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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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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搞套, 這些同意戶根本不值得同情
他們的目標應該是建商, 而不是王家. 至於今周刊想做什麼, 明眼人應該猜的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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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討論也要找能溝通的, 跟狂吠的狗溝通只是浪費時間. 每日一句 : 很多不等於多數,也不等於少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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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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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個問題,為什麼是市府急,而不是建商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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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打狗旗后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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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事鬧這麼大,再拖下去拖到下次選舉就有得玩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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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光之幻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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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王家的那一部份不是獨立的一塊地嗎?
難道(市府/建商)不能夠放棄那一塊地、 然後就其他土地來做都更/建屋? ![]() 總是要想出一個多全其美的方法吧? 王家的權益要尊重,其他同意戶也一樣要尊重, 還是要同意戶們通通搬進市府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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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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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面講過了, 少了王家土地容積率的貢獻, 樂揚就蓋不了那麼多戶的房子 但是房子已經賣出去了 所以死也不能把土地還王家就是這個理由. 可以大家來投票, 瓜分王永慶家的遺產 只要超過9成的人同意, 法院就要立刻執行 以下開放願意加入投票的人報名 ![]() 此文章於 2012-07-10 10:28 PM 被 sazabiji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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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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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先簽名的當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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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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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得同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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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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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都更法賦予實施者(目前多半是建商)劃定更新單元權力 劃定基準目前較受爭議(對於不同意戶應有更多的協商,更高同意比等) 這部分應是日後修法之一,而建商是商人以利益為主,自然選擇利益較高的方式劃定 在權利變換階段土地跟建物都是經由3家估價師估算並經過審議 獨棟的價值自然會比其他人高 ,更新後獲得價值也會更多 ,並非其他戶瓜分獨棟戶的財產 都更原本立意良好的,只是台灣缺乏經驗又太急 ,加上人民對不動產觀念特殊,走到日前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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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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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三輸 是全民皆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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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謠指部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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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可能,建商這部分向來是就是用低估的1樓市價 讓你去換高估的2樓市價 小弟親戚目前遇到的都更 他是在熱鬧地段的8米寬44坪店面 都更後建商只給他3米寬17坪 還把退縮出來的人行道及一部分中庭畫給他 灌水成100多坪 而依照北市都更法,他只能選擇對於金額不滿而不同意 然後被多數同意的住戶去瓜分掉他的東西 目前預估是3年就會動工拆遷 因為有人暗示他在不同意,就連店面都沒有去住2樓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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