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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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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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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初是找最大債務銀行協商,但是當時的債務協商機制現在好像沒有了
現在是這個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查詢專區 https://www.twidrp.org.tw/ 其實我有點後悔當初參加協商,債務一毛錢沒減,很多都是利息, 後來聽到有些人是3、4折就還掉了,但是是自己欠的,要怪誰。 要砲我的也請小聲一點,200多萬的債務,我還到剩20萬了,今年底就解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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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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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有權利提出
但是債權人不一定要同意 利息,所以現在開始修法,調整利息計算方式 整合到同一家 可能只是本來要跳好幾家玩敲地鼠,現在只跳一家頭一出來就被敲 利息要算得很精細,不會算,會被銀行當盤子敲 例如某銀行 本金 45 萬,分七年,全部繳完利息高達 28 萬 ( 本 45 萬 + 息 28 萬 ) 還說很優惠,現在不辦,錯失良機 拿別家的 DM 去吐槽 他就改了 本金 45 萬,分七年,全部繳完利息 16 萬 ( 本 45 萬 + 息 16 萬 ) 然後綁約兩年,兩年過後可以斟酌狀況,提早清償 此文章於 2012-04-29 09:10 AM 被 sd6408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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