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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追尋北國之春、尋覓國境之南
文章: 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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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我只能說賊頭真的是賊頭 不維護公權力就算了 簡直是瀆職 ![]() 引用:
嗯~~ 說得好 偷東西被抓,家人還想拿出2萬塊出來"巴辣騨" 表示"無心做自以為的善事",只想慷他人之慨來行自以為是的善" 這是偽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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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的門面又改了 漂亮的兩層紅磚建築早已灰飛湮滅 大門對面的滷肉飯攤販 如今已轉型成鬍鬚張連鎖店總店 國中的舊址面目全非 改成醜陋的柏油停車場,只剩老樹在嗚咽 2005.06 醜陋的柏油停車場正拆除,老樹已無法嗚咽 2006.09 廣 告已經出現,台北新地標--京站 2011.07.04 我在君品17樓吃小外甥女的雙滿月酒 國中新校址在舊市府後方 舊市府改成當代藝術館 我還是懷念20元的市府員工午餐 怎麼全變 我的青春 我的記憶 台北還是我的 【 家 】 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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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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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還挺奇怪的.... 不知道這偷了兩三個月是怎麼來的? 既然兩三個月前就知道人家偷菜了卻還不報警? 拖了兩三個月後才要報警? 此文章於 2012-09-11 08:33 PM 被 尤典汴太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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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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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不是重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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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台南or台北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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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喔~復活啦~ 橘子變梅子啦 文中的飼主家人一定會把流浪貓狗被送去流浪之家安樂死的,放心吧 此文章於 2012-09-11 08:50 PM 被 bass .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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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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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重點是什麼? 事件中警察沒有秉公處理嗎? 還是說他上臉書說說話就很糟糕嗎? ![]() 要是那個店家沒有證據就亂說話,我倒是支持對方反告回去. 此文章於 2012-09-11 08:47 PM 被 尤典汴太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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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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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與國務機要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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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PingTung
文章: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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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怎樣???? 還民以食為天勒,那要不要給狗發張身分證?再來張健保卡? 再順便保障一下狗狗們的工作權? 這個社會病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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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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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搞不好那段時間有惻隱之心啊 以下是純屬嘴砲創作,如有雷同,純屬意外 兩三個月前,人家不好意思偷,動作小,拿的少, 店家看他應該是沒錢餓到不得已才偷,所以放他一馬。 拿了兩三個月後,好像都不會抓耶,真好,浪浪們,我來幫您們加菜囉… 店家看到,什麼,原本以為是他沒錢吃飯,結果是拿去餵狗,可惡啊 某戶人家… 誰一直在我家門口餵流浪狗,每天清理,都還覺得味道都散不掉 某父母… 怎麼最近附近沒人養的狗狗變多了,帶小朋友出門的時候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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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中的落後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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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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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壹電視報導】這樣的人究竟該不該同情?台南一名女子,因為沒錢養家中收留的四條流浪貓狗,她就趁去自助餐店吃飯的時候,偷菜回去餵養。結果偷菜的過程被店家監視器拍的清清楚楚,店家馬上報警逮人,女子的家屬趕到警局,拿兩萬塊想跟店家和解,但店家不肯,說她已經偷了兩三個月,堅持法辦!這時一旁有看到的員警,忍不住上臉書抱怨店家沒有惻隱之心,引來網友熱烈討論 你要反告什麼? 身為執法者上臉書說這些話本來又就糟糕... 此文章於 2012-09-11 08:58 PM 被 josetsu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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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PingTung
文章: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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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只偷一次不適合法辦?要多偷幾次才能法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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