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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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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勞基法第14條第2款請去看一下寫什麼 所以我說… 台灣勞工常常一方面說勞檢單位不幫忙勞工,一方面又對勞安法令不去瞭解 根本不知自身的權益在哪邊 而比較小的公司老闆、也常常曲解法令亂搞一通,胡說八道 天作之合、把寫法令的人當白痴 等到上法院才會知道誰是白痴 勞基法是補充民法和刑法的特別法、因為民法和刑法基於人生而平等而訂立 但雇主和勞工根本不平等、所以才訂立勞基法拉近一下雙方的地位距離 如果是樓主妹妹公司如果是一般傳產廠、應該是屬於第一類 員工超過100人至少會有兩名勞工安全衛生人員 (最少都會有一人、小公司通常是老闆兼任) 請這名安全衛生人員向老闆反應一下這種做法會有違法問題 要是真的有週六上班不給薪的事情 而這個公告又被傳到勞檢單位 會有麻煩、最少一定會有勞動檢查跑不了 這是他的業務職責、提醒老闆一下應該不過份也不越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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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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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簡單的一項福利 因職災暫時失能不能工作時、法令規定老闆一樣要給你全薪 有勞保從你不能工作第三日起補助你七成的薪水(老闆三成)最多至二年 沒勞保的話老闆要付十成的薪水給不能工作的你 你是相信勞保會給你錢、還是老闆會給你錢 此文章於 2012-07-20 03:47 PM 被 GIRORO伍長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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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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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所以雇主要求員工做違法的事情算是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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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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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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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她公司近百人但未破百人,有沒有勞工安全衛生人員這個編制我要問她一下 不是不給薪,是要你法定休假日強制去開會但不另給加班費及津貼,公司能用"責任制領的是月薪"就代表整個月31天你都是他的人,要不要讓你放假是看他臉色嗎? 公告還白紙黑字寫: "為了不影響各位的工作進度,故安排休假日進行菁英會議" <--這...算體恤員工對工作進度念念不忘? "幹部皆為責任制,故不另發放加班費及津貼" <--把假凹掉還要人去公司聽訓,就責任制三個字交代過去? "不來的要直接向老闆報告還要面談" <--整篇就這句算結尾結得漂亮,罪證確鑿,該不會辯稱只是要求員工來開會並非勞動吧? 此文章於 2012-07-20 03:54 PM 被 d6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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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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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施行暴行不算違反刑法嗎? ![]() 至於違法、違什麼法…民法、刑法? 勞動契約不能違反法令 違反法律一樣等同違反勞動契約,第六款一樣可以不宣告終止 不給該給的薪水違反勞基法、接著民法打官司 施以暴力脅迫一樣違反勞基法、接著打刑法官司 勞基法是屬於強制法,它有講在法律上只有照做、沒有妥協 想不給資遣費、只有18條情況 其它情況,不管什麼理由原因、在法律上一律要給 此文章於 2012-07-20 04:11 PM 被 GIRORO伍長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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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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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總不能在離職書上面寫不想幫公司偽造文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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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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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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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除非這間公司只有老闆一人,否則一定要設置安全衛生人員 這在「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寫死的東西 公司再小都該有一名丙種業務主管(29人以下) 小公司通常是老闆本人兼任 但是小公司的老闆有些丙種證照都是直接用x的、根本沒有上過課 所以觀念亂七八槽的不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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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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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的公司老闆還常常把以下的話掛嘴邊...
"賈伯斯、郭台銘都是魔鬼老闆,底下的員工常要遭受罰站責罵或隨傳隨到、不眠不休壓榨這種不人道待遇,但人家終能打造出一個富可敵國的跨國企業,代表魔鬼領導人有他的必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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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日向家院子裡帳棚內
文章: 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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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到現在才發現我是山寨版的....... ![]() 此文章於 2012-07-20 04:26 PM 被 GERORO伍長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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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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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有不想寫 or 不敢寫,沒有不能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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