CASE: Antec 螢幕: NEC PA243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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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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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先說明,我沒看過這個統計資料,不過,統計數字會騙人你應該也知道吧!要造出對自己說法有利的統計數字不難,應該你也知道....方便的話,給個連結參考參考.... ![]() 另外,如果討論到最後就是搬出法律(別忘了,法律是人定的,而且是少數人定的,這些少數人甚至很多是不食人間煙火的... ![]() 一切依法行事就好了......那就無須討論了......我認輸.....Orz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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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屁吸低咪低
文章: 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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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最高到100KM,已經是100KM時,還遇到閃燈按喇叭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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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站友想學實務的有機米酒製作嗎? 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腦中帶殘,華佗難醫, 腳踏入泥,寸步難行,嘴掛上炮,神仙難敵,心中有愛,世界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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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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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的問題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閑來無事的我就乾脆寫信去問高速公路局,來看看官方說法吧. 以下是我信中的內容: 最近在某討論區看到有人在爭執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的問題. 一派人馬認為若已經在內側車道使用最高速限行駛,後方車輛閃大燈要求超車也可不 用理會.因為後方車輛勢必以超過速限的速度來超車. 另一派則認為內側車道應隨時保持淨空,讓要超車的車輛使用.若已經最高速限行駛於 內側車道,在明知後方車輛會超過速限來超車仍需禮讓. 在此想請貴單位替我們解釋一下哪一方才是對的,又或者是兩邊各有對有錯呢,謝謝. 接下來是官方給予我的回答: 一、台端94年5月2日電子信件反映事項敬悉。 二、依據「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最新修訂(94年3月1日發佈實施)第八條第 一項第三款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 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三、其意涵即小型車輛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於內側車道繼續行駛,以避 免慢速車佔用內側車道影響後續車流,亦規範內車道即令為超車道,亦不 得超速行駛。 以官方回答來看呢,小型車輛駕駛人的確可以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 而行駛於內側車道的駕駛不管有任何理由皆不得超速行駛. 以目前現行法令來看只有規範內側車道行駛之車輛時速低於80才開罰. 不過還是請大家若有必要行駛於內側車道盡量以該路段之最高速限行駛. 若明之後方車輛要以超速來超越自己正以最高速線行駛之車輛. 如果可以讓道就讓道吧,若無法讓道也請後方車輛多多包含囉. 那要以超速來超越前方行駛於最高速限車輛的人,也請保有一顆寬容的心. 若對方真的避無可避(可能是因為中線車道車輛過多無法切入),也請讓出安全車距好讓別人讓道. 又若對方明明有機會可以讓卻不讓,也請您想開一點自己避開吧. 法律雖然規定要從左方超車,又沒規定不可以變換車道,頂多多拉開一點距離在切回內側車道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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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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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了你的回應有種令人感到抓狂的感覺,沒錯我就是開lancer,如何你就認定我是台客是吧 !看樣子你好像開過很多車子,經驗豐富,看車就可以透視隔熱紙內駕駛人的品性,給你拍拍手, 但可別讓我給猜錯,實際上你卻是個年過半百的老頭子,沒事出來給人訓話說教,那我這篇可就 冒犯您老人家喔!!不好意思~~ ![]() ps:這"台客"的定義好像要去找你家辭典來查喔(kkkno8出版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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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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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客牽到北京還是台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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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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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才不好意思 說重你的要害 讓你抓狂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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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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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感謝你的回文 加深大家印象 希望大家多多注意了 自己是身處台灣 如果認為法規不當 可以找其他方式其他機會來修法 目前規定就是如此 不要認為別人以最高速限開在內側車道就是沒駕駛道德 就是路隊長 或許別人只是比你守法而已 但是我認為內側車道不應該是80以下才開罰 應該提高到90 且確實執法 不然內側開80左右的速度 的確是太扯 PS 不知道之前一直以"內側為超車道"為論點攻擊的網友 看了danniel這一篇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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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電腦: (更新於2011.8月) CPU: C2D E8400 RAM: 創見DDR2-800 4G MB: 華碩P5Q-E HD: intel 310系列SSD 120G + 三顆日立 2TB POWER: 保銳自由500W模組化 CASE: Antec 螢幕: NEC PA243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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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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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這樣說,得罪老頭你是我不對,下次當烏龜時記的靠邊駛小心老人家反應遲鈍而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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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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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些人就是喜歡在網路上擺沒品, 還沒事就吐誰怎麼台之類的........ ![]() 就別放心上吧! ![]() 4G63不會是作夢啦! 不過Lancer Evolution之所以強悍, 引擎+強化車身剛性+千錘百鍊底盤+傲人傳動系統所累積而來的! 你的簽名檔....... ![]() ![]() 可以這麼說, 台灣的EVO, 很少在300ps/40kg-m以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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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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