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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zzb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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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3
引用:
作者wschen
計程車駕駛真衰小


+1

他會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嗎?
這種再怎麼注意應該也反應不過來吧!
真衰!
     
      
舊 2012-12-18, 06:00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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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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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支道車路口應暫停注意主幹道車輛禮讓先行


主幹道路口應減速注意安全


.
 
舊 2012-12-18, 08:18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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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94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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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94043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174
沒打方向燈就冒出來

50%

速度太快

50%

路邊亂停

100%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2-12-18, 09:57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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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940433離線中  
ISDN12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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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引用:
作者漲 停
這觀念不對喔 ..
巷口出來的車輛 , 必須等直行車通過後才能駛出 !
而這整件事故的主要肇責應該就是他 .

被撞的機車應為次要肇責 , 他可能在慢車道有超速之嫌 .

而計程車的話 , 就必須看現場採證看是否有違規來決定是否有肇責 .
若光這樣看影片的話是沒有啦 . 但實際情況則要看採證之人 !

我來判本案的話
路口衝出那台機車為首功 路邊違規停車為次功
苦主本身在外側車道高速行駛 也是有其錯誤
不過機車靠右行駛是政府教的 看在已經被輾過 將功贖罪 緩刑
計程車在本案應屬無心之過 免罰

結論 高速行駛之機車 還是要行駛於該計程車左側之快車道
徹底執行車速分流之全球通行的概念 才能有效趨吉避兇
舊 2012-12-18, 10:06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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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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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我有幾個朋友專門 這樣騎車。講也講不聽算了~~~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2-12-18, 11:30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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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  
SMiLEAhP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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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路邊亂停真的很機八
尤其是大型車

我在我家外面的巷子遇過很多次了
每次過馬路遇到那種的
都差點沒命

雙線道違停 整個路被擋住3/4
違停的車子不僅擋住我的視線同時也擋住後方車子的視線
而且車子體積往往又大 要看到路況 自己已經走到路中央去了
車子看到我要閃 往往都會閃到對線去
__________________
https://smileahpain.tw
回復的去年一月的資料,重新來過吧...

此文章於 2012-12-19 12:39 AM 被 SMiLEAhPaiN 編輯.
舊 2012-12-19, 12:38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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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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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0910940433
沒打方向燈就冒出來

50%

速度太快

50%

路邊亂停

100%


路邊違停的不一定會有事 , 主要是要看他跟這件事故的發生原因有沒有關聯 .
大家討論的那台違停計程車 , 並沒有影響到從巷口衝出來的機車的動線 ,
加上也不影響直行機車的視線 , 所以要究責的話 , 應該是不容易 .
舊 2012-12-19, 09:05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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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離線中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buzzbee
+1

他會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嗎?
這種再怎麼注意應該也反應不過來吧!
真衰!

不要再學爛媒體簡化全文了.................
正確的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後車有影片可以佐證這個不是他能注意的問題。
影片有拍到從巷口出來的機車,應該會被追究責任吧。
舊 2012-12-19, 10:37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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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201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引用:
作者buzzbee
+1

他會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嗎?
這種再怎麼注意應該也反應不過來吧!
真衰!


看影片 問講真的是沒注意到
因為計程車開的超慢的,機車騎士在他右前方摔了後都還沒踩煞車,是壓到以後才煞車的
若他開車視線是正常的,應該看的到摔車的
舊 2012-12-19, 11:00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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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2011離線中  
referee_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orea2004
不要再學爛媒體簡化全文了.................
正確的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後車有影片可以佐證這個不是他能注意的問題。
影片有拍到從巷口出來的機車,應該會被追究責任吧。

不能注意,就不會叫做[應注意],所以[應注意]已經包含了[能注意].

也就是說,你的[能注意]是多餘的.
舊 2012-12-19, 11:05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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