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4
|
還的錢都超過本金了還得繼續還, 這還不算重利罪嗎?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30
|
真的是鬼址新聞
年利率最高20% 每個月規定還要還10%以上 大家算算怎樣才能像新聞說的? 恐怕是還了又借一直輪迴吧? 一開始借50,後來陸續借還,最後剩50沒還, 這樣能說只借50嗎? 別聽到銀行卡債就高潮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
引用:
小乖乖....20%是複利...10萬一年|隔年12萬|次年14萬8000|第四年=17萬多... 你沒跟銀行打過交道?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台中/大里區
文章: 390
|
總算看到了有腦筋清楚的大大...
若照新聞的描述,每期都努力償還;哪來的違約金和利上滾利?! 當事人總是故意略去自己不利、不光明的部分�***面之詞再加上新聞攏馬是力求聳動,人咬狗才是新聞啦。不是嗎? 引用:
此文章於 2012-10-13 01:39 AM 被 afena955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30
|
引用:
你不知道金管會規定至少要繳當期新增金額10%嗎? 若沒一直借還,怎麼辦到的? 被嗆沒和銀行打交道過,我真的笑了,小乖乖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無
文章: 6,501
|
真的還不起...放給它爛
銀行會把債權賣給資產管理公司 資產管理公司就會一直打電話來催 然後你就可以跟他們談...大概可以談到原來的3~4折左右 不過信用就...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
引用:
7年就活過來了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36
|
欠錢是老大,這個社會是怎麼了
欠錢還錢本就是天經地義,銀行又不是在做慈善的 當初如果不是向銀行借,而是向借私人的,看看今天有沒有機會上新聞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30
|
引用:
其實好好談真的很重要 在金管會偏向保護老百姓的現在 銀行要的也只不過是能回收本金 當然最要緊的是當事人要了解自己的償還能力 太多人因為這太方便就不當使用 等到了不可收拾才願意去面對 銀行未盡風控責任把錢借給不該借的人 但也承受其風險列為呆帳虧損 這和還不還錢是兩回事 銀行借錢也是拿大家的存款 若借了不用還,但拿你的存款補貼好嗎?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30
|
別以為借錢不還和你的存款無關喔
中央存保現在只保障300萬 若大家都借錢不還銀行倒了 那你超過300萬的存款也沒了 不然銀行也別做借錢生意 但你放在銀行的錢除無息外一年要加收3%管理費 ATM領次錢要收100手續費,你要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