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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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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怎樣,以命抵命嗎?如果是你比較喜歡這樣?
司機撞死人後尋短 客運及家屬判賠685萬元 2018-12-29 14:57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即時報導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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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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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牆才損害多少錢,能判多重?
一般外國人犯這種 檢察官都是直接緩起訴,根本不用等起訴送法院 直接變相罰錢了事,哪需要限制出境 這只是故意要變相懲罰而已 如果不是被告不願意接受緩起訴 講白了就是檢察官作秀 至於是個人想秀 還是政治力介入就不知道了 此文章於 2019-10-08 03:29 PM 被 起司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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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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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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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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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講清楚喔 我們的命都很值錢 你講的只有"你"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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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3,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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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的還有爭議,只是成大的在校外圍牆也不行啊?
亂貼的人不用處罰,清理的有罪?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91006/3675088/ 學生在成功大學光復校區的圍牆設置「連儂牆」,該名老翁5日上午行經成大光復校區人行道,看到連儂牆上頭的海報,即動手撕毀多張海報,運動完後再度經過連儂牆,又撕毀多張的海報,老翁將撕毀的海報丟棄在人行道上的花盆,逕直離去。 轄區警方接獲報案,馬上調閱路口監視器清查,當日晚上傳喚該名老翁到案,老翁坦承因理念不同才撕毀海報;由於老翁非屬現行犯,警訊後依毀損罪嫌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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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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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幾天才跟菁英哥誇你說到做到的 , 欸欸、回了文就破功啦 ... 都一個樣、說啥要加黑名單 , 唬人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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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6 您的住址: 豆漿店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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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牠上網報名自願從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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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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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開完庭後才能決定後續處置 檢察官決定前禁止他出境不是正常的嗎? 警方那邊只要立案,理論上警方不能自己將案件終結,一定要將案件「移送」地方法院檢察署(簡稱「地檢署」)處理。所以不管警方認為是否構成犯罪皆同,所以警方移送你不代表當然認為你構成犯罪。 檢察官在完成上述調查程序後,檢察官會做成決定,如果調查的案件是「他字」案(例如:105年度他字第OO號這樣的案號),檢察官可能會將案件「行政簽結」。如果案件被行政簽結,代表檢察官目前查無不法,除非日後有新證據,否則案件就暫時告終。 如果是「偵字」案(例如:105年度偵字第OO號這樣的案號),檢察官在絕大多數的案件都必須撰寫書類,而偵字案的正式結案方式有四種: 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緩起訴、不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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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充滿輻射 電磁波的地方
文章: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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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林克穎當年也是被限制出境 有事嗎 他是冒用他人的護照 才潛逃出境.....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652215 動不動就扯政治 無不無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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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謝.... 若有得罪之處 尚請見諒 此文章於 2019-10-08 05:43 PM 被 kkndl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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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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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 如果反對方
在對方的連儂牆貼反對的標語 或 貼髒話 會怎樣 被撕掉也犯法嗎? 此文章於 2019-10-08 05:48 PM 被 StanG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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