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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o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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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335
引用:
作者sp004697
現在住在四十年的老舊公寓,
所以前些日子一直有建設公司的人過來談都更的事
查了相關法規,還有建設公司給的條件,覺得實在不優
現在住的實際坪數為29.5,由於又在一樓,所以門口可以停車.
建設公司給的條件是一坪換一坪,再加一個機械式車位
這樣的條件有誰肯換?
由於考量到公設的部份,所以實住的29.5坪如果都更後,實際住坪只有20坪+10坪的公設.實在划不來.
查了相關的法令後,我一直不明白,以都更法的容積率及建蔽率來計算後,老舊的住戶應該沒有人想要進行都更吧...


您沒考慮到老公寓變成全新大廈不用出成本嗎?

現行台灣都更戶有很奇怪想法,想要一坪換一坪+車位 ,卻不想付出任何成本(簡單說不出錢)

所以其中拆除跟重建等成本當然轉換成容積給建商賣房 ,不然建商又不是做慈善的

另外樓主PO的應該是依都市計畫法24條自擬變更細部計畫, 並非都市更新,依規定變更就要回饋給政府相關土地跟金錢(低價值土地變成高價值土地)
     
      
舊 2012-11-03, 03:23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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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oka離線中  
達達達叔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32
1:3才值得考慮

只是考慮而已喔
 
舊 2012-11-03, 03:57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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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達達叔離線中  
嗶雞
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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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碗公裡
文章: 668
引用:
作者gpoka
您沒考慮到老公寓變成全新大廈不用出成本嗎?

現行台灣都更戶有很奇怪想法,想要一坪換一坪+車位 ,卻不想付出任何成本(簡單說不出錢)

所以其中拆除跟重建等成本當然轉換成容積給建商賣房 ,不然建商又不是做慈善的

另外樓主PO的應該是依都市計畫法24條自擬變更細部計畫, 並非都市更新,依規定變更就要回饋給政府相關土地跟金錢(低價值土地變成高價值土地)


那是說....建商很慈善的把五樓的老舊公寓,蓋成的五樓新大廈而已.....還是?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2-11-03, 04:05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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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雞離線中  
奶油銓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0
引用:
作者cys070
1:1就不用考慮
都更獎勵容積這些都被賤商賺走
我家這邊某棟大樓住戶土地持分更少
之前有人來談 1:1.5,住戶都覺得虧
原本就小間,都更完加公設更像鳥籠

覺得賤商最婊就是不老實
有些公設是規定要他們吞下去
不能算到住戶坪數
還用騙的分攤給戶分



建商不是這樣算的啦:

他會用"等價"來交換

假設現在你的房子, 30坪(建坪),一坪市價30萬來算的話市價900萬。

附近新蓋好的房子若是平均每坪45萬 則建商會拿 20 坪跟你換 (含公設),如果你要維持30坪則你要自己出差額。改建的這段時間,會補貼你租屋的價錢。

我講的可能聳動些,但是台北橋這附近建商大致就是這樣在談。
舊 2012-11-03, 04:10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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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銓離線中  
虛心受教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3
引用:
作者gpoka
您沒考慮到老公寓變成全新大廈不用出成本嗎?

現行台灣都更戶有很奇怪想法,想要一坪換一坪+車位 ,卻不想付出任何成本(簡單說不出錢)

所以其中拆除跟重建等成本當然轉換成容積給建商賣房 ,不然建商又不是做慈善的

另外樓主PO的應該是依都市計畫法24條自擬變更細部計畫, 並非都市更新,依規定變更就要回饋給政府相關土地跟金錢(低價值土地變成高價值土地)

果然黑心錢總有人認為理所當然.
舊 2012-11-03, 04:52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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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心受教離線中  
我愛麥噹噹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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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您的住址: 離題星球喇迪賽人
文章: 283
引用:
作者gpoka
您沒考慮到老公寓變成全新大廈不用出成本嗎?

現行台灣都更戶有很奇怪想法,想要一坪換一坪+車位 ,卻不想付出任何成本(簡單說不出錢)

所以其中拆除跟重建等成本當然轉換成容積給建商賣房 ,不然建商又不是做慈善的

另外樓主PO的應該是依都市計畫法24條自擬變更細部計畫, 並非都市更新,依規定變更就要回饋給政府相關土地跟金錢(低價值土地變成高價值土地)

原來住戶的持分被建商稀釋拿來賺錢是應該的
被拿去賺錢還要掏錢出來買自己的房子

引用:
作者奶油銓
建商不是這樣算的啦:

他會用"等價"來交換

假設現在你的房子, 30坪(建坪),一坪市價30萬來算的話市價900萬。

附近新蓋好的房子若是平均每坪45萬 則建商會拿 20 坪跟你換 (含公設),如果你要維持30坪則你要自己出差額。改建的這段時間,會補貼你租屋的價錢。

我講的可能聳動些,但是台北橋這附近建商大致就是這樣在談。

所以建商只要付住戶的租金 + 建設的成本 - 還給住戶的戶數
其他都是放進自己口袋的
但是建商無所不用其極地將成本轉移到住戶身上
能以現值對換當然是建商大賺
最好還是用公告地價
1:1能接受的住戶真是佛心
壓低住戶的權益 最大化建商的利潤...

難怪建設公司都愛都更...

此文章於 2012-11-03 05:29 PM 被 我愛麥噹噹 編輯.
舊 2012-11-03, 05:23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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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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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1.都更的新房子,所增加的容積,住戶原本就應該有資格分到,一坪換一坪根本是在搶你,連大陸都是多送你一間房,奸商就會欺負老實的台灣人,心比黑心國還黑....

2.建商的純利在40%,是誰規定建商一定得賺這樣多?根本是建商自己黑心,硬要把整個利潤一口吞下,所以才會有文林苑案發生,我只能說死好....
__________________
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舊 2012-11-03, 05:30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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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6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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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灣屏東
文章: 2,563
引用:
作者奶油銓
建商不是這樣算的啦:

他會用"等價"來交換

假設現在你的房子, 30坪(建坪),一坪市價30萬來算的話市價900萬。

附近新蓋好的房子若是平均每坪45萬 則建商會拿 20 坪跟你換 (含公設),如果你要維持30坪則你要自己出差額。改建的這段時間,會補貼你租屋的價錢。

我講的可能聳動些,但是台北橋這附近建商大致就是這樣在談。


但是這中間還有一個問題~~~~

房子的市價是誰來鑒定的??? 我沒記錯的話~~建商必須找三位不動產估價師來估價~~

但是民眾沒辦法找....

所以舊房子跟新房子的價格都是建商在喊的......

一切只能用這張圖來表達了

__________________
Money
It can buy a House ,But not a Home
It can buy a Bed,But not Sleep
It can buy a Clock,But not Time
It can buy you a Book,But not Knowledge
It can buy you a Position,But not Respect
It can buy you Medicine,But not Health
It can buy you Blood,But not Life


So you see money isn't everything.
I tell you all this because I am your Friend,
and as your Friend I want to take away your pain and suffering.....
so send me all your money and I will suffer for you.
A truer Friend than me you will never find.


CASH ONLY PLEASE
舊 2012-11-03, 05:32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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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641125離線中  
gpo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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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335
引用:
作者我愛麥噹噹
原來住戶的持分被建商稀釋拿來賺錢是應該的
被拿去賺錢還要掏錢出來買自己的房子



您要不要把權利變換計畫搞懂再來談

弟認同都更理念,但確實台灣都更有許多問題對住戶,建商,政府都是

此篇觀點弟僅表示都市更新不該是住戶妄想一棟住了30~40年的老公寓

政府就義務免費幫你換棟全新的,卻不用花任何成本

目前畸形都更的容積獎勵,不僅是建商賺走,也是拿後代子孫的容積來換~~
舊 2012-11-03, 06:00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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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6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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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灣屏東
文章: 2,563
引用:
作者gpoka
您要不要把權利變換計畫搞懂再來談

弟認同都更理念,但確實台灣都更有許多問題對住戶,建商,政府都是

此篇觀點弟僅表示都市更新不該是住戶妄想一棟住了30~40年的老公寓

政府就義務免費幫你換棟全新的,卻不用花任何成本

目前畸形都更的容積獎勵,不僅是建商賺走,也是拿後代子孫的容積來換~~


權利變換計畫??

你是說像這樣嗎??

原文連結

建商不會告訴你的祕密~權利變換計畫的上下其手

都市更新可以採行二種方式,分別是協議合建和權利變換,二者之間的差別就在於同意比率門檻和節稅措施。協議合建的同意比率比權利變�**棜n高,且完全沒有節稅獎勵措施。但是建商為了從中牟取更大的開發利潤,往往希望用協議合建的方式跟住戶合作,權利變換只是形式上用的,目地就是透過假都更的方式跟政府爭取更多的容積獎勵。

政府對於權利變換計畫的內容項目和費用編列有非常嚴格的規定,目地就是為了保障住戶不要被不肖的實施者蒙蔽,然而建商為了牟取自己最大利益,心中早已擬訂了二套劇本。

第一套就是讓住戶對權利變換失去信心,建商會在權利變換的管理費用項目大灌水,然後故意將未來銷售售價格低估,讓失真的權利變換共同負擔看起來一點也不吸引人,於是住戶就只好選擇和建商協議合建,少了政府監督機制並排除住戶的參與權,建商就可以竭盡全力的朝著對自己最有利的開發方向來規劃。

第二套就是完全依照權利變換計畫來推動,不過會在共同負擔項目的管理費用大灌水,賺取超額和超賣雙利潤,除了成本大灌水之外,建商還會故意低估更新後房屋的價格,當將來賣出行情價的時候,又可從賺取超賣的價差。尤其是當都更整合碰到公有地的時候,權利變換計劃更是建商的最愛,反正公有地又不會講話,絕對會狠狠的海削一筆。

所以當住戶拿到建商提供的權利變換計畫和估價報告書的時候,不要輕易相信你眼前看到的數字是對的,絕對要多看多問多比較,不要呆呆的把自己賣了還開開心心的幫對方數鈔票。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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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can buy you a Position,But not Respect
It can buy you Medicine,But not Health
It can buy you Blood,But not Life


So you see money isn't everything.
I tell you all this because I am your Friend,
and as your Friend I want to take away your pain and suffering.....
so send me all your money and I will suffer for you.
A truer Friend than me you will never find.


CASH ONLY PLEASE
舊 2012-11-03, 06:16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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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641125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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