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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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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除非路邊一堆障礙物或者有人亂停車

不然我寧願在路邊慢慢騎


平均時速 30 到 40


少人少車、沒人沒車才會 40 到 60


...
     
      
舊 2012-09-22, 07:44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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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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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sd640801
除非路邊一堆障礙物或者有人亂停車

不然我寧願在路邊慢慢騎


平均時速 30 到 40


少人少車、沒人沒車才會 40 到 60


...

路邊什麼時候比較安全了?
 
舊 2012-09-22, 07:50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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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ozaki100w
拜託一下有點良心講清楚好不好.不要含糊亂說一通...快車道設有寫禁行機車還是不行好不好...gg癢去抓抓..


我都把交通規則貼出來了 , 你看不懂 ?


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不一定哦,做右邊是路間還是慢車道,要看白色實線的寬度,雖然地方政府也有可能劃錯。

基本上白色實線線寬十公分白色實線為車道分隔線,右方是慢車道
白色實線線寬十五公分白色實線為車道分隔線,右方是路肩



那條慢車道 , 現在已經寫上了機車優先道 , 你說呢 !
不過你說的是對的 , 要看白實線的寬度來決定是路面邊線還是快慢車道分隔線 .

此文章於 2012-09-22 07:55 P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2-09-22, 07:52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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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路邊什麼時候比較安全了?


台灣沒有交安全駕駛 , 所以有錯誤觀念的人一堆 , 可以理解 !

引用:
作者sd640801
除非路邊一堆障礙物或者有人亂停車

不然我寧願在路邊慢慢騎


平均時速 30 到 40


少人少車、沒人沒車才會 40 到 60



...

請記得 , 慢車道的速限是 40kph , 要騎快 , 請進入快車道 .

此文章於 2012-09-22 07:58 P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2-09-22, 07:56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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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vell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12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40013&SNo=124

第 124 條
慢車行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
員之指揮。
慢車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
側路邊行駛。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地區
、路線或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慢車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並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


舊 2012-09-22, 07:58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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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yesvell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earchNo.aspx?PC=K0040013&SNo=124

第 124 條
慢車行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
員之指揮。
慢車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
側路邊行駛。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地區
、路線或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慢車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並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




機車不是慢車
開文我就寫了 !


第 6 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
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
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
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
車輛。
二、三輪以上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所以一再宣傳有沒有必要 ? 有沒有意義

此文章於 2012-09-22 08:03 P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2-09-22, 08:02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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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kim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1,810
就這張圖而言
被標慢車道的地方(停車格線外面沒有標線直接就是車道?)

這根本不是車道吧?
只是標線外跟停車格間的空間
這個空間有些地方小 有些地方大,但不管怎麼樣這都不會是車道 因為他沒標線

此文章於 2012-09-22 08:03 PM 被 orakim 編輯.
舊 2012-09-22, 08:02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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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orakim
就這張圖而言
被標慢車道的地方(停車格線外面沒有標線直接就是車道?)

這根本不是車道吧?
只是標線外跟停車格間的空間
這個空間有些地方小 有些地方大,但不管怎麼樣這都不會是車道 因為他沒標線



這是桃園交通局工務單位腦殘的地方 ..
他畫錯了 !
後來有修正 !
舊 2012-09-22, 08:05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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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vell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12
引用:
作者漲 停
機車不是慢車
開文我就寫了 !


第 6 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
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
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
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
車輛。
二、三輪以上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所以一再宣傳有沒有必要 ? 有沒有意義



不過我不會騎機車
舊 2012-09-22, 08:08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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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yesvell
不過我不會騎機車


你算是比較誠實的 ...
很多人都是嘴巴上騎機車的 !


機車被當成慢車 , 不能怪你 .
因為這是交通部的歪曲機車政策 !

所以我會一直公開宣導的 .

有沒有意義 ?
當然有意義 !
每多宣導一次 , 就多幾個人了解這部交通規則 !

雖然各位的駕照取得都要先考過這部交通規則啦

此文章於 2012-09-22 08:17 P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2-09-22, 08:15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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