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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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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老闆
"才十萬,今晚少叫一個小姐了" "復職 看妳做不做的下去!" "該公司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開罰10萬元,成為全國婚姻歧視開罰首例,"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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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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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才搞辦公室戀情
現在都嘛是辦公室**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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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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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讓員工走人很簡單 遇缺不補 二個人當三個人用 作不好就罵 就有理由減薪 你跟老闆說 "之前三個人a" 老闆會回你 "時機歹歹 共體時艱 業績沒有以前好了 喂~出納 這個人這個月減薪 " 最後你只能為了肚子自動離開 無法提告 假如你擺爛 他就可以更直接叫你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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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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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哼! 竟敢跟我的競爭對手結婚, 把妳fire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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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薪的GMail: ![]() 小薪的LINE: ![]() 小薪是公的不是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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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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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太少吧!
應該可連續開罰到員工回去上班後再停止處份 然後罰鍰一半給國庫一半給員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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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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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我們公司也是有一對
但男的是婚外情 女的是小三 搞到辦公室烏煙瘴氣的 而且兩人是直屬長官與部屬關係 誰知道這樣在打考核時公不公平? 後來男的就被調到別樓層不同部門了 這還是公司夠大間可以這樣調 台北市很多小公司只有一間辦公室的 那種的除了離職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個人覺得 辦公室戀情比大學時的班對 更應該避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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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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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發言就知道你是小朋友 回家問你媽懷孕過程的辛酸好不好 就知道你的言論多不得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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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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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最大的錯誤就是沒有把兩個人都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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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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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羨鴛鴦不羨仙... 就算被罰也一定要拆散他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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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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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錢是沒有用的
能當老闆 有得是錢 反正日後可以再減薪把口袋補回來 抓他去關個三個月 比罰他三十萬有用 只要薪資 勞動市場正常 台灣目前的很多社會問題都會消失 目前的社會問題的根源就是: 有錢的少數人霸占許多資源 吃剩的讓大多數人去搶 變成社會大多數的勞工必須互相殘殺 踩著別人上去圖生存 整個社會不是分工合作 而是看誰先倒下 當主管的人 會下這種命令 他只是執行老闆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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