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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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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矯枉過正的結果 以前警察給人民的觀感太差,老百姓對警察沒好感 (現在其實也差不多,說到台灣警察大家都會說只會抓交通違規不抓歹徒、柿子挑軟的吃之類的) 所以現在有媒體民代可以用,當然就會趁機會卯起來修理警察 而且整個社會風氣普遍不信任警察的情況下,當然就沒有足夠的權威去執行公權力 只是這樣倒楣的就是那些必須在第一線執勤的基層員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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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9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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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早會像中東那邊一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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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內湖麥當勞
文章: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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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好笑的是一堆拿槍公安一直往後跑...幾十個人開槍
好不容易才把人打掛....維族人真的很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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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is only one speed...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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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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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東西是有的,沒看到警察拿這個值勤,根據我目前是鴿子的同學說法 1.這個東西電下去也不是100%安全,打下去報告夠他寫的。 2.這玩意配發數量少就算了....而且還是消耗性的設備,妥善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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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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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17
槍嫌拒檢逃逸 警開51槍擊斃 〔記者陳恩惠、王瑞德�台北報導〕42歲男子仲長海前晚涉嫌在景美捷運站附近持槍恐嚇路人,北市警方動員圍捕,仲嫌昨日上午在文山區因拒絕攔檢駕車逃逸,員警一路從北市追到北縣再追回北市,長達30多公里的追逐戰,警方總共開了51槍,最後在北市萬華區康定路巷內將他擊斃。 警方清查仲嫌座車,發現一只空的強力膠罐及自某家具偷來的單人涼蓆床墊,但未尋獲槍枝;家屬質疑警方擊斃未攜兇器的仲某,執法過當,警方表示將對所屬用槍時機進行檢討。 警方調查,仲嫌有麻藥、搶奪、妨害公務、竊盜等前科,前晚10時在景美捷運站旁某連鎖咖啡店,突亮出手槍對街道旁正與女友聊天的澳洲籍男子比劃,旁人見狀記下車號報警,仲嫌則駕車逃逸。 後來110勤務中心再接獲10餘位民眾陸續報案,指稱不明男子持槍恐嚇路人,因此警方昨日凌晨通報台北縣市警方「駕駛7N-54XX福特黑色自小客車男子持有非法槍械,人車查扣!」 昨晨9時22分,文山二分局員警在北市興隆路與福興路口首先發現仲嫌座車,上前盤查,仲某拒檢加速逃離,員警對空鳴2槍後展開追逐。 警方自文山區一路追逐,途經大安區、中正區,行經中正紀念堂旁雙方二度遭遇,員警再次要求仲嫌下車受檢被拒,於是將仲嫌座車右側2車胎擊破,但仲嫌仍駕車逃逸,警方再追至萬華區,萬華警騎加入追捕,並於西藏路展開攔截行動。 不料,仲嫌卻將車開上華江橋到板橋市文化路二段,板橋警騎也投入圍捕行列,仲嫌突破重圍再迴車逃返北市,最後在康定路287巷內被警方擊斃;警方事後發現仲嫌身中6槍,當時穿著大紅色上衣,衣服前後均印有倒扁圖樣。 昨日在街頭飛車逃逸遭擊斃的仲長海,90年間就曾發生類似情事,不過當時是小腿中彈就擒,車內也被搜出強力膠。92年間,也因駕車不服取締,被桃園大溪分局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法辦。 據了解,原是計程車司機的仲長海,90年間,開車行經台北市中正一分局的一處路檢點時,不服警方攔檢反加速前行,將一名員警衝撞重傷後逃逸。 2天後,仲嫌深夜駕計程車又高速連續闖越中正一、萬華分局兩處路檢點,當對方穿越中山區時,遇到中山一派出所主管時保寧所率領的巡邏警網追趕,警方連開20多槍,仲嫌左小腿中彈才束手就擒。 -------------------------------------------------------------------------------- 嫌犯鬧區竄逃 警方開槍宜謹慎 記者劉慶侯、陳恩惠�特稿 嚴正執法是警政革新的重要指標,如果讓員警誤認為遇到不服取締民眾或犯罪嫌疑人,可動輒開槍制伏,那「用槍時機」就有必要重新教育了。 仲嫌會被警方認定為「危險人物」,主因是先前持有槍械的通報,而在追緝的過程中,仲嫌不但拒檢還有衝撞員警意圖,更加深警方疑慮。 不過,仲嫌在逃逸過程中,並未再做出傷害員警、或讓員警不得不置他於死地的舉動,且警方在圍捕過程中,對方車胎已被擊破,車行速度停停緩緩,警方應可在途中遇短暫靜止時,趁隙敲破車窗予以制伏。 昨晨的追緝過程中,沿途行經台北縣市五大行政區塊,諸多地區都是人車潮密集處,在此前提下,警方選擇開槍的時機,確宜再審慎些才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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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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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擊槍還有再裝填問題和射程距離啊
沒擊中或是對方有複數看你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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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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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美國警察在支援這方面訓練做得還蠻確實的 不太有機會讓警察陷入一對多的情況。 通常會兩人一組,一個用電擊槍一個持槍戒備。 我所謂的配發可不是取代既有佩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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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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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還是卡在 1.報告(這點跟傳統槍支一樣) 2.後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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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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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如果走出車子,現在應該關出來又是好漢一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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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何必多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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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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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簡直就是神風特攻啊... 兩個拿刀就衝了... 而且還是對武裝警察衝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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