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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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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70
還在搞套, 這些同意戶根本不值得同情

他們的目標應該是建商, 而不是王家.



至於今周刊想做什麼, 明眼人應該猜的到 ......

 
     
      
__________________
要討論也要找能溝通的, 跟狂吠的狗溝通只是浪費時間. 每日一句 : 很多不等於多數,也不等於少數
舊 2012-07-10, 10:14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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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
Senior Member
 
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引用:
作者lu2
預售屋都賣完了,樂揚退出,違約金不賠死?
這也是市府急著拆王家的原因

那些同意戶實在也不值得同情
如果當初真的把王家排除,他們得到的條件還會和現在一樣嗎?
如果條件變差了,他們還會同意嗎?
這是環環相扣的......
只有看到同意戶跳出來針對王家;幾時有同意戶要求樂揚趕快排除王家動工的?


問個問題,為什麼是市府急,而不是建商急???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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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舊 2012-07-10, 10:14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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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離線中  
埋冤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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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打狗旗后
文章: 79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問個問題,為什麼是市府急,而不是建商急???


這事鬧這麼大,再拖下去拖到下次選舉就有得玩囉
舊 2012-07-10, 10:20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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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冤狼離線中  
kaosc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光之幻境
文章: 1,303
嗯...王家的那一部份不是獨立的一塊地嗎?
難道(市府/建商)不能夠放棄那一塊地、
然後就其他土地來做都更/建屋?

總是要想出一個多全其美的方法吧?
王家的權益要尊重,其他同意戶也一樣要尊重,
還是要同意戶們通通搬進市府居住?
舊 2012-07-10, 10:24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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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sc離線中  
sazabij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引用:
作者kaosc
嗯...王家的那一部份不是獨立的一塊地嗎?
難道(市府/建商)不能夠放棄那一塊地、
然後就其他土地來做都更/建屋?

總是要想出一個多全其美的方法吧?
王家的權益要尊重,其他同意戶也一樣要尊重,
還是要同意戶們通通搬進市府居住?


前面講過了, 少了王家土地容積率的貢獻,
樂揚就蓋不了那麼多戶的房子
但是房子已經賣出去了
所以死也不能把土地還王家就是這個理由.


可以大家來投票, 瓜分王永慶家的遺產
只要超過9成的人同意, 法院就要立刻執行


以下開放願意加入投票的人報名


此文章於 2012-07-10 10:28 PM 被 sazabijiang 編輯.
舊 2012-07-10, 10:26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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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離線中  
sd640801
*停權中*
 
sd6408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把先簽名的當傻瓜


.....
舊 2012-07-10, 10:27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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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離線中  
newfir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不值得同情 +1
舊 2012-07-10, 10:42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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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fire離線中  
mibo810
Regular Member
 
mibo81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0
引用:
作者kaosc
嗯...王家的那一部份不是獨立的一塊地嗎?
難道(市府/建商)不能夠放棄那一塊地、
然後就其他土地來做都更/建屋?

總是要想出一個多全其美的方法吧?
王家的權益要尊重,其他同意戶也一樣要尊重,
還是要同意戶們通通搬進市府居住?



都更法賦予實施者(目前多半是建商)劃定更新單元權力

劃定基準目前較受爭議(對於不同意戶應有更多的協商,更高同意比等)

這部分應是日後修法之一,而建商是商人以利益為主,自然選擇利益較高的方式劃定

在權利變換階段土地跟建物都是經由3家估價師估算並經過審議

獨棟的價值自然會比其他人高 ,更新後獲得價值也會更多 ,並非其他戶瓜分獨棟戶的財產



都更原本立意良好的,只是台灣缺乏經驗又太急 ,加上人民對不動產觀念特殊,走到日前局面~
舊 2012-07-10, 11:29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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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bo810離線中  
palmdeve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引用:
作者mibo810
都更法賦予實施者(目前多半是建商)劃定更新單元權力

劃定基準目前較受爭議(對於不同意戶應有更多的協商,更高同意比等)

這部分應是日後修法之一,而建商是商人以利益為主,自然選擇利益較高的方式劃定

在權利變換階段土地跟建物都是經由3家估價師估算並經過審議

獨棟的價值自然會比其他人高 ,更新後獲得價值也會更多 ,並非其他戶瓜分獨棟戶的財產



都更原本立意良好的,只是台灣缺乏經驗又太急 ,加上人民對不動產觀念特殊,走到日前局面~


不是三輸 是全民皆輸
舊 2012-07-10, 11:34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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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mdeve離線中  
forumus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謠指部
文章: 388
引用:
作者mibo810
都更法賦予實施者(目前多半是建商)劃定更新單元權力

劃定基準目前較受爭議(對於不同意戶應有更多的協商,更高同意比等)

這部分應是日後修法之一,而建商是商人以利益為主,自然選擇利益較高的方式劃定

在權利變換階段土地跟建物都是經由3家估價師估算並經過審議

獨棟的價值自然會比其他人高 ,更新後獲得價值也會更多 ,並非其他戶瓜分獨棟戶的財產



都更原本立意良好的,只是台灣缺乏經驗又太急 ,加上人民對不動產觀念特殊,走到日前局面~


不可能,建商這部分向來是就是用低估的1樓市價
讓你去換高估的2樓市價

小弟親戚目前遇到的都更
他是在熱鬧地段的8米寬44坪店面
都更後建商只給他3米寬17坪
還把退縮出來的人行道及一部分中庭畫給他
灌水成100多坪

而依照北市都更法,他只能選擇對於金額不滿而不同意
然後被多數同意的住戶去瓜分掉他的東西
目前預估是3年就會動工拆遷

因為有人暗示他在不同意,就連店面都沒有去住2樓以上
舊 2012-07-10, 11:53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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