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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tasyxxx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522
五六年前的老梗了,
事實上不止是酒駕,
有很多壞事只要牽涉到喝酒,
都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舊 2012-05-30, 10:17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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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tasyxxx離線中  
radomanm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9
喝酒後會茫茫看不清目標

建議先買一瓶在車上,撞死人後,在喝酒。
 
舊 2012-05-30, 10:36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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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domanm離線中  
altaseforever
*停權中*
 
altaseforev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33
不可能7年啦

一審判七年,趕快塞錢給檢察官,讓檢察官上訴

之後檢察官說:太輕了,要判重一點!!!(目的是要到2審)

二審法官也趕快塞錢,然後判5年,再塞錢給檢察官提起上訴(目的要到3審)

三審法官也要塞錢喔,然後判1年半,定讞....

檢察官跟家屬說:沒辦法,我也很努力了....

---------------
以上純數虛構,雷同純屬巧合..
(親朋好友有打過這種官司的一定知道...)
舊 2012-05-30, 10:53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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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aseforever離線中  
uason
Advance Member
 
uaso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電腦的那一端
文章: 343
http://www.ctitv.com.tw/newchina_video_c186v82503.html

撞死人!沒和解 法院輕判三月易科九萬
年來,肇事女駕駛卻從未有一通道歉電話,也沒有達成和解或賠償,
死者妻子控訴對方沒誠意,竟然從38萬開始喊價。不料,一審法院只判刑三個月,
而且可以易科罰金,總共九萬元繳給國庫就了事,二審加重到六個月,
但是同樣可以易科罰金。被害家屬悲嘆,法院讓他們沒有辦法爭取到應有的正義。

這才是賤命啊!!
舊 2012-05-30, 11:27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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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ason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用刀用槍太無知了。灌兩口酒開車撞死他,我相信在臺灣這幾乎是各種殺人罪行裡判刑最低的無疑。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2-05-31, 08:21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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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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