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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ptor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藍星
文章: 1,063
簡單說明一下, 一般人(包括我)的交通法條認知可能很難用到已發生狀況.

以下是上完某警官的課, 筆記下來的東西的心得, FYR

汽機車車禍
1. 法律/法院上是依據是否有過失行為
  甲、行為, 無關駕照等, 如超速也要看是否侵入他人路權
  乙、綠燈直行車出車禍, 不見得會勝訴, 因法律上無綠燈可直行, 只有行經路口依照燈號行駛
  丙、法律上一般稱為甲方, 乙方. 其預設甲方過失較低(不論對錯, 不成文)
  丁、跡證
    i. 程度
    ii.可辯/不可辯




所以現在看到這樣的新聞, 已經不會太驚訝
     
      
__________________
曾經有一份真誠的愛擺再我面前
而我沒有去珍惜
等到失去後才後悔莫及
人世間的悲痛莫過於此
如果上天能在給我重來一次的機會
我會對那個女孩說
我愛妳
如果非得在這愛加上一個期限
我希望是
一萬年

此文章於 2012-08-05 05:21 PM 被 Raptor 編輯.
舊 2012-08-05, 05:20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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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ptor離線中  
sazabij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引用:
作者Raptor
簡單說明一下, 一般人(包括我)的交通法條認知可能很難用到已發生狀況.

以下是上完某警官的課, 筆記下來的東西的心得, FYR

汽機車車禍
1. 法律/法院上是依據是否有過失行為
  甲、行為, 無關駕照等, 如超速也要看是否侵入他人路權
  乙、綠燈直行車出車禍, 不見得會勝訴, 因法律上無綠燈可直行, 只有行經路口依照燈號行駛
  丙、法律上一般稱為甲方, 乙方. 其預設甲方過失較低(不論對錯, 不成文)
  丁、跡證
    i. 程度
    ii.可辯/不可辯

所以現在看到這樣的新聞, 已經不會太驚訝



法律上無綠燈可直行這句話太重要了.

試想, 當大塞車的時候, 明明是綠燈, 你會毫無顧忌的踩油門往前衝
然後怪對方沒有依照交通規則, 以合理的速度往前進嗎


又要老生常談了

十次車禍九次快,
快快樂樂出門, 平平安安回家.

寧願讓後車按耐不住按喇叭
我也不想追撞前車屁股
 
舊 2012-08-05, 08:25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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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離線中  
CPAP
*停權中*
 
CPAP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150
現在市區每次紅燈變綠燈時.都一定會有1.2台車搶快..
我都習慣等個1.2秒確定沒車才啟動...
這時後面車子就在叭個3小..
真希望每次綠燈一亮...
就在我後面叭個老半天的車子都去撞一撞...
舊 2012-08-05, 08:42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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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P離線中  
blueck
Major Member
 
blue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黃燈跟綠燈是不會同時存在的

這法院一點常識都沒有

路口紅綠燈切換時會有1~2秒全紅

一定有一方在說謊

如果真的是紅綠燈故障(一邊綠一邊黃同時間亮)

可申請國賠
舊 2012-08-05, 08:49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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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離線中  
sazabij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引用:
作者blueck
黃燈跟綠燈是不會同時存在的

這法院一點常識都沒有

路口紅綠燈切換時會有1~2秒全紅

一定有一方在說謊

如果真的是紅綠燈故障(一邊綠一邊黃同時間亮)

可申請國賠


依照鍵盤柯南我的推理
應該是自行車騎士在黃燈的時候穿越停止線
到路中間的時候遇到紅燈
此時另一側自然是綠燈

今天把場景換成下班時間的路口
一台汽車駕駛在綠燈的時候通過停止線
無奈前方因為塞車, 所以他還沒通過十字路口時
另一個方向已經變成綠燈了
然後有一台車看到綠燈就加速往前衝
撞到了這台停在十字路口中間的可憐苦主

我想法官的判決也是一樣的
(頂多判苦主妨害交通?)
舊 2012-08-05, 09:00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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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離線中  
A級黑豬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引用:
作者搖扇公子
游男指出,國外類似判決都是以「路權」來判定


屁啦∼

我之前在 PCDVD 上面拿國外的例子來辯論 PCDVD 上面的一堆支持用路權來判定的人,結果在這邊被講說不要拿國外的例子來說台灣... 結果現在又有人來屁 "國外都是用路權判定"?

反正,在 PCDVD/M01 上面久了,也習慣大部分台灣人思考模式了... 只要他贊成的台灣不行,就說 "國外都可以",只要他反對的台灣在吵說行不行時,就會說 "台灣不是國外"。一下子 "國外可以為何台灣不行" 一下子 "台灣又不是國外" 的 。如果是不同的例子還不會太糟糕,頂多是一個雙重標準的人(反正大部分的台灣人在很多事情上也是寬以律己嚴以待人,早就雙重標準了),很糟糕的是很多時候根本就是同一個例子,被講國外其實不是這樣時又改口說台灣不是國外 反正這群人的習慣就是千錯萬錯絕對不是自己的問題,被指正後也要硬凹才爽。

此文章於 2012-08-05 09:21 PM 被 A級黑豬肉 編輯.
舊 2012-08-05, 09:19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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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級黑豬肉離線中  
Meishi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4
昨天開車出門,經過某個有紅綠燈的T字路口(我綠燈,對方紅燈),
就有機車闖紅燈+連看都不看,直接從次幹道右轉切入主幹道,
而且當時切出來所佔的轉彎幅度頗大,原本我在右側車道,都必須閃切到內側車道才沒撞到.
(還好當時在後方內側車道的小貨車是台龜車...沒有貼上來)

看來真的該買台行車紀錄器了~
舊 2012-08-05, 09:31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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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shing離線中  
一心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90
我覺得法官判得很好

這件事告訴大家一個道理:別人違法不代表你可以開車去撞別人

更何況只是違反交通規則...
舊 2012-08-05, 09:48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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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離線中  
MAXX228
Golden Member
 
MAXX22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2,892
引用:
作者一心
我覺得法官判得很好

這件事告訴大家一個道理:別人違法不代表你可以開車去撞別人

更何況只是違反交通規則...


判的好?

那隊而那些在路上車神上身狂殺灣 殺到犁田種到對向車道車輛輪底下慘死的

也要背應注意而未注意然後判過失致死?

對象犁田跨越雙黃線 衝去撞車 汽車駕駛卻要被判過失致死? 這樣對嗎?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2-08-05, 10:23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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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X228離線中  
厝漢
Major Member
 
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靠貝 就是有這種爛法條,才會有一天到晚發生這種事情。

把法條修改為

只要綠燈 就有決對路權,撞死人免賠,另外每撞死一個人 加發30萬獎金。

只要這個法條通過~~

我可以保證,闖紅燈的和闖黃燈的一定會減掉很多。

=========================================


人白目,就是要用這種白目發條,來對付白目的人。


自目不死一次,是不會懂的~~~~~~~~~~~~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2-08-05, 11:08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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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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