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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iso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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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
引用:
作者小建
真是投資... 就不要炒短線!
針對持有股票一年以上,證所稅的課徵有減免~



台灣有這個能力去課這種稅?
我看台灣以後多一個好野的行業,查帳員..
光股票要清查賠錢還是賺錢的稅要花多少人力啊?..
真的是腦殘的人推出的腦殘法
     
      
舊 2012-04-27, 01:39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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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isonc離線中  
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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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holisonc
台灣有這個能力去課這種稅?
我看台灣以後多一個好野的行業,查帳員..
光股票要清查賠錢還是賺錢的稅要花多少人力啊?..
真的是腦殘的人推出的腦殘法

多聘一些查稅員就好!

反正查出來的稅額收入絕對夠負擔這些查稅員的薪資, 外加降低國家失業率~
 
舊 2012-04-27, 01:52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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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John-Wel
Power Member
 
John-We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27
變來變去的,真正是凌遲啊!
舊 2012-04-27, 10:40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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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Wel離線中  
KINLL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3
不能找一些真正的專家學者嗎??

找那些中實戶.名嘴來砸自己的腳 成就那些人的名聲

怎麼想都覺得怪怪的..
__________________
-----------------------------------------

酸梅的的定義

1.看不到 吃不到 模不到 做不到...

2.卑微到不吃酸梅 就不能讓別人知道牠的存在...

3.便宜貨 只有籽沒有肉...
舊 2012-04-27, 11:15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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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LL離線中  
rdtest
Regular Member
 
rdtes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60
引用:
作者不務正業
本來還覺得615長的不錯
可是三天兩頭就出來放話當自殺炸彈客
一個政策不能經過完整討論完全確定了之後再拿出來講嗎

她我不可以....
舊 2012-04-27, 11:19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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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test離線中  
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rdtest
她我不可以....

我覺得跟她有瑜亮之爭的李紀珠比較正一點......
舊 2012-04-27, 11:22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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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離線中  
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Rainwen
我覺得跟她有瑜亮之爭的李紀珠比較正一點......

我也覺得李紀珠整體素質好上一截~
舊 2012-04-27, 12:04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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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無腦之人只會砲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25
引用:
作者Gary1978
不過就算是300萬,有辦法能抽的到

一般市井小民沒能力規避的往往也只是小散戶根本不太可能賺超過300萬,有能力賺到
300萬的會沒能力不想辦法躲這稅也是很奇怪


能一年淨賺300萬=每月25萬 只能說這叫超級散戶

我怎麼玩 最好也就那麼一次賺 最多一年淨賺5萬
舊 2012-04-27, 12:08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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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腦之人只會砲離線中  
無腦之人只會砲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25
引用:
作者Philips.
這種稅本來就是很腦殘

假設一個散戶在9000點投入1000萬台幣
好死不死買到高點、一路跌到7000點時他決定停損、用300萬賣出

此時賠了700萬還要繳交300萬的證交稅千分之三
然後等股市跌到6000點他把300萬又重新投入
所幸一路漲到7500點他決定先賣出獲利
此時所有股票出清賣出750萬,獲利看似有450萬
所以除了證交稅千分之三就算了、現在要多加一個20%的證所稅
其實以當年本金1000萬來看此時還虧250萬、但是卻要被政府抽20%的稅
等於一百萬上繳政府,相較原本的千萬資金只剩600多萬...

說到底、這個散戶是虧大錢的
但是政府認為他有「收入」而且大於「400萬」所以要抽20%稅金....

那投資市場賠錢的,找誰討?
那種政府穩賺不賠的稅法,只會打擊投資意願
到時候更多人退出股市去吵房產(據說615早就股票出清轉房產去了...)


不是我看錯

就是你看錯

我看的是淨賺300萬(總賺-總損) 才需證所稅
舊 2012-04-27, 12:13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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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腦之人只會砲離線中  
新竹的鼠人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Taiwan
文章: 541
1.
紀珠姊姊 (?) +1

2.
(750萬-400萬)*0.2 = 50萬 應該不是唯一解
但是的確是要先扣掉免稅額才開始以20%課稅

3.
個人覺得項莊舞劍,志在沛公
拿民眾的反彈來說 社會需要休息
土地房屋相關稅改 無限期延後


引用:
作者BALA
等等
你寫的怎麼跟我看到的不一樣
1. 後來賺的750萬 應該是課(750萬-400萬)*0.2 = 50萬
而不是750萬*0.2=150萬吧
2. 三年內的營虧 不是可以相抵
一開始虧的700萬 跟後來賺的450萬
若發生在3年內 不是可以扣抵 因為總額是虧損
應該不用繳證所稅才對

如有講錯
歡迎指証
舊 2012-04-27, 01:53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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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的鼠人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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