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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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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二手市場
文章: 89
樓上的.他不是小建兄
     
      
舊 2012-09-27, 04:49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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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le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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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台南海軍航空隊
文章: 162
引用:
作者二手男
樓上的.他不是小建兄

不然他是誰?
 
舊 2012-09-27, 04:53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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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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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whales4
刑事的肇事逃逸罪跟交管條例肇事後的行為處份似乎是不一樣的~不然就不需要分二條了。

而且重點在於法官如何定罪,而非您能裁決他就是肇事逃逸。(我也只是說明肇事逃逸罪的內容是什麼而已)

您頂多只能學記者說:白色車主疑似肇事逃逸?



另外您為什麼老愛在這傳教呢?傳來傳去都是對同樣一批老屁股啊~

FB上的粉絲還不夠多嗎?

過去我也很挺你的想法,但現在真的覺得越來越誇張,反而對您的行為心生反感了...。


多想想北風與暖陽的故事好嗎?


你分析的有理!!

「刑事責任」與「交通處分」,

不一樣就是不一樣 ...
舊 2012-09-27, 04:53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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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bo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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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7
引用:
作者漲 停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62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
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你們這幾個愛嗆我的 , 麻煩去重修一下交通規則好嗎 ?
不要每次都被我打臉 !

能出來幾個比較有本事的嗎 ???????????????????????????????????


我嗆你啥啦....又開始腦補了嗎???
若發生車禍不都該去驗傷的嗎
還是事後發現即可??
若真有心要幫助別人當下善意提醒對方不行嗎??
還是回家後線上報案順便貼影片教訓別人比較爽

http://www.tcpd.taipei.gov.tw/fp.as...45340&mp=108001

引用:
(三)近來在實務上常見有些交通事故當事人,雖然未有受傷或在事後自行就醫才發現傷勢,而利用前述「肇事逃逸」的相關處罰規定迫使事故對造出面協調賠償事宜等情,造成雙方各執一詞或百口莫辯的狀況。因此,發生交通事故時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所規定的程序處置,並立即報警及協助傷者就醫,讓警察詳載雙方之證詞、現場狀況及證明事故發生當時的情形,這麼一來,不論是對於駕駛人或被害人都有保障。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2-09-27, 04:54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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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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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whales4
刑事的肇事逃逸罪跟交管條例肇事後的行為處份似乎是不一樣的~不然就不需要分二條了。

而且重點在於法官如何定罪,而非您能裁決他就是肇事逃逸。(我也只是說明肇事逃逸罪的內容是什麼而已)

您頂多只能學記者說:白色車主疑似肇事逃逸?



另外您為什麼老愛在這傳教呢?傳來傳去都是對同樣一批老屁股啊~

FB上的粉絲還不夠多嗎?

過去我也很挺你的想法,但現在真的覺得越來越誇張,反而對您的行為心生反感了...。


多想想北風與暖陽的故事好嗎?



我有說一定是刑法的嗎 ?
交通規則裡面也是有肇事逃逸條款不是嗎 ?
處罰也不同啊 ..

現在是怎麼樣 , 別人怎麼說話都要先經過你的同意嗎 ?
我不是說我送出去報案了 , 能不能成案我說了算嗎 !


奇怪了 , 言論自由的觀念怎麼這麼差 , 該怎麼寫文章都要控制 ,
你們這群人是怎麼了 ?

此文章於 2012-09-27 04:56 P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2-09-27, 04:55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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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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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漲 停
不是檢舉違規...
是肇事逃逸 !



我這篇說我檢舉車主肇事逃逸 , 你們幾個人怎麼了 ?

先攻擊我 , 然後說我愛跟你們吵 ?

此文章於 2012-09-27 05:00 P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2-09-27, 04:58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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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bobo
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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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7
引用:
作者漲 停
我這篇說我檢舉車主肇事逃逸 , 你們幾個人怎麼了 ?

先攻擊我 , 然後說我愛跟你們吵 ?

問問你有沒有提醒對方去驗傷而已
那你又怎麼了??
難道這也是攻擊??
還真不知道到底是誰先開嗆的

說一下我弟之前的經驗
以前我弟發生車禍原以為只有車子壞掉
當下只跟對方談完車損修復就和解了
隔天才發現手舉不太起來
去醫院檢查後才發現鎖骨裂了
不過和解書已經簽完所以就沒用了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2-09-27, 05:06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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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le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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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台南海軍航空隊
文章: 162
引用:
作者漲 停
我這篇說我檢舉車主肇事逃逸 , 你們幾個人怎麼了 ?

所以我也只是跟您說肇事逃逸的定義而已啊!!!

引用:
肇事撞車沒傷人 落跑不算肇逃

網友Paul問:
某日早晨,一輛車欲超車逆向進入我的車道,撞到我車左前方部分,我一下車就要求對方賠償,但對方竟說要自己報警後就揚長而去。
請問以事故經過來看,對方行為是否構成肇事逃逸罪?如果民事訴訟我勝訴的話,我可要求對方負擔車損、鑑定、訴訟費用以及損失的薪水嗎?
另外我還可要求精神慰撫金嗎?

律師張景堯答:
依《刑法》第一八五之四條規定,肇事逃逸罪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該罪的構成要件為
「致人死傷而逃逸」
,因此交通事故發生時,若無人受傷或死亡,肇事者不會構成《刑法》肇事逃逸罪
但仍有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民事賠償範圍,如交通事故無人受傷,車子受損一方可請求賠償的範圍,原則上限於修理車輛的費用。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120508/34212538


交通規則裡面的應該是〝肇事後〞包含〝逃逸部分〞的處分條例,而非肇事逃逸。




另外,您有沒有想過為何〝您認為〞大家都在攻擊你?
我一開始也不討厭您推廣正確交通理念的行為啊,您覺得為何後來我會對您反感呢?
若不知道答案,就去看北風與暖陽的故事吧!

此文章於 2012-09-27 05:10 PM 被 whales4 編輯.
舊 2012-09-27, 05:07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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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bobo
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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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7
引用:
作者whales4
所以我也只是跟您說肇事逃逸的定義而已啊!!!



交通規則裡面的應該是〝肇事後〞包含〝逃逸部分〞的處分條例,而非肇事逃逸。


另外,您有沒有想過為何〝您認為〞大家都在攻擊你?
我一開始也不討厭您的行為啊,您覺得為何後來我會對您反感呢?
若不知道答案,就去看北風與暖陽的故事吧!


引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同條第4項:「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所以肇事逃逸無造成死傷就吊扣駕照囉
有死傷就是吊銷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2-09-27, 05:10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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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bobo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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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whales4
所以我也只是跟您說肇事逃逸的定義而已啊!!!



交通規則裡面的應該是〝肇事後〞包含〝逃逸部分〞的處分條例,而非肇事逃逸。




另外,您有沒有想過為何〝您認為〞大家都在攻擊你?
我一開始也不討厭您推廣正確交通理念的行為啊,您覺得為何後來我會對您反感呢?
若不知道答案,就去看北風與暖陽的故事吧!



凹吧 !
這是你們這群人常做的事情 ..


就算是全世界最有權力的男人 美國總統 現任總統歐巴馬 ,
他的支持度也不高啦 . 還在為了下一屆大位努力奮戰中 !
要討得所有人的喜歡是一種傻事啦 , 只有笨蛋才會想要八面玲瓏討好所有人 .
想當牆頭草來討好所有人 , 最後只烙得全面得罪人的下場啦 .
我說過很多次了 ..
舊 2012-09-27, 05:15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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