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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d7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595
依據國籍法第11條第1項「中華民國國民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經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同項第5款「年滿二十歲,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為能力人,自願取得外國國籍者。」
及同條第2項「依前項規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其未成年子女,經內政部許可,隨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樓主雖然祖父是中華民國國民,可是父親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所以連帶樓主也失去中華民國國籍。
如果這麼肖想歸化我國可先取得住所,復依國籍法第3條及國籍法施行細則第7條加入我國。
     
      
舊 2012-08-23, 10:22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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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d7離線中  
翁滴桃
Major Member
 
翁滴桃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夾縫
文章: 133
引用:
作者Romney
拿呆胞證去嫖娼被公安抓住了,都不会罚款啊
比大陸人多罰10倍好嗎?
 
舊 2012-08-23, 10:26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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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滴桃離線中  
scm001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32
引用:
作者Romney
拿呆胞證去嫖娼被公安抓住了,都不会罚款啊


台灣沒你想像的好, 不過歡迎來告,

記得要搞大一點, 要搞到上新聞才好. 不過台灣的新聞只會報隔壁的貓在電線桿上, 消防隊派人搶救....這種小事

我怎麼聽說要罰5000 RMB??? 話說我現在人在江蘇泰州, 小姐好貴, 都鑲鑽的, 一次1200, 還不含唱k服務費300, 深圳的朋友一聽回來酒店一直駡. 還打算買機票回去深圳找老婆消火
舊 2012-08-23, 10:27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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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m001離線中  
Romney
Silent Member
 
Romne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0
引用:
作者cid7
依據國籍法第11條第1項「中華民國國民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經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同項第5款「年滿二十歲,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為能力人,自願取得外國國籍者。」
及同條第2項「依前項規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其未成年子女,經內政部許可,隨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樓主雖然祖父是中華民國國民,可是父親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所以連帶樓主也失去中華民國國籍。
如果這麼肖想歸化我國可先取得住所,復依國籍法第3條及國籍法施行細則第7條加入我國。


1.“經內政部許可” 内政部可从来没有说大陆地区人民丧失了中华民国国籍,只说有没有台湾户籍。

2.“自願取得外國國籍者” 显然我父亲并非“自愿”取得,而且大陆的国籍也不是"外国国籍"

2006年3月26日,时任中国国民党主席的马英九在美国洛杉矶与留学生座谈,在回答大陆留学生提问时说:“大陆同胞呢,在法理上,当然,也是中华民国人民,不过没有户籍。”
舊 2012-08-23, 10:47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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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mney離線中  
pompom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72
有人願意來鬼島
大家應該歡迎


我們領導人 馬先生 很nice

有問題 可以寫信到 我們這領導人辦公的地方 總統府
很歡迎 大陸同胞的
__________________
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此文章於 2012-08-23 10:56 PM 被 pompom 編輯.
舊 2012-08-23, 10:48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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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離線中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要告請自便,頂多敗訴而已,至少不會被安上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或是尋悻滋事罪就是了 ....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12-08-23, 10:50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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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離線中  
Romney
Silent Member
 
Romne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0
引用:
作者scm001
台灣沒你想像的好, 不過歡迎來告,

記得要搞大一點, 要搞到上新聞才好. 不過台灣的新聞只會報隔壁的貓在電線桿上, 消防隊派人搶救....這種小事

我怎麼聽說要罰5000 RMB??? 話說我現在人在江蘇泰州, 小姐好貴, 都鑲鑽的, 一次1200, 還不含唱k服務費300, 深圳的朋友一聽回來酒店一直駡. 還打算買機票回去深圳找老婆消火



你去东莞啊,有名的“性都”。
舊 2012-08-23, 10:50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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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mney離線中  
pompom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72
引用:
作者cmwang
要告請自便,頂多敗訴而已,至少不會被安上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或是尋悻滋事罪就是了 ....



不過能受理嗎?
有身分證嗎?! 有出入許可證嗎?!
台灣有司法管轄權嗎
__________________
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舊 2012-08-23, 10:55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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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cctw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8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299
樓主不知有沒有 訴訟的權力 先不說

而且要告 政府機關 不是去普通法院 告

必須到 行政法院 訴訟

但告贏政府機關(尤其是政治問題) 的機率低到不行

因為裡面的法官 個個都是鑽研法律鑽到 頭上都長角

根本不用與普通法院的恐龍法官 相提並論
舊 2012-08-23, 11:02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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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cctw離線中  
untitle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21
就我對現在政府的認知而言
大陸其實應該是中華民國大陸地區
這樣一國兩區才講得通
所以樓主的認知可能沒錯
看看能不能申請大法官釋憲吧,講清楚中國大陸到底算不算中華民國的一部分?
舊 2012-08-23, 11:12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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