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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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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個人認為,安樂死雖屬自殺的一種,但應分開討論 同樣都是自殺,有一時衝動的,也有經深思熟率的 個人認同的,是經自己深思熟率過後,還有死亡意願的 且有預留遺囑,並簽屬同意書 我自己的做法是用預留遺囑的方式 寫明在遇到何種情況下,需為我進行安樂死,並同時簽器官捐贈卡 ※但當然目前還是不合法的... 此文章於 2012-11-14 10:49 AM 被 h101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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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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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安樂死沒關係
中華民國都有辦法年花1.2兆養120萬在職退休軍公教 區區失智重症患者算什麼 都是資源分配不公的問題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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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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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身心障礙人口超過109萬人,如果投保商業險後,才發生肢障、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心智障礙等狀況,現行包括壽險、醫療險、重大疾病險等保單,都可以申請理賠。
內政部身心障礙相關統計,身心障礙類別包括肢體障礙、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聽覺機能障礙、慢性精神病患、多重障礙、智能障礙、視覺障礙、失智症、聲音或語言機能障礙、自閉症等。 多數國人的第一張商業險保單是「壽險」,包括定期壽險、終身壽險或投資型保單中的壽險保障,發生「肢體殘障」的狀況統統都可理賠。 國泰人壽解釋,目前殘廢等級分11級75項,級數高(如第7級)屬於輕度殘廢,但是像「第1級第7項」,就是所謂的全殘,又稱「植物人條款」,若發生植物人、失智症等狀況,可獲得壽險保單的全殘理賠。 至於俗稱「失智症」的阿茲海默症,也是身心障礙的一種,國內罹患人數不但愈來愈多,且罹病人口還有年輕化趨勢。 永和耕莘醫院醫生張文傑說,初估台灣失智症患者已有15萬人,每年還以年增6000人的速度成長,且近期失智症患者,很多都在50歲左右發病。安聯人壽業務長江明彥表示,隨著失智人口增加,許多公司推出的「新重大疾病險」保單已將「失智症」納入保障範圍,安聯今年推出的新保單,特別針對失智症加倍理賠,例如原保額50萬,罹病後可獲賠75萬元。 此外,內政部統計,身心障礙族群中的「慢性精神病患者」,今年上半年也比去年同期淨增加3282人。由於目前「精神病」並非醫療險的除外不保項目,若患者投保「醫療險」後發病,壽險公司也要理賠。 不過,目前醫院針對精神病患的治療,多是要求患者白天到醫院接受團康活動或感官治療,就診後即回家,因為沒有「一整天」住院,因此曾有壽險公司主張,若精神病患者申請「日額醫療險」理賠時,應該減半理賠費用。但金管會不贊同,還是要求保險公司應「全額理賠」。 癌症高居國人死亡發生率的第一位,罹患癌症後會領到重大傷病卡,也可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壽險業者表示,投保「防癌險」後不幸罹患癌症,防癌險保單將可理賠。 轉自~ http://money.udn.com/wealth/storypa...f_ART_ID=248244 問題不是在如何於把人搞死 在於 死的那個人 即便是自己的父母把自己身體的爛攤丟給子女 有沒有道理? 小孩也是會有他的家庭 社會不是沒有任何資源 只是小孩可以凹免費的孝心 這才是病態的心理 該保要保 起碼拿保險理賠 還可以請人來照顧 對晚輩來說 是"撐不下去的重擔" 對看護來說 是一份工作機會 我認為是長輩的問題比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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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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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症腐很爛..大家都知道, 但是, 關於您的....訴述, 試想一下,您所指"尊嚴"的對象是您的親人長輩或是您自身? 我個人以為, 有這種"尊嚴"的想法是很好的,非常正面的, 但是您把期望寄託給症腐? 我就不能不說一下....您傻了嗎? 那話說回來, 若您覺的人活著要有尊嚴, 何不妨從現在做起,對身邊親人長輩付出更多的關心與陪伴,不管好死或壞死.人都會死, 活著就對家人親人好一點,不要等到時間到了再來靠北症腐沒立法... 我相信,期許症腐做到好,您肯定會失望的, 每天都要失望... 何來活著的尊嚴? 而且就算立了這法....活著會更有尊嚴一點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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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2-11-14 11:17 AM 被 EAC2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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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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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把要給他們的錢拿走,立刻失智給你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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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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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是我的話 真的要先想辦法安排退休後到死這段規畫 這樣才能死的安心 晚輩也可以開心送你 離開人世哭哭啼啼實在很奇怪 塵歸塵土歸土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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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車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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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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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開過[安樂死]的討論主題,看到標題,有興趣進來一看,結果看到這些莫名其妙的發言.
這兩位到底受了甚麼刺激? 已經反映給站長了,如果站長沒意見,那我也沒甚麼好說的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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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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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你莫名其妙! 重新分配社會福利資源 就不必搞到安樂死 這不是很好嗎? 請你不要誣告! 你的誣告我也反映給站長了,如果站長沒意見,那我也沒甚麼好說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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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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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有這些錢的話,那些失智將領會造反....很恐佈的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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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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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話不能這麼說,法條本來就是因地理民情審議後制定的 如果都要7、8成的國家通過法令才能實施 1.還要這麼龐大規模的政府幹嘛?一個法規審核委員會就夠了 2.汽車肇事責任也沒學日本,槍支開放不學美國,好幾個國家公務員減薪...沒一個措施在台灣實施、豈不矛盾? 此文章於 2012-11-14 11:58 AM 被 solosby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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