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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雞籠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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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你比較單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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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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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被告不是只有金門縣!!還包括整個政府!! 要切割也不是這樣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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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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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應該向中國求償吧,中國跟美國才有邦交,美國一個中國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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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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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是有這麼簡單,那法輪功、達賴怎不在美國告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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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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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藍星
文章: 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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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柿子不是都要挑軟的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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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一份真誠的愛擺再我面前 而我沒有去珍惜 等到失去後才後悔莫及 人世間的悲痛莫過於此 如果上天能在給我重來一次的機會 我會對那個女孩說 我愛妳 如果非得在這愛加上一個期限 我希望是 一萬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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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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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輪功有告歐 不過也是這種爽判決而已... 美國人好像很少有我們這種“合作意向書”的東西 合約就合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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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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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主題早就討論過 告是可以告這是美國的法律 不過告真是告爽的 下面報導有兩個案子 一個是法輪功告江澤民 另一是民事求償官司 看看美國人是怎樣說的 ================== 美法院受理法輪功告江澤民案 (美國之音記者陳蘇1月30日報導) 一些法輪功成員在美國控告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案子正由美國伊利諾伊州的一家聯邦法院審理。美國法律專家說,法庭受理此案是依據美國一項有200年曆史的法律,該法律允許外國人在美控告另外一名外國人違反了國際法。 美國聯邦法庭接受此案的主要法律依據是“外國民事侵權賠償法”和“酷刑受害者保護法”。美國佛丹大學法學院佛蘭赫提教授說,美國在200多年前的1789年制定了“外國民事侵權賠償法”,給予外國人在美國起訴被控違反國際法的外國人的權利。這項法律自建立以來一直處於休眠狀態,直到上個世紀後半期才越來越多地被使用,雖然勝訴的案子並不多,但卻有勝訴的先例。佛蘭赫提教授說,一名巴拉圭人1978年跟另外一名巴拉圭人打官司,靠這項法律勝訴。 佛蘭赫提說:“最著名的先例是紐約市的一個案子,菲拉蒂加控告伊拉拉案。一個名叫菲拉蒂加的巴拉圭人稱,他的兒子在巴拉圭遭受酷刑被處死。他以‘外國民事侵權賠償法’為依據,把他認為要為他兒子的冤死負責的巴拉圭前軍官伊拉拉告上紐約市的法庭,指控這名前軍官施酷刑,違反人權法。法庭判決菲拉蒂加勝訴,獲2千萬美元的賠償。” *不是刑事案* 佛蘭赫提教授說,“外國民事侵權賠償法”是一項賠償法,不是刑事法。一般控方以此法為根據打官司時,一般並不是真要得到經濟賠償,而是要美國的法院主持公道,判處對方有罪,獲得道義上的勝利。幫助巴拉圭人菲拉蒂加打贏官司的人權律師格林說,就像其它成功勝訴的人權案子那樣,菲拉蒂加從來沒有得到過一分錢的賠償金,他的目的不是金錢,而是要為親人討還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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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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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簽約是跟金門縣政府簽,要牽拖也不是這樣 更可證明加告中華民國政府純粹自爽而已 ![]() 倒是上新聞搏版面的目的達成! ![]() 此文章於 2013-01-06 12:38 AM 被 kiok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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