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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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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子腦袋裝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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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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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豆腐..屎..大便..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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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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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那個移車的警察,沒有想偷竊的意圖,故不成立偷竊罪,但造成報案的事實,所以為意圖使不特定人遭司法追訴的可能,成立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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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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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簡直是為了脫罪官官相護,什麼叫做沒有偷竊的意圖,那一班小孩子把車子騎走然後丟在路旁這樣也可以判定沒有偷竊的意圖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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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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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問有些「偷」車來用,用完就丟路旁的。 如果有抓到要用什麼罪名起訴? 照這法條來看,最是不能用竊盜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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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中華民國
文章: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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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家這裡 要重新畫線
沒有公告通知 市公所就派人大清早來將汽機車抬走 畫上紅線 再將原車放回紅線處... 然後通知交通隊來開單 直到早上大家準備上班上學 發現被開單 照著開單警員的姓名去派出所理論 派出所小隊長 剛開始宣稱這人不在這個單位 直到出具單據 他才改口 隊員出去了 幾時回來他不知道 你要撤銷單據 請自行申訴救濟 他這邊開出就不受理 後來只好轉往市公所 市公所也是推的一乾二淨 說並不是當天施工 是前幾天施工 所以應該要開罰單 我怒道 : 你施工單拿出來 跟巷口的監視器比對看看...看是哪天施工的 市公所專員馬上變臉 陪笑說 那你單據給我 我替你找警察銷單 馬上手機拿起來 直撥警員 撤銷單據... 但是他笑完馬上耍狠 說道: 我替你銷單了 你要是不滿意 去申訴阿 言下之意 就是這件事到此為止 我若要深究 動不了他的..他已經給足我面子 這件事完全是真人真事 我只有三個感想 1.小老百姓 無權無勢 真得可憐 連最低階的公務人員都欺你如狗 他們比你還有保障 2.警察系統是黑箱系統 一條鞭制 除了頂頭上司 他們誰也不怕..真可謂有牌流氓 3.沒有一任的朝廷大員 民意代表 知道這種民間疾苦 到處求告無門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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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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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應該算是瀆職了吧.... ![]() 此文章於 2012-05-13 12:27 AM 被 無愛無恨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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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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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問 有些「偷」車"來用"為何不能用竊盜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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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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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告罪?記者腦X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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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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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還有犯了意圖使其他公務員(警察)登載不實(民眾報案)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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