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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cpro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您的住址: 洪爺饅頭
文章: 382
引用:
作者goddesschi
應該是要最低10年才對吧


不要老用最高..有幾個人吃過最高罰則



引用:
作者暴君
我還是建議闖紅燈、酒駕、危險駕駛這些累積到一定次數,就處以鞭刑

超跑俱樂部那些有錢人沒在怕罰錢的,直接拿鞭子抽一頓說不定還有用


這些屁小孩&慣少爺..在家在外根本沒人打過或被教訓過~
     
      
__________________
RD-GM電腦

此文章於 2012-07-11 09:44 PM 被 ckcpro 編輯.
舊 2012-07-11, 09:40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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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cpro離線中  
maskedrider555
Master Member
 
maskedrider55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先把"這一個"葉少爺抓去關再來談這個吧...
 
舊 2012-07-11, 09:51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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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kedrider555離線中  
limaik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引用:
作者maskedrider555
先把"這一個"葉少爺抓去關再來談這個吧...

是啊,你抓到重點了

槍斃當然好啊,依照鄉民的標準,要怎麼樣都很好,隨便,看是要五馬分屍還****分屍都可以

可是我想問啊,依照台灣的司法,請問,有幾個真的會被抓去槍斃呢?
舊 2012-07-11, 09:53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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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離線中  
A級黑豬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引用:
作者goddesschi
應該是要最低10年才對吧


想太多...
連搶銀行都沒這麼重...

台灣真的是一個很奇怪的地方... 有些時候事情反應出來後才開始加重刑罰。問題是原先的刑罰並不是不重,而是法官常重輕量刑而已。原先像這種案子就可以嚴重到關 7 年的,偏偏要搞到修法後 "最輕 3 年"...
舊 2012-07-11, 10:19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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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級黑豬肉離線中  
museshun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引用:
作者limaike.
我寫了啊,依照鄉民的標準不是?

我是問你
不是問鄉民
舊 2012-07-11, 10:25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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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離線中  
david_lin
Senior Member
 
david_l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70
引用:
作者+新同學+
六馬分屍拉


會不會有一馬拉不到
舊 2012-07-11, 10:29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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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_lin離線中  
fgasfgasg
*停權中*
 
fgasfgas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5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想太多...
連搶銀行都沒這麼重...

台灣真的是一個很奇怪的地方... 有些時候事情反應出來後才開始加重刑罰。問題是原先的刑罰並不是不重,而是法官常重輕量刑而已。原先像這種案子就可以嚴重到關 7 年的,偏偏要搞到修法後 "最輕 3 年"...


事實上,修法後意義最大的就是"最輕3年"
這代表以後不能緩刑、緩起訴
沒得商量
舊 2012-07-11, 10:38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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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asfgasg離線中  
N-IC
Basic Member
 
N-I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23
這裡不是法庭,所謂的"鄉民"發表個人感想, 又如何?

此時, 從鄉民這詞, 聯想到了"禮失求諸野"這成語.

當然, 一開口就抬"鄉民"這詞出來, 未必是因為"禮失求諸野",

對照到台灣長久以來高官的骯髒, 一開口就鄉民來鄉民去, 好像想凸顯自己多與眾不同的, 可能反而凸顯出來的是...

接下來, 就聯想到了地海巫師.
舊 2012-07-11, 10:40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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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離線中  
開心等機器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76
台灣沒有鞭刑, 所以就不用意淫了, 台灣官員對外國那種卑屈的態度, 怎麼可能抵過外國人權團體的壓力, 那是前四小龍新加坡做的事, 別想太多

有加重, 是好事, 至少警察在取締上來說, 會有後盾, 而不是每次出事時就叫基層半夜去臨檢;
希望加入吊照和連座, 或者直接抄西方先進國家的法條, 不是說要像和重機一樣跟WTO接軌嗎?
 
好的都學不會嗎?只學壞的?
舊 2012-07-11, 10:47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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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心等機器離線中  
A級黑豬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引用:
作者fgasfgasg
事實上,修法後意義最大的就是"最輕3年"
這代表以後不能緩刑、緩起訴
沒得商量


我沒在任何地方看到不能緩刑...
舊 2012-07-11, 10:58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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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級黑豬肉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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