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兩隻馬
*停權中*
 
兩隻馬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10
您的住址: 黑馬、白馬
文章: 28
引用:
作者ivantw
不需要跟著起舞,公布這些訊息...勢必造成一些人怒氣攻心。
搞不好又會增加某些公務員業務量...

+1...惦惦看就好,事情會演變怎樣,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舊 2012-06-01, 08:04 A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兩隻馬離線中  
carag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931
最好是GOOGLE查得到...
 
舊 2012-06-01, 08:20 A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arage離線中  
rayschang2000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0
應區分民事刑事而觀,
民事在於是否侵害他人格權的隱私權,在驗證各要件過程中,比較特別的是這是不是”隱私”,又公開性如何,來確認一方受有損害之實在,又公眾人�**籊p權對於社會公益可受公評之事的退讓也是特別參酌的。

刑事端,應該是特別要確認構成所謂”秘密”嗎?如果談適用妨害秘密罪章,行為態樣關鍵常在前端的蒐集(偷窺偷聽等),凡而未必是後續的讓公眾周知。倒是公然侮辱或誹謗才是常發生而在思考適用的

小弟見解,可能有錯。總之,作這種事不是很好(不是指法律)
舊 2012-06-01, 08:45 A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ayschang2000離線中  
ivantw
Junior Member
 
ivantw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5
您的住址: Autobahn, Deutschland
文章: 743
個人是覺得連看都不需要...

引用:
作者兩隻馬
+1...惦惦看就好,事情會演變怎樣,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舊 2012-06-01, 09:46 A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vantw離線中  
BMG
Junior Member
 
BM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引用:
作者ivantw
個人是覺得連看都不需要...

+1
同樣的戲碼又再次上演
只是換個方式而已
舊 2012-06-01, 09:48 A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MG離線中  
whales4
Major Member
 
whales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台南海軍航空隊
文章: 162
上來是放鬆心情和找資料的…所以板上的紛擾其實別看的那麼重
畢竟事情可大可小…若非真的真的觸及心中的底線,不然還是以和為貴吧。

靜下心來想想,過了幾個月以後誰還會記得這些事?
若不記得,那現在的爭吵又有何意義呢?


不如來看日劇或漫畫比較實在....
__________________
Blog: 台南海軍航空隊 - 守護新高山,我們不墜不歸!

抵制...就是最完美的報復 請拒買統一旗下與代理品牌之所有產品! (敵軍團數量龐大,我軍請努力守住荷包!)
星巴克、家樂福、7-11、無印良品、聖娜多堡、阪急百貨、康是美、博客來、Mister Donut 、夢時代、Cold Stone 、龜甲萬、速邁樂加油站、
統一證券、統一資訊、首阜企管、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聖德科斯、21世紀風味館、伊士邦健康俱樂部、雪山啤酒、百威啤酒、樂天市場、DUSKIN、
寵物達人、Afternoon Tea、統一精工、BEING spa、統一渡假村、美人塾cafe、統一蘭陽藝文傳藝中心、統一皇帽、統一多拿滋、上海星巴克、
菲律賓7-ELEVEn、、加拿大大統華超市、山東銀座超市、統一武藏野。物流公司有捷盟行銷、統昶行銷、大智通、黑貓宅急便。樂清服務、統奕包裝、
統一藥品
維力33%股權、光泉31%股權、紅心辣椒10%股權
舊 2012-06-01, 10:02 A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hales4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764
是陽光走路糾紛搞到現在嗎?

說真的兩邊都放下吧

網路上嘴砲延伸到現實是浪費生命

沒完沒了.......
舊 2012-06-01, 10:03 A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ys070離線中  
oldgam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3
個資法18條、33條
妨礙秘密罪

"當事人自行公開或是其他已合法公開的個人資料"不在此限。

個資法-民事賠償
使用個資要向當事人告知蒐集目的、使用範圍等,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若未取得當事人同意就蒐集個資,可處二萬到二十萬元罰鍰,若未取得當事人同意就使用個資,可處五萬到五十萬元罰鍰,若意圖營利,還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當事人也可向洩漏個資者求償,每人每一事件最高可求償兩億元

舊 2012-06-01, 10:09 A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ldgame離線中  
兩隻馬
*停權中*
 
兩隻馬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10
您的住址: 黑馬、白馬
文章: 28
引用:
作者ivantw
個人是覺得連看都不需要...

是這樣沒錯,不過PCDVD也快沒有好看的文了 ...
瀏覽時間越來越短了
舊 2012-06-01, 10:12 A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兩隻馬離線中  
Alex1020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台東
文章: 7
看到這個文,想順便請問這邊神通廣大的鄉民。

我老婆於前幾個月用了一間民宿,整間房子搞好,也沒多餘的錢在投入廣 告這一塊,但

是新民宿沒打廣 告又不會有人知道,所以她都會去一些公開網站如奇摩拍賣,露天拍

賣,XX民宿網,背包客論壇去抄寫email,在把我們的民宿網址寄給那些email,當作不用

錢的宣傳,前2天忽然接到有另一家民宿業者來電,說我們這樣發信,好像是有搶到他們的

客人,說要告我們,害我老婆到現在還在擔心,我想請問,在公開網站蒐集email有觸犯什

麼法條嗎?

PS.我們發出去信件內容只有幾行打招呼的話和我們民宿網址,及其他有住過我們民宿的客

人推薦我們民宿的blog網址
舊 2012-06-01, 03:02 P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lex1020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14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