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Phenix
Golden Member
 
Pheni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71
引用:
作者BMG
所謂娛樂性顯示設備,指的就是數位電視或DVD等。交通部監理科長林福山表示,有越來越多民眾會在車輛內裝設娛樂性顯示設備,為確保行車安全,去年底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增訂駕駛人駕駛汽車起駛前,應關閉汽車駕駛人視線範圍內的娛樂性顯示設備。至於後座的顯示設備則不受限制。

拍洗 ~
漏看這句 ~

但是真的讓我不爽的是這句

"交通部指出,若駕駛人行車時啟動娛樂性顯示設備,讓車體搖晃不穩或肇事,可能會依危險駕車,處罰六千元到兩萬四千元。"

那些交通部的是變型金剛看太多嗎
     
      
舊 2012-11-18, 11:34 A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henix離線中  
f3346
Master Member
 
f334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45
引用:
作者tomwait
如果有的人就是要這麼做,那就是拿自己的命開玩笑,你又能怎麼辦呢?


拿自己生命開玩笑有差嗎?
問題是這可是拿別人生命開玩笑啊
 
舊 2012-11-18, 11:34 A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3346離線中  
旡旡旡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30
直接把酒駕

一、關進牢裡5年即刻執行

二、閹割

三、槍斃

交通事故應該會減少

如果有議元或利萎大家等著看好戲
舊 2012-11-18, 11:37 A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旡旡旡離線中  
parislike8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無垠虛空•夢境之始
文章: 1,124
引用:
作者Phenix
拍洗 ~
漏看這句 ~

但是真的讓我不爽的是這句

"交通部指出,若駕駛人行車時啟動娛樂性顯示設備,讓車體搖晃不穩或肇事,可能會依危險駕車,處罰六千元到兩萬四千元。"

那些交通部的是變型金剛看太多嗎

老實說人根本不能一心多用,分神去操作開車以外的事,本來就會降低對突發狀況的反應,因此造成搖晃or肇事也是很正常的

大方承認錯誤真的很難
__________________
桌機
CPU:AMD Ryzen 5 3600
MB:華碩 TUF GAMING B450M-PRO S
RAM:金士頓 HyperX FURY DDR4-3200 32GB Kit (16GB *2)
VGA:華碩 Dual GeForce RTX 3050 V2 OC Edition 8GB GDDR6
SSD:Intel 545s 512GB
HDD:WD Gold 16TB 企業級硬碟 (WD161KRYZ)
ODD:LITEON iHAS324
LAN:Intel PRO/1000 PT Server Adapter
Cooler:Thermalright AXP-100RH
FAN:ARCTIC P12 PWM PST *2
PSU:海韻 FOCUS GX-750 750W ATX 3.0
Case:銀欣 PS-07B
Mouse:羅技G304 Lightspeed
KB:ikbc KD104 紅軸 + Ducky PBT復古四色熱昇華鍵帽組 灰白
舊 2012-11-18, 11:42 A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arislike8離線中  
oScARSh
*停權中*
 
oScARS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4,081
引用:
作者Phenix
拍洗 ~
漏看這句 ~

但是真的讓我不爽的是這句

"交通部指出,若駕駛人行車時啟動娛樂性顯示設備,讓車體搖晃不穩或肇事,可能會依危險駕車,處罰六千元到兩萬四千元。"

那些交通部的是變型金剛看太多嗎

搖晃不穩可能不太清楚, 大概是真的有人在裡面裝超大power的電動按摩椅吧
舊 2012-11-18, 11:51 A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ScARSh離線中  
stardog
Senior Member
 
stardo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2
條文是對的 管制也是對的

上了駕駛座 本來就對其他不管行人或駕駛都有一份責任

管制這個很好啊,我實在不認為有什麼不妥

什麼都要酸....
舊 2012-11-18, 11:51 A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tardog離線中  
Elmo拿
*停權中*
 
Elmo拿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1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103
人渣瞎眼燈不抓、邊駕駛邊講手機也不抓,立再多法也沒用
舊 2012-11-18, 11:57 A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lmo拿離線中  
undertable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0
引用:
作者Phenix
拍洗 ~
漏看這句 ~

但是真的讓我不爽的是這句

"交通部指出,若駕駛人行車時啟動娛樂性顯示設備,讓車體搖晃不穩或肇事,可能會依危險駕車,處罰六千元到兩萬四千元。"

那些交通部的是變型金剛看太多嗎


看來你不只內文沒看清楚,連文字的意思都誤解了
所謂的讓車體搖晃不穩或肇事不是因為設備造成的,是駕駛人分心於娛樂設備,造成的不正當行駛
就像你開車眼睛盯著螢幕30秒,車身就容易左右偏移,沒辦法在一直線上
這跟變型金剛什麼關係???
舊 2012-11-18, 12:41 P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undertable離線中  
xtreme
Master Member
 
xtrem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木柵動物園
文章: 2,297
__________________
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舊 2012-11-18, 01:47 P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xtreme離線中  
joe.oo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79
引用:
作者Doubla A
立意是好
但是怎麼驗?
會改的人接個開關
驗車時關掉說音響壞了
不會改的
又給黃牛多賺一筆


台灣交通法規就只會做表面功夫, 執行力很差.

晚上, 看看路上一大堆沒尾燈的機車就知道了.

更不用說那些閃雙黃色、白色、紅藍尾燈的痞小孩, 警察看到也裝沒事.
舊 2012-11-18, 02:27 P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oe.oo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24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