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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22
					
				 | 引用: 
 不愧是熟悉護士界的湯姆 | ||||||||
|  2012-12-04, 05:01 PM
			
			
	#11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6
					
				 | 引用: 
 跟你講個事實,抽大麻不會出現幻覺. 還有,為什麼世界各地政府都反對大麻,因為只要大麻合法化. 煙商酒商馬上就葛屁了. | |||
|  2012-12-04, 05:11 PM
			
			
	#12 |   | 
|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屁吸低咪低 
					文章: 784
					
				 | 引用: 
 這位鳥濕勁的女生有用又賣嗎?? 自己賣貨源比較便宜吧.... 
				__________________ 有站友想學實務的有機米酒製作嗎? 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腦中帶殘,華佗難醫, 腳踏入泥,寸步難行,嘴掛上炮,神仙難敵,心中有愛,世界和平. | |
|  2012-12-04, 05:13 PM
			
			
	#1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 引用: 
 不用幸災樂禍 她以後看診的醫療費用 都是你我辛苦工作繳的健保費幫她墊的 除非你不在台灣工作 吸毒者是國家的毒瘤 他活的越久 對你我的負擔越大 先天疾病的病人我會同情 但是因吸毒把身體搞差的人 我真的同情不了 | |
|  2012-12-04, 05:23 PM
			
			
	#14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135
					
				 | 引用: 
 煙酒牽涉的是多大的利益啊? K他命的大盤也許是某重量級人物也說不定? 就像外勞在台灣是要先被剝奪三年,外勞仲介的幕後大老闆是誰啊? 聽說劉松籓曾經是 | |
|  2012-12-04, 05:34 PM
			
			
	#15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73
					
				 | 引用: 
 正如有網友說的, 煙、酒、檳榔造成的醫療支出費用比那些真正的毒品什麼K要大百倍千倍萬倍以上。 | |
|  2012-12-04, 05:55 PM
			
			
	#16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 引用: 
 宣導的時候附一張一個人包著尿布的樣子 不知道嚇阻力會不會多一點 | |
|  2012-12-04, 05:58 PM
			
			
	#17 |   | 
|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引用: 
 無限上綱了? 我是覺的. 賤保稅反正我也省不到, 不管有沒有人吸毒或多少人做賤自己的身體到什麼程度, 會被強徵的稅金也是一毛都跑不掉.. 毒品..該不該碰..其實我現在也不反對有人要去嘗了.. 自己的人生.自己選擇自己負責... 然而.. 這麼現實的例子正在進行中.. 還是有人要去試.. 當然幸災樂禍..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2-12-04 06:03 PM 被 EAC212 編輯. | |
|  2012-12-04, 06:02 PM
			
			
	#18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4,081
					
				 | 這種新聞也沒有好不好讚的 很多毒蟲一開始都是被半強迫或強迫, 或是好奇心, 或是一些親友的誘引, 因為它是有癮性的, 所以接下來非吸不可 因為很貴, 所以不得不轉手當老鼠會的接點 結論上其實這些人,有部份真的不是什麼窮兇惡毒的人 真正要抓去鞭打遊街灌水死刑的是那些藥頭 這一類的人利用這樣子來吸取很大量的金錢, 也毀了很多人的人生 偏偏這一類的人沒辦法受到很重的刑責...他馬的  | 
|  2012-12-04, 06:13 PM
			
			
	#19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30
					
				 | 引用: 
 吸「精」大法  | |
|  2012-12-04, 06:15 PM
			
			
	#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