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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二手市場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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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他不是小建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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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台南海軍航空隊
文章: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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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然他是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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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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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分析的有理!! 「刑事責任」與「交通處分」, 不一樣就是不一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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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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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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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嗆你啥啦....又開始腦補了嗎??? 若發生車禍不都該去驗傷的嗎 還是事後發現即可?? 若真有心要幫助別人當下善意提醒對方不行嗎?? 還是回家後線上報案順便貼影片教訓別人比較爽 http://www.tcpd.taipei.gov.tw/fp.as...45340&mp=10800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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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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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有說一定是刑法的嗎 ? 交通規則裡面也是有肇事逃逸條款不是嗎 ? 處罰也不同啊 .. 現在是怎麼樣 , 別人怎麼說話都要先經過你的同意嗎 ? 我不是說我送出去報案了 , 能不能成案我說了算嗎 ! 奇怪了 , 言論自由的觀念怎麼這麼差 , 該怎麼寫文章都要控制 , 你們這群人是怎麼了 ? 此文章於 2012-09-27 04:56 P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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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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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這篇說我檢舉車主肇事逃逸 , 你們幾個人怎麼了 ? 先攻擊我 , 然後說我愛跟你們吵 ? ![]() 此文章於 2012-09-27 05:00 P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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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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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問你有沒有提醒對方去驗傷而已 那你又怎麼了?? 難道這也是攻擊?? 還真不知道到底是誰先開嗆的 說一下我弟之前的經驗 以前我弟發生車禍原以為只有車子壞掉 當下只跟對方談完車損修復就和解了 隔天才發現手舉不太起來 去醫院檢查後才發現鎖骨裂了 不過和解書已經簽完所以就沒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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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台南海軍航空隊
文章: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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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我也只是跟您說肇事逃逸的定義而已啊!!! 引用:
交通規則裡面的應該是〝肇事後〞包含〝逃逸部分〞的處分條例,而非肇事逃逸。 另外,您有沒有想過為何〝您認為〞大家都在攻擊你? 我一開始也不討厭您推廣正確交通理念的行為啊,您覺得為何後來我會對您反感呢? 若不知道答案,就去看北風與暖陽的故事吧! 此文章於 2012-09-27 05:10 PM 被 whales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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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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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所以肇事逃逸無造成死傷就吊扣駕照囉 有死傷就是吊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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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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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凹吧 ! 這是你們這群人常做的事情 .. 就算是全世界最有權力的男人 美國總統 現任總統歐巴馬 , 他的支持度也不高啦 . 還在為了下一屆大位努力奮戰中 ! 要討得所有人的喜歡是一種傻事啦 , 只有笨蛋才會想要八面玲瓏討好所有人 . 想當牆頭草來討好所有人 , 最後只烙得全面得罪人的下場啦 . 我說過很多次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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